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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
2006/09/23 17:04:33瀏覽332|回應0|推薦7

張怡華與鄧香妹母子因為即將被法官判刑,在法庭上當場下跪,企盼法官能夠原諒她們,並辯稱是記錯了日子,並沒有存心詐騙,也願意歸還詐騙的金額,只希望法官及辜家能夠原諒她們的無知。

李泰安與李雙全兄弟,一個自鎰而亡,另一個現在在看守所,等候法官的宣判,回想當初電視中李雙全哀慟的表情及李泰安偕同父親李聚寶到立法院求見蘇揆的印象,及事後慢慢浮現的事實,真的覺得是個極大的諷剌。

我相信鄧香妹曾經跟辜振甫有過一夜情,也因為辜家不願意讓辜振甫的清譽受損,才會一再的讓鄧香妹母女食髓知味。沒想到最後一次的談判,辜家將張怡華喝過的水杯,拿去驗DNA,等到確認張怡華不是辜振甫的女兒之後,自此有恃無恐,所以當鄧香妹母女舉行記者會的同時,辜懷如直接到刑事局驗DNA,以行動來戳破鄧香妹母女的謊言。

等到DNA不符的真相慢慢的浮現,鄧香妹母女竟然要求將辜振甫屍體,開棺驗DNA,這種只要錢,什麼事情都作得出來,要知道把棺材重新挖出來,對死者及其家屬是多麼殘忍的事情,但只要為了錢,什麼事情都作得出來。

李泰安兄弟預謀殺人,已經進行了一段時間,南廻火車搞軌案之所以一再發生火車翻覆,是因為要等待最佳時機,進行謀害。而且第一次娶越南新娘,將其謀害,分得保險金之後,事隔幾年,保險金花完之後,再幹第二次的謀財害命。

這些人現在都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且家人也蒙受其害,「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為了錢,真的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嗎?

而且一次的得逞之後,「不懂得夜路走多了,遲早會碰到鬼」的道理,一而再的重施故伎,非要弄到身敗名裂才甘心。

貪婪在聖經中是屬於七原罪之一,貪婪可以說比所有其他的罪孕育更多的邪惡,人在貪念的驅使下而去搶劫、謀殺、敲詐等便是最好的例子。

有時看到這些現實生活中的例子,再來反躬自省,不斷的反省自己是否也犯了同樣或其他的過錯,將別人所犯的錯誤,引以為戒,並且時時刻刻的反省自己,檢討自己,讓自己不要犯類似的過錯,畢竟如果新聞事件中的新聞人物,變成了自己,將是件多麼殘酷的事情。

曾子不是說過:「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 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最怕的是自己不知道犯了過錯,這才是最糟糕的事情。看看別人、想想自己,能不慎乎。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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