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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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惡人?
2009/06/29 08:47:12瀏覽923|回應2|推薦25

部落格寫文三年,在網上經歷了許多事情,更讓我確信讓自己開心寫文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其餘的都不是重點。我的寫文目的很明確,(一)透過寫文讓自已不斷的成長與進步。(二)讓自己開心寫文。這就是我把持的原則。

瀏覽率的高低及推薦人數的多寡,不在我的考量範圍之內。如果寫得不開心,因而放棄寫文。再多的瀏覽率與推薦人數又有何用?況且寫文又沒有報酬,又何須讓自已寫得不開心、不愉快。

「堅持才是硬道理」時間久了,就能體會到瀏覽人數的高低及推薦人數的多寡是相當虛幻的事情。如果太過在意這些虛幻數字,讓自己寫得不開心,也就失去了當初寫文的初衷。

我跟大多數網友不同的是,我真的會因為網路毀謗告上法院。我不是嚇唬網友而是真的會如此做。正如我一再強調的,既然敢寫出低級、下流、惡毒、骯髒的文字,就要有被人控告上法院打官司的心理準備,這就是我的態度與作法。

一般人對別人所受的苦難、痛苦、折磨、打擊,通常都認為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如果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天大地大的大事。所以別人被打、被罵是活該,自己被打、被罵就是沒有天理。所以不要指望別人的幫忙,一切還是要靠自己。

如果不是因為我的態度與作法,如今又怎麼可能享受寫文之樂。人緣好壞對我來說並不重要,不受干擾寫文,才是我追求的目標。「以禮還禮、以暴制暴」如果不懂得尊重別人發言權利,又怎能期待別人的尊重?

盡可能不要指名道姓的批判網友,否則就必須有被網友公開點名批判的心理準備。我敢公開點名批判網友,就代表我有被網友公開點名批判的心理準備,甚至與網友好好打一場網路毀謗官司。如果無法承擔後果,就不要無端惹事,事後又像縮頭烏龜,不敢正面迎戰,讓人不恥。

部落格寫文的這段時間,讓我看清楚許多事情。要做網路惡人就必須真正是惡人,否則不要丟人現眼,貽笑大方。在部落格寫惡毒文字罵人不算什麼,乾脆告上法院與網友打毀謗官司,如果打贏了官司,面子、裡子都有了,這不是很好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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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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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聯合報也刊登
2009/06/30 01:39

盜人照片身份的,還到處跑,跟網友嘻哈

有人質疑她的冒充身份,還發文說碰到詐騙集團

這是個網路惡人囂張的時代

以前惡人只有存在街頭,譬如理髮店前面強拉客人的惡人

現在這個時代,惡人也會打字上網開部落格,所以,我們就常會碰到網路惡人啦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6-30 08:53 回覆:

施明德因為發起紅衫軍倒扁運動,被過去民進黨同志不斷的抹黑、造謠、醜化
透過司法訴訟,如今都已得到證實,這些指控都是子虛烏有造謠生事的抹黑伎倆
而施明德也透過打誹謗官司,獲判435萬元的賠償金。施明德的作法是正確的。

對於沒有任何證據無端指控、造謠生事的人,唯有法律訴訟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如果不是我揚言提告,這些惡質網友的文字攻擊將會更加惡毒,但如今我很想
看這些惡質網友會用什麼惡毒的文字攻擊,反正我會盡可能搜集證據,跟這些
所謂的網路惡人打一場誹謗官司,所以我不畏懼這些惡質網友的匿名攻擊,
也希望這些惡質網友如果想做網路惡人,就要先秤秤自己的斤兩,到底夠不夠格。
以免貽笑大方,讓人不恥。

湖映~ 一盞忘塵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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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磁鐵...
2009/06/29 23:18
當把...思考....放在正面的取角上時....能量才能深....廣
那負面的陰暗角度呢?
........
它們在太陽光底下(正面角度)....自己會慢慢曝光...消失
您...無須用力面對...把能量安在正向磁場上
好兄弟....咱們一起轉彎

因為....他們不喜歡向陽面...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6-29 23:37 回覆:
每個人要瞭解自己的個性,我的個性就是之前隱忍,但心中憤憤不平。如今反而心中不再有疙瘩,才能夠盡情書寫。我寫文相當隨性,把內在的想法完全表達,下次如果遇到這類事情,我會毫不考慮依照自己思考過好多次的想法去行事。所以我不會去思考如果再被人無端攻擊,我會如何處理。如今,對我來說算是放下,至於另一種境界的「放下」,可能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夠做得到,如今的我,就只能到達這個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