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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3:42:06瀏覽641|回應0|推薦2 | |
「萬年曆」1——三統曆是邵雍皇極經世全數圖的基本法
古以冬至為歲首,朔日為月首,夜半為日首。自冬至日至冬至日為一歲,朔旦至朔旦為一月,夜半至夜半為一日。而必以甲子、朔旦、夜半、冬至、齊同為「曆元」。
古人測天,莫重於曆。古代的「曆法」那的確是真實的「天文學」之一部份。 《易經》從天文星象的「陰陽變易」之中察覺,「曆法」是根據仰觀天文星象及合乎於天星運行而做以連續計數時間的周期方式,古人為了配合農事調合及日常生活需求,以一日、一月、一年最為密切,因而日、月、年成了是「曆法」的基本要元素。
歲實即是年,回歸年之現代值為365.24219879。(古人以冬至到冬至的間隔叫“歲”。) 朔策即是月,朔望月之現代值為29.530589 。(月球接連兩次合朔或兩次合望叫“月”。)
1、歲實:冬至到冬至為一歲,其日數有365又4分之1日。
2、朔策:合朔到合朔為一月,其日數有29又940分之499。
3、章:一歲的月數有12又19分之7,一年有12個整月或加一個閏月。「章」使冬至和朔旦同一天的周期,冬至是歲首朔旦是月的開始。如果每月只用十二個陰曆月,那麼到了十九年,就要有餘七個整月方才可以足成十九個月或者陽曆年。為要求陽曆年的調和,就要在十九年中插七個多餘的月,這十九年的一周期稱為一章。
4、蔀:一歲的日數有4分之1的分數,所以當初冬至都在一日的起點(假定在半夜)到一章後卻不能仍在起點,「章」雖為至朔齊同之週期,而太陽年之餘分則以四年而一復,今一「章」有十九年,以四除之餘三,故一「章」之末有小餘3而不能齊於一日之首。必經四次十九年即七十六年而年首與月首始能齊於日首,必須有四個章方才回到一日的起點,這四個章的週期稱為蔀,是名一「蔀」
假定這些「歲實」和「朔策」的數率是準確的,那麼一「蔀」之後,月象和太陽週或節氣的關係必定回復原狀,那麼無論正月置於何建、月份大小的隔、閏月安排的次序,只要規則不變,第二週的一切必與第一週相同,所以倘以「蔀」首為起點,依法算出一「蔀」中的各氣朔所在的積日及餘分、各月大小、以及閏月位置,則各「蔀」皆可通用,成為一種「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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