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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4 23:40:28瀏覽3456|回應19|推薦32 | |
星雲法師是台灣佛教界的重要人物,在佛法的推廣上有不可磨滅的貢獻,這一點毋庸置疑,而且值得我們向他致敬;出家人入世,不忘紅塵中的苦難眾生,這也是佛法無邊,普渡眾生的胸懷,令人敬佩,不過我們不要忘了,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再偉大的情操也得跟著法律走,否則就是徒託空言了。 日前星雲法師發表「優待陳水扁、赦免林毅夫」的公開信,說是以慈悲與仁愛為考量,建議馬英九對這陳、林兩人做出一點寬大的處置。在陳水扁部份,星雲法師主張用老蔣總統對待張學良的方式,「給他一間房子,讓他有妻兒陪侍,和家人團聚安享晚年,但限制他不得再從事政治活動。」這段話聽來令人不勝駭異,星雲法師知道世間有法律耶?中華民國的法律裡,哪一條給予總統或是任何一個司法機關這種「軟禁」他人的權力?如果一個人犯法被判刑,要從監獄裡出來,只有刑滿釋放,假釋出獄,保外就醫,總統特赦這幾個途徑。姑不論陳水扁這輩子能不能活著出監牢(這不是詛咒他,而是他沒了結的案子還有很多),如果他能堂堂正正的出來,我們憑什麼限制他得住在什麼房子裡?就算他出獄後仍被褫奪公權,我們憑什麼不讓他從事參選、投票之外的政治活動? 拿陳水扁比張學良,其謬誤不只一端。張學良犯下劫持統帥的西安事變,當時是被判處徒刑,而由國民政府特赦的。至於以後的「保護管束」,自然是政治的運用,有當時的時空背景;可時至二十一世紀,中華民國早就是法治國家,對於法律案件唯一的政治運用,只有總統特赦,而這個權力在總統,其他人休要饒舌;況且陳水扁還有一堆案子在審理,難道總統有權力一筆勾消嗎?再者,張學良當年犯了軍法,對不起中華民國,但到底還是一腔愛國熱血,哪裡像陳水扁居然利用自己的職位撈錢,一個貪污的總統,只有比一般的貪污犯更可惡,拿這種人來比張學良,我看少帥在墳墓裡都要跳出來抗議! 至於林毅夫,當年由馬山游泳到大陸,毫無疑問是叛國罪,如果連這種陣前投敵的行為都能因為時空環境轉變而不了了之,請問中華民國軍人的武德何在?當年的熱血青年的林正誼,成為世界著名經濟學者的林毅夫,從來沒有一句自承錯誤,感到對不起中華民國國軍的話,反而找盡理由為自己開脫。他的心裡有放不下的故鄉親情,請問有沒有對同袍妻兒的愧疚之心?林毅夫有今天的成就,是因為他的聰明才智,也是因為他當年的選擇;既然他當年做出這個決定,就必然預知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今天中華民國政府要做的,不該是不准林毅夫回來,而應該是要求林毅夫回台歸案,走完該走的法律程序。只要林毅夫對當時的行為做出一點誠懇的表示,基於政治的理由,馬總統倒是可以考慮特赦他,這一點反而跟當年張學良的狀況有些許相近。 出家人慈悲為懷,但切切不可昧於事實,尤其是遇到紅塵底事,滿腔宗教情懷反而可能被人欺之以方。單看公開信裡「張學良活到九十多歲,始終對老蔣總統感恩懷念」一語,即讓我輩凡夫俗子啞然失笑。星雲法師在佛法上有其崇高的地位,但對於佛光山下的現實世界,也該要有符合實際的想法,方能不負「聖之時者」這樣偉大的宗教家才是。 田英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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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