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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9 04:43:18瀏覽1397|回應1|推薦34 | |
寫文將近三年期間,我發覺到網友有什麼看法與評價,根本就無關緊要。因為不管自己寫什麼題材,提出什麼樣的觀點,都會有人認同,有人反對。關鍵永遠不在於有多少人認同或反對,而是問題的本質是什麼?什麼才是對的?想清楚這點,自然就不會迷惑。這是部落格三年寫文的心路歷程,只要想在部落格暢所欲言的盡情發表文章,就必須學習被別人討厭也能安然自在,如果做不到這點,就不要在部落格寫文,乾脆寫日記,「自己寫、自己看」,以免因為想法與觀念與部落客不同,發生不必要的衝突與誤會。 就是因為寫了三年文章,對很多事情發表自己的看法與見解,得罪了許多網友,但也更加不在意網友有什麼不同的想法與意見,因為如果太過在意其他人的看法,讓自己綁手綁腳,反而失去了寫文的樂趣。 有些從來不寫文或極少寫文的人,認為何必為了部落格的爭端,鬧上法院。但持續在部落格寫文,且寫了很長時間的網友,就能夠體會到這是很難避免的情況,因為有些人會發文恫嚇,如果你的言論與觀點,讓我不爽,我就控告你。認為只要發文恫嚇,網友就會有所畏懼、害怕,不敢招惹。但偏偏我甩都不甩,「要告、趕快告」天天在部落格寫再告上一筆,好像法院是自家開的,認為提告就一定能夠勝訴。讓人不知如何評論,只能說「隨他去吧!」愛告幾筆,就告幾筆。我懶得理會。 如果有人認為發文恫嚇,我就會有所懼怕,不敢招惹。對於這種人我是「強勢以對」部落格既是虛擬世界,自然「真真假假」、「虛虛實實」。不要畏懼、害怕文字恫嚇,就將部落格的爭端拉到現實世界,以司法訴訟解決網路爭諯。看看是否如某人所言,只要惹到他,下場就會很淒慘,甚至還會面臨刑責處分。如果真的因為部落格的文字爭端,被判刑入獄,我就出名了,到時電視台及報社、雜誌記者就會爭相報導採訪,我就可以趁勢再出第二本書,到時我會要求版稅收入,而不是像出版第一本書,沒有任何版稅收入,只是打打知名度而已。 為什麼因為部落格爭端被判刑入獄,就會得到電視台及報社、雜誌記者的爭相報導、採訪?道理很簡單,因為這一定會變成新聞事件,如果真的為了「網路匿名誹謗」官司被判刑入獄服刑。對我來說不見得是件壞事,因為可以趁機宣傳、造勢。對沒有名氣的人來說,不管是好名或壞名,只要能夠「借力使力」也許反而會因禍得福,未嘗不是好事。 不管發生任何事情,我都會把這件事導引成為正面、對我有益的事情。因為「事情沒有好壞之分,端看自己怎麼想」。網友只看到不好的一面,譬如被網友以惡毒的文字攻擊,甚至鬧上法院打官司。但我卻不是如此認為,網友的文字越是惡毒,我的承受能力越是堅強。鬧上法院打官司,我就比其他網友有更寶貴的訴訟經驗。反正「一回生、二回熟」多上幾次法院打官司,就更懂得如何打網路誹謗官司。只要長期在部落格寫文,很難避免網路誹謗官司,不是自己告別人,就是別人告自己,既然如此,還不如趁早面對,讓自己更加懂得如何處理網路誹謗官司,這就是我的思惟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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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