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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8 12:17:38瀏覽64|回應0|推薦0 | |
迷走地圖:花上億補助年輕人返鄉務農之後?2012-9-17 20:03 作者:本報訊15
針對上開補助政令,筆者認為實有流於譁眾取寵、便宜行事之嫌。尤其,這種補助方式本身就帶有社會福利的性質,易使受補助的農民被類屬為需要政府幫助的弱勢族群,被視為國家財政的累贅與負擔,使原本應歸還農民的合理利潤分配權利,變相淪為政府施捨的「恩惠」。 年輕人寧可在城市尋求低薪化工作,也不願返鄉務農,除因無法專靠務農過活外,更根本的原因在於台灣既有農業結構問題根深蒂固,政府又無意大刀闊斧革新農業問題,以致國內農業發展缺乏未來性,加上國際貿易談判亦屢以犧牲國內農業利益作為交換籌碼,以致農業經營環境雪上加霜。 國內農業結構問題在於:人均耕地面積僅3至5分地左右,農業收入不足,致農民依賴農業外兼業收入維生,兼業收入占可分配所得早已逾7成比例。以種植稻米為例,稻米收成後的利潤,公糧米和良質米的利潤主要被碾米廠和農會分食,分食比接近2成;有機米的毛利則主要被有機認證單位所分潤,占比超過4成。在利潤分配被嚴重剝削的情況下,1名種植公糧米的專業農,其每月若想攢下1萬8,780元淨收入,至少須種地4.7甲,採取有機認證單位的農民至少須種地1甲。 觀今農村,有近半數的農民因自耕地過小而有租地需求,但台灣的可耕地面積卻逐年陡降萎縮,休耕面積遠大於耕種面積,甚者又有資本將休耕地、廢耕地轉為開挖砂石與興建豪宅等變相用途,導致農地消失,造成不可逆反的毀滅性危機。 陳主委不思杜絕農地濫用、改善農業生產與銷售鏈中既得利益者的盤剝問題,讓農民獲取應有耕種所得,享有長年安居樂業的生活保障,卻只想避重就輕,以2年補助最低工資方式去討好農業資本家,降低其聘用雇工農的人事支出,提供年輕人另一低於22K的就業機會。試問,即使真有年輕人受基本工資吸引返鄉務農,在當前的農業環境下,2年補助過後,這群返鄉年輕務農的「打工仔」又將以何工作為生?又將何去何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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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