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8/09 10:39:21瀏覽4865|回應1|推薦12 | |
【華爾街日報】指出,目前獨身的王以智,因為迷上拉丁舞,不惜預付8百萬美元,重金禮聘一對曾贏得世界十五度拉丁舞冠軍的英籍夫妻檔為私人教練。她付出如此高額學費,還被香港舞蹈界批評是「荒謬」。 王以智在法庭上表示,1999年起她開始迷上拉丁舞,為準備賽事,隔年跟著Mirko Saccani及Gaynor Fairweather夫婦習舞,剛開始訂下二年的習舞合約,對方卻以不訂新約將停止訓練為由,要求訂立長約、並預支學費。 二年前,王以智與Saccani夫婦簽下一紙長達八年的習舞合約,期間可無限次數、時間向這對世界級名師取經,但總學費高達1540萬美元,相當於每天要花5300美元學舞。 原本應是你情我願的師徒學習,王以智願意以高價聘名師,希望拉丁舞學得更趨完美,不過兩年前王以智公開表演時,多次遭教練當眾以喝斥。 根據法庭記錄,Saccani有次為要求王以智移動臀部,居然斥責她為「懶牛(lazy cow)」。 王以智告上法院,並且要討回公道,她要求Saccani及Fairweather歸還她已預付的8百萬美元學費,不過這對超級名師也非省油的燈,以王以智單面終止合約違約,反向王以智索償尚未支付的740萬美元。 看到上面的新聞,很多人會覺得不可異議。怎麼會有人付出如此高的天價,只為了想把拉丁舞練好。這個人是不是腦筋有問題。但你知道這位女子的背景嗎?她不是富商巨賈的太太。也不是因為有個有錢老爸可供揮霍。她是個專業人士,職稱是匯豐銀行亞洲私人銀行行政總裁,是個精明幹練的職業婦女。 但為何她會做出如此違背常理的行為?這一點都不奇怪。請問梵谷的向日葵畫,以二仟萬元美金價格賣出。買家是日本富豪。為何他會出二千萬元美金去買名畫?也許有人認為不一樣,因為他買的是世界名畫,而且梵谷已經作古,將來畫還有增值的空間。但對我來說,意義是一樣的。 原因是全世界即使只有一個人,願意用二仟萬元美金,買梵谷的遺作。它就值二千萬元美金,相對的,就是因為王以智願意以1540萬元的美金習舞。所以這個教練才能收取如此高昂的學費。試問:「如果没有人願意以二仟萬元美金買梵谷的畫?那麼這幅畫,你認為合理價格應該是多少?」 很多人都把價格與價值的定義搞混了,都以自我認定的價值為標準。當你不喜歡畫,你可能認為梵谷的畫即便是送你都嫌麻煩。但對愛畫成痴的收藏家,卻是欣喜若狂。這個世界就是因為每個人對價值的定義不同,才會有買賣的交易。 世界上所有的產品及服務的價格,是買賣雙方共同決定的。當東西只有一件,而有一個人願意用天價購買,它就值這個價錢。但如果東西產量非常大,就必需由大眾來決定他的價格。舉例:美國影星湯姆.漢克的片酬。都是幾仟萬元美金。為何製片願意出如此的天價請他演戲?因為全球有數不清的影迷願意付錢,看他演的戲。所以有他掛名演出,就是票房的保證。運動明星、電影明星,歌星皆是如此,就是因為有廣大的影迷、歌迷、運動迷,才會有這些明星。 所以不要用你的觀點,去衡量這個產品及服務的價格,這個產品及服務之所以不值這個價錢,是你認為不值得。但對某些人來說,也許還覺得太便宜了。 最後講個真實的故事讓大家參考。有對高學歷的夫妻,夫妻兩人都有良好的工作及優渥的薪資收入。只因為妻子花了120萬元,作了美容手術。丈夫覺得不值得,強迫妻子去醫院要求降價或退費。妻子不願意,認為錢是自己努力工作賺來的,又不是花老公的錢,而且會作美容手術,也是為了取悅老公。夫妻兩人就為了這件事情,對薄公堂,最後閙得離婚收場。 思考一下,為何這對夫妻,會發生這些問題,最後鬧得離婚收場。如果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觀點去看事情,就會像這對夫妻的下場一樣。最後只有離婚收場的結局。因為你認為不值得,不代表這件產品及服務真的不值得,而是你覺得不值得。但這個產品及服務之所以能夠成交,是由買賣雙方議定,因為買蕒雙方認為合理,才會成交。所以產品值得或不值得,是由買賣雙方共同決定的,而不是由局外人來決定的。所以價值的定義,是因人而異。 |
|
( 知識學習|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