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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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趕快告!
2009/06/02 10:03:32瀏覽1049|回應1|推薦39

http://blog.udn.com/wenchiehl/2783750

這個社會當然有很多喜歡在暗處放冷箭的人,也有很多人發言猶如躲在暗巷砸人黑磚的不良少年。網路和部落格興起之後,這種行為更變得無所不在。「匿名式民主」被許多年輕人當成是真正的民主,「匿名罵人」也被當成言論自由的天然形式。但不管時代再怎麼改變,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這個原則永遠不變。部落格的文章並不是在寫日記,也不是和特定朋友通信,而是向「不特定大眾」散布人人得以觀之的言論。一旦你的言論涉及誹謗污辱,你就要負擔被人揪出來的後果。(摘自梁文傑部落格)

讀這篇文章「心有戚戚焉」也讓我對言論自由有更深刻的體悟,我認同且支持「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再看到胡適對言論自由的見解「我們深信,不負責任的秘密傳單或匿名文字都不是爭自由的正當方法。我們爭的不是匿名文字或秘密傳單的自由,乃是公開的、負責任的言論著述出版的自由,我們深信,爭自由的方法在於負責任的人說負責任的話」

所以對於揚言要控告段譽妨害名譽及公然誹謗的網友,我希望這些網友不要只是在部落格「叫囂」、「怒罵」、「虛張聲勢」要告趕快告,我不但不會氣憤,還會奉陪到底。因為我也會反控這些匿名攻擊網友「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等罪名,要打網路誹謗官司就請付諸行動,不要只會在部落格「恐嚇」、「叫囂」、「怒罵」但卻不敢採取行動「控告」段譽妨害名譽及公然誹謗等罪名。

我之前到派出所控告雪鳶網友妨害名譽,卻收到刑事警察局的答覆:「XXX您好:我是XX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佐XXX,有關您98414向本分局提告遭毀謗乙案,經本分局依您所提供之相關資料函文聯合線上公司調閱登錄者基本資料暨上線IP發現使用者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均未填記,另依上線時段IP顯示為高雄縣林園鄉一處網咖,本案持續偵查中,未能即時偵破敬請見諒。」

我也相信目前匿名攻擊段譽的網友也是在網咖寫文攻擊,但我暫時不會提出控告。我會等到搜集到足夠的匿名攻擊文章,再提出控告。我會跟匿名攻擊網友周旋到底,這就是我的態度與作法。所以匿名攻擊網友不要只是「恐嚇」「叫囂」、「怒罵」揚言控告,要告趕快告,不要只是虛張聲勢,試問跑到網咖寫文罵人的網友,又怎麼敢提出控告。如果相信這些惡質網友的「恐嚇」、「叫囂」、「警告」,也未免太看得起這些人了。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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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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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09/06/02 11:15

Dear 段譽:

                  這是一個擲地有聲的網站 加油!!!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6-02 11:25 回覆:
我只是覺得好笑,不是揚言控告,別人就會畏懼。就算是真的提出控告,我都無所畏懼,我還想打幾場網路誹謗官司,所以誠摯的建議這些揚言控告段譽誹謗及妨害名譽的網友,盡快採取法律訴訟,不需要在部落格你來我往的互罵、攻擊。甚至投訴電小二,直接採取法律訴訟,才是根本解決爭端的處理辦法,否則揚言控告,卻不敢採取行動,這就是虛張聲勢的作為,讓人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