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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的盜用者!
2012/07/12 20:54:12瀏覽1498|回應9|推薦50

可惡的盜用我的文章的人!你們到底要盜用我的文章到什麼時候!說實話,我的文章實在不適合你們色情網站的風格,不要再盜用我的文章,不要再拿我的福福和樂樂的照片去充你們的版面!這是我的警告

當我看到我的《那些年》文章也被盜用,我的心真的是憤怒到了極點!盜文者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隨意糟蹋我的文章,讓我的家人照片出現在你們的網站!我已經向網路警察大隊報案了,若再不撤下來我的所有文章,咱們就法院見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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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reschahwang&aid=6620730

 回應文章

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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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客邦的色情格子尚未把我的文章下架!
2012/09/11 10:43

今天收到偵辦警員的email回復,針對痞客邦的色情格子的說明如下: X小姐您好:
因您檢舉色情網站盜用您的文章,收發文時間耗時,
故IP位置位於澳洲,礙於司法管轄權,致無法續行偵辦之,在此向您合先敘明!
另,台端檢舉「痞客邦」有網友侵害您的著作權,我有向「痞客邦」客服洽詢,
客服告知台端可向http://help.pixnet.tw/index/ask「痞客邦」服務中心進行檢舉
如台端檢舉之網友仍未將侵害您的著作權予以下架,如台端需要採取法律行動
可向本單位檢舉,通知侵害您權益之網友到案說明!

如台端有任何疑問或需要,我會積極針對台端的需要進行偵辦

在此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

保智台中分隊 承辦人:曾一峯 04-22230678


福福樂樂的媽媽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9-11 10:46 回覆:

當然也未把其他udn格友的文章下架!但大家似乎不太在乎這件事!?

或許是因為他們沒有人的文章像我的被盜用那麼多,也沒有被盜到「這些年老照片故事系列」,沒有父母的結婚照,沒有自己自幼成長的照片,所以無所謂嗎?

 


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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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人的IP在澳洲,非我國管轄之地,無法繼續偵辦下去了!
2012/09/11 10:41

經過數月查詢,昨日獲得警員的回復,非常讓我失望!大意是說對方的IP在澳洲,非我國管轄範圍,故而此案無法繼續偵辦下去!

也就是說被色情網站盜用文章的格友得自認倒楣!只因犯案者不在臺灣!是不是可惡極了?!

以下是網路警察大隊給我email回復的全文:
xxx <xxx@gmail.com>先生(小姐)您好:
  台端101年7月12日致本大隊信箱檢舉本人的原創文章遭到色情網站的盜用案,經本大隊第二中隊承辦員警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該網址IP位於澳洲地區,非我國司法管轄權所及,致取得申登人資料困難,無法取得具體違法事證,故本案無法賡續偵辦。若 台端日後有其他侵權情資,歡迎提供,感謝您對智慧財產權之重視。
台端關心警政工作,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台中分隊
承 辦 人:隊員 曾一峯
聯絡電話:04-22230678轉9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第二中隊業務承辦人:隊員 吳建宏
聯絡電話:04-22230678轉37


福福樂樂的媽媽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9-11 10:41 回覆:
這是我對曾警員email的回復: 收到您的回復著實讓我很失望! 竟然因為對方IP位於澳洲就無法偵辦!
那麼我請求您們能繼續偵辦我提供痞客邦有多個色情部落格也同樣複製了這個色情網站所盜用的我的文章,那麼您們有請痞客邦關閉那些非法的部落格嗎?或是有請痞客邦請他們刪除非法盜用我的文章嗎?
請繼續認真偵辦與回復!感恩!

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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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進度
2012/07/31 15:49

數天前,也就是部落客百傑頒獎一晚,我接到辦案刑警的電話,說他正在積極辦案中,已跟痞客邦接洽請對方先把那些色情格子關閉,我跟他說沒用,主站不關閉的話,我被盜用的文章仍會隨時再被對方利用!

他說正在追查對方IP,倘若追查到要提出告訴,問我是否要提告?我說要!除非對方撤下我的文章,否則鐵定提告。我必須保護我家人和我的作品,不能讓他們的照片和我的文章在沒有經過我允許傳播的方式下散佈,這已經嚴重侵犯我的著作權。這點我很堅持!

