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星雲法師知道世間有法律耶?
2012/05/14 23:40:28瀏覽3455|回應19|推薦32

        星雲法師是台灣佛教界的重要人物,在佛法的推廣上有不可磨滅的貢獻,這一點毋庸置疑,而且值得我們向他致敬;出家人入世,不忘紅塵中的苦難眾生,這也是佛法無邊,普渡眾生的胸懷,令人敬佩,不過我們不要忘了,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再偉大的情操也得跟著法律走,否則就是徒託空言了。

 

        日前星雲法師發表「優待陳水扁、赦免林毅夫」的公開信,說是以慈悲與仁愛為考量,建議馬英九對這陳、林兩人做出一點寬大的處置。在陳水扁部份,星雲法師主張用老蔣總統對待張學良的方式,「給他一間房子,讓他有妻兒陪侍,和家人團聚安享晚年,但限制他不得再從事政治活動。」這段話聽來令人不勝駭異,星雲法師知道世間有法律耶?中華民國的法律裡,哪一條給予總統或是任何一個司法機關這種「軟禁」他人的權力?如果一個人犯法被判刑,要從監獄裡出來,只有刑滿釋放,假釋出獄,保外就醫,總統特赦這幾個途徑。姑不論陳水扁這輩子能不能活著出監牢(這不是詛咒他,而是他沒了結的案子還有很多),如果他能堂堂正正的出來,我們憑什麼限制他得住在什麼房子裡?就算他出獄後仍被褫奪公權,我們憑什麼不讓他從事參選、投票之外的政治活動?

 

        拿陳水扁比張學良,其謬誤不只一端。張學良犯下劫持統帥的西安事變,當時是被判處徒刑,而由國民政府特赦的。至於以後的「保護管束」,自然是政治的運用,有當時的時空背景;可時至二十一世紀,中華民國早就是法治國家,對於法律案件唯一的政治運用,只有總統特赦,而這個權力在總統,其他人休要饒舌;況且陳水扁還有一堆案子在審理,難道總統有權力一筆勾消嗎?再者,張學良當年犯了軍法,對不起中華民國,但到底還是一腔愛國熱血,哪裡像陳水扁居然利用自己的職位撈錢,一個貪污的總統,只有比一般的貪污犯更可惡,拿這種人來比張學良,我看少帥在墳墓裡都要跳出來抗議!

 

        至於林毅夫,當年由馬山游泳到大陸,毫無疑問是叛國罪,如果連這種陣前投敵的行為都能因為時空環境轉變而不了了之,請問中華民國軍人的武德何在?當年的熱血青年的林正誼,成為世界著名經濟學者的林毅夫,從來沒有一句自承錯誤,感到對不起中華民國國軍的話,反而找盡理由為自己開脫。他的心裡有放不下的故鄉親情,請問有沒有對同袍妻兒的愧疚之心?林毅夫有今天的成就,是因為他的聰明才智,也是因為他當年的選擇;既然他當年做出這個決定,就必然預知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今天中華民國政府要做的,不該是不准林毅夫回來,而應該是要求林毅夫回台歸案,走完該走的法律程序。只要林毅夫對當時的行為做出一點誠懇的表示,基於政治的理由,馬總統倒是可以考慮特赦他,這一點反而跟當年張學良的狀況有些許相近。

 

        出家人慈悲為懷,但切切不可昧於事實,尤其是遇到紅塵底事,滿腔宗教情懷反而可能被人欺之以方。單看公開信裡「張學良活到九十多歲,始終對老蔣總統感恩懷念」一語,即讓我輩凡夫俗子啞然失笑。星雲法師在佛法上有其崇高的地位,但對於佛光山下的現實世界,也該要有符合實際的想法,方能不負「聖之時者」這樣偉大的宗教家才是。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yc54&aid=6455815
 引用者清單(2)  
2013/07/01 08:25 【aaa501010 的部落格】 興雲法師的見解誤國誤法脫佛法實有自悟必要.佛家人插管政治不像樣
2012/05/29 11:12 【不平則鳴】 醉審特赦案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善男信女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請去讀基督教聖經
2012/05/16 01:45

耶穌說

上帝的歸上帝

凱撒的歸凱撒

星雲比丘  就請省省吧

有本事  每天到監獄中去開導阿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你不開口
2012/05/15 23:57

我不知你這禿驢是如此地昏呆,目無王法。

現在如有人說你在佛光婬窟內有三妻四妾光頭妹妹相伴, 我都會相信。

田英奇(tyc54) 於 2012-05-16 21:29 回覆:

哎喲,您居然會說中文呀,真是失敬失敬!

