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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的標準(七)
2014/03/29 16:14:35瀏覽4024|回應0|推薦5

    廖   柏   森

為彌補Reiss過於重視原文文本類型來決定翻譯方法和標準的限制,Reiss的學生Vermeer進一步提出翻譯目的論(skopos theory , skopos源自於希臘文,意指「目的」),將焦點轉向至譯文的目的上。Vermeer認為翻譯是種溝通性的語言和非語言符號的轉移行為(action),而既然翻譯是種行為,就必須具備意圖(intention)和目的(purpose),並在某個文化的特定情境下(situation)進行。但由於原文是基於原文的文化和讀者而寫,而譯文是要面向譯文的文化和讀者而譯,受到兩種語言的差異和文化的制約,譯文不可能和原文在各方面都保持一致,一定會有所更動,至於要如何變動或保留,就要視翻譯的目的是什麼而定。

因此Vermeer主張以譯作的目的來決定翻譯的方法,以達到譯文所要求的功能。譯者在動筆之前就要先了解翻譯的目的為何?譯文的功能有哪些? 翻譯時才會有遵循的依據,而翻譯的標準就是看能否達到譯文所設定的功能而定。另外,Vermeer強調在實務工作上,譯者與委託翻譯者(commissioner, 如翻譯公司或客戶)應事先協議翻譯的目的和交稿期限、稿費等事項。而且譯者身為翻譯的專家,應該為委託者評估建議翻譯目的的可行性,如果翻譯的目的有問題或達不到,譯者也應先向委託者說明或修改其目的。最後雙方協定結果需載明在翻譯委託書(commission)上,如此一來,譯者才有具體的指引以完成翻譯任務,達到翻譯標準。

Munday 認為目的論有個特點,就是「根據譯文目的和譯者所接受的委託,同一原文可能產出不同的譯文 (the possibility of the same text being translated in different ways according to the purpose of the TT and the commission which is given to the translator)。此種觀點在某種程度上就削弱了傳統對原文忠實的翻譯標準,提升了翻譯目的及其功能的地位。以嚴復翻譯《天演論》等書為例,他往往對原文進行大量增刪改動,並常以按語表達自己的想法,甚至把原文的第一人稱改成第三人稱,導致作者「赫胥黎成了被敘述的對象。譯者站在更高的全能的立場上,介紹、修正和評述赫胥黎」(趙稀方,2012)。嚴復的譯文可說是談不上忠實的標準,但是從目的論的標準來看,他的譯文已達到原先設定啟蒙民心思想、影響社會國家的目標,也因此而名留譯史。不過目的論也並不排除要對原文忠實的標準,只反對把忠實視為唯一的最高標準,若是一開始譯文的目的是設定為忠實於原文,譯者當然就要遵循此標準來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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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3 19:12 【udn】 比價後更省錢!指引 實務 翻譯 教學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