這位刑警特別提醒我說,若追到對方,可能需要我到台中一趟(智慧財產網路警察大隊在台中),而且將來若要出庭作證,假設對方在中南部,我也必須前往,這點他必須先讓我知道。

我了解官司往返路途的繁瑣與不便,但我認為為了自己的權益我必須這麼做!我問刑警,倘若追查到對方,我可以先寄出存證信函警告之,倘若他撤下我所有的文章,我就不提告。這點他說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我現在只希望這件事快點落幕!否則我真的貼不出任何一篇文章了!


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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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起幾乎每篇新文都被盜用!
2012/07/16 23:01
剛剛應刑警要求列出被盜用文章的對照表,又再次進入那個網站逐一去找我的文章,赫然發現我的文章不只被盜用六篇,是十篇!真的很讓我痛心!而且是從六月初開始,每篇都幾乎被盜用!
福福樂樂的媽媽


朱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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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12/07/16 05:52

這是非常可惡的盜用者

而且還跟色情類東西擺在一起

支持妳告到底的決心

將這些人揪出來吧!


歡迎蒞臨由朱晉杰老師經營的部落格─杰師悟理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6 19:41 回覆:

對啊!昨天台中分隊刑警要我提供更多事證,我用Google關鍵字的方法找到這個色情網站的另一個在痞客邦的分站,他們正在複製轉貼「假」健康網站的文章到痞客邦的分站,因而很容易又看到我其他多篇文章已大辣辣地被盜用在那裡。

最令人痛心的不是福福和樂樂的照片,而是我寫的《那些年》的故事,和珍貴的家庭照片,包括父母的結婚照和我成長的照片,真的很讓我心痛和難過與氣憤!

我絕對會告到底!

我在部落格首頁也寫出我的著作權聲明,他們漠視我的聲明,仍然盜用我的文章,這超過已可容忍的範圍,我一定要訴諸法律行動!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6 19:42 回覆:
感謝小豬老師的支持!

Fuf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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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台中分隊已經承接本案
2012/07/15 08:00

至今我被盜用的四篇文章,包括百傑賽的決賽文和最新的三篇文章。我經過格友通知得知文章被盜用,再經由格友建議先向WIN網路單e窗口報案,該窗口直接建議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最後由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台中分隊 承接本案。

有相同問題的格友務必要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以保護和保障自己的權益。

WIN給我的回復,我採取部分重要內容給有需要幫助格友和網友:

根據著作權法 第 100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 

建議您儘速向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請教並提出可能之告訴。 

檢舉專線:0800-016597 

總機:02-22150711 

傳真號碼:02-22142627 

地址:23156 台北縣新店市安豐路66號 

大隊長信箱:liao@tipo.gov.tw 


福福樂樂的媽媽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5 09:17 回覆:

可惡!我被盜用的文章不只四篇,截至目前為止共有六篇!今天早上還意外發現這個色情網站竟然在痞客邦開了分站http://leon581.pixnet.net/blog!

他們正在逐次複製轉貼自己這個色情網站的文章,所以只有七個分頁,很好找到自己的文章。


安安小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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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惡!
2012/07/13 04:15

 

支持妳,好好打擊可惡盜用者!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3 20:39 回覆:

真是讓人懊惱,自從參加百傑賽後,尤其進入決賽後,幾乎每篇新的文章都被盜用! 

更包括我的那篇《那些年》,令人生氣的是好像udn的那些年故事就只有我的被盜用!

我是一定要揪出他們告到底!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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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惡!
2012/07/13 02:14

真可惡, 尤其和那 些色情東西擺在一起!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3 20:36 回覆:
就是! 真是讓人很氣憤! 一定要訴諸法律行動!

❤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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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了一跳
2012/07/12 23:19
給妳打氣!
怎麼會想要盜用別人辛苦寫的文章呢 ?!
Fufuma(treschahwang) 於 2012-07-13 01:11 回覆:

就是,謝謝妳的安慰!

除了我,udn很多格友文章也被這色情網站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