真不曉得陳菊還在致意個什麼勁兒。

田英奇


tt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何必認真﹖
2012/05/15 22:56
此乃所謂的佛法“無邊”也﹐以偏蓋全﹐那在乎人間法律。人創的宗教﹐人立的偶像﹐可以隨人意說﹐不需邏輯﹐沒有真理﹐只要有人附和就行﹐不過是是非非而已﹗

田英奇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給回應的回應
2012/05/15 22:41

我很少這麼做,多半是逐一回應,不過這一篇上了聯合電子報首頁,我想表示一下意見。

首先,我認為出家人關懷大眾,是一件好事,佛家的精神本來就是入世的,但是也有些出家人追求佛法義理,只願青燈古佛,不理紅塵,我也覺得十分超然(也很嚮往)。

星雲法師成名甚早,有人說他是政治和尚(如果沒記錯,他當過國民黨中央委員),我沒意見,不過他對於佛教的推廣,尤其是往西方世界(不是極樂世界,不要搞錯:)弘揚佛教,對佛教界來講是大功一件,我很佩服。不過我不用大師二字,因為大師有揄揚之意,我認為星雲自己應該都不希望人家叫他大師。其實在佛教界,比較常用的稱呼是大和尚,不過我如果用大和尚稱之,一定有人認為我不禮貌,所以用法師稱之。

而星雲法師這次的公開信,我認為出發點絕對是好的,我很敬佩他的慈悲心,和希望社會和諧的襟懷;但是這種敬佩並不能讓我忽略掉他昧於現實義理與國家法律的問題。我寫此文,是要指出星雲法師的想法是好的,但期盼政府能夠去作為的這些做法和項目是有問題的。

最後,我重申我對於星雲法師在佛教界貢獻的敬佩,在舉世滔滔中,星雲法師算是一個很有品質的人,我希望網友在此回應,不要用謾罵的語句,畢竟每一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所以就算謾罵,我也不會刪掉),至於滿嘴髒話的,我一律在此留個見證,讓這些言論映照某些沒有品質的人的德行。

田英奇

附帶輕鬆一下,我對於對聯一直很有興趣,我曾出一上聯,至今對不出下聯,如果有人能對得工整巧妙,感激不盡。上聯曰:

西來寺裡,南無阿彌陀佛

此聯難在有兩個方位,而南無二字要唸「那摸」,阿彌陀佛又是外來語。有興趣的人不妨試試。


任俠李之瑜(李麗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貪污犯就是貪污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2012/05/15 08:08

貪污就是貪污

犯罪是事實

中華民國的法律不是拿來玩的

曾經當過總統的大貪污犯

還是學法律的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如不伏法    人心不服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星雲間直
2012/05/15 06:37
是頭蠢豬

紫金王朝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星雲大師是以慈悲為出發點
2012/05/15 05:38
事實上在台灣這個社會,這種"軟禁"的建議當然是不能採行,我想國民黨也不會笨到去把阿扁放出來然後再軟禁,因為以阿扁這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個性,你放他出來,他不搞個台灣天翻地覆才怪,如果想軟禁他,更是把"反民主"的帽子往自己頭上戴,馬英九沒這麼笨的.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

路人Jun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星雲法師建議的就是希望馬總統用總統特赦這個方法對待陳水扁和林毅夫兩人
2012/05/15 01:21

版主:

日前星雲法師發表「優待陳水扁、赦免林毅夫」的公開信,說是以慈悲與仁愛為考量,建議馬英九對這陳、林兩人做出一點寬大的處置。
......
中華民國的法律裡,哪一條給予總統或是任何一個司法機關這種「軟禁」他人的權力?如果一個人犯法被判刑,要從監獄裡出來,只有刑滿釋放,假釋出獄,保外就醫,總統特赦這幾個途徑。

======

星雲法師建議的就是希望馬總統用總統特赦這個方法對待陳水扁和林毅夫兩人。

馬總統是否要採行是一回事,星雲法師的建議並沒有超過中華民國法律的規定。 像張學良將軍的軟禁方法,中華民國法律沒有規定,但只要受刑人及監獄方面雙方同意(我也不相信陳家會做到),那沒有甚麼問題。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代表我支持星雲法師的主張。

 


感情騙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2/05/15 00:52

> . . . 限制他不得再從事政治活動 . . . 

呵呵老和尚童真出道顯然涉世未深啊.  台灣多少人說退出政壇.  結果呢?  

今天他口頭答應, 放出來, 管得了嗎?  怎麼限制呢??  還請老和尚提個方案出來呢.  放出來了再去限制人家就變成干涉了吧??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