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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10:03:32瀏覽1049|回應1|推薦39 | |
http://blog.udn.com/wenchiehl/2783750 這個社會當然有很多喜歡在暗處放冷箭的人,也有很多人發言猶如躲在暗巷砸人黑磚的不良少年。網路和部落格興起之後,這種行為更變得無所不在。「匿名式民主」被許多年輕人當成是真正的民主,「匿名罵人」也被當成言論自由的天然形式。但不管時代再怎麼改變,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這個原則永遠不變。部落格的文章並不是在寫日記,也不是和特定朋友通信,而是向「不特定大眾」散布人人得以觀之的言論。一旦你的言論涉及誹謗污辱,你就要負擔被人揪出來的後果。(摘自梁文傑部落格) 讀這篇文章「心有戚戚焉」也讓我對言論自由有更深刻的體悟,我認同且支持「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再看到胡適對言論自由的見解「我們深信,不負責任的秘密傳單或匿名文字都不是爭自由的正當方法。我們爭的不是匿名文字或秘密傳單的自由,乃是公開的、負責任的言論著述出版的自由,我們深信,爭自由的方法在於負責任的人說負責任的話」 所以對於揚言要控告段譽妨害名譽及公然誹謗的網友,我希望這些網友不要只是在部落格「叫囂」、「怒罵」、「虛張聲勢」要告趕快告,我不但不會氣憤,還會奉陪到底。因為我也會反控這些匿名攻擊網友「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等罪名,要打網路誹謗官司就請付諸行動,不要只會在部落格「恐嚇」、「叫囂」、「怒罵」但卻不敢採取行動「控告」段譽妨害名譽及公然誹謗等罪名。 我之前到派出所控告雪鳶網友妨害名譽,卻收到刑事警察局的答覆:「XXX您好:我是XX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佐XXX,有關您 我也相信目前匿名攻擊段譽的網友也是在網咖寫文攻擊,但我暫時不會提出控告。我會等到搜集到足夠的匿名攻擊文章,再提出控告。我會跟匿名攻擊網友周旋到底,這就是我的態度與作法。所以匿名攻擊網友不要只是「恐嚇」「叫囂」、「怒罵」揚言控告,要告趕快告,不要只是虛張聲勢,試問跑到網咖寫文罵人的網友,又怎麼敢提出控告。如果相信這些惡質網友的「恐嚇」、「叫囂」、「警告」,也未免太看得起這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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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