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27 23:27:58瀏覽2749|回應11|推薦25 | |
他是福福帶回家的流浪狗,我幫牠取名為樂樂。當初從巷口帶回福福的時候,希望福福永遠幸福快樂,不再做流浪