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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7 16:55:58瀏覽832|回應8|推薦106 | |
十一 、 十五少年時 - 演講比賽 我六歲時入私塾讀書,九歲時插班國民小學四年級,十一歲時為六年級。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贛榆縣東大坊國民小學,當年是設在我家的,全部校舍都是由我先父無償提供的。當年這所學校,師資優良,學生均來自本村、及附近村庄,在全縣國小中, 排名前三名內。 民國二十七年九月,縣府教育科舉辦全縣小學演講比賽。每區先選出三名,全縣八個區共應選出二十四名,參加縣辦之決選,再選出三名。 我參加區辦之演講比賽,僅獲得第三名。雖可參加縣之比賽,但第三名之成績 實令我心有未甘;學校方面,以我成績未達理想,所以也不再聞問。我於是不動聲色,自動參加縣之縣之比賽,私下準備有關資料。行前,未報告師長,就連父母也未稟明。 比賽前一天,我獨自一人前往縣府教育科報到,將我攜帶之作文、大仿、小楷等交付評分。 參加區辦之演講決賽者共有二十四人。當天,演講比賽在白天進行。晚上八時縣辦同樂晚會開始,並有演話劇助興。九時許,教育局長范樹平,親至參觀台下,向我祝賀說:你不但演講比賽奪得第一名,其他作業評比也全都是第一名。 第二天上午九時,舉行成績發表會、頒獎,十時半賦歸。 我因無人陪伴,只有獨自整理行李,以一根竹杆揹著以第一名所領得的錦旗,包裹著獎狀和原攜帶來的作文等簿本,就這樣上路。 縣府距我家大約三十公里,路程雖不算太遠,但以十一歲年齡的我來說,可就不近了。 走走行行,睡眼朦朧,直到下午六點, 總算到家了。 十天後,縣府教育科將比賽成績的公文寄達學校了。 學校收到後,既未朝會宣布,也未在公佈欄公告, 不解?不解? 事後研究的結果是:學校的老師,有二分 之一以上是共產黨員,對於地主學生,心中頗有敵意。 因此,未代為報名遑論陪同於先,繼不公佈成績於後,實在可惡至極。七十年前的往事,迄今仍令我耿耿於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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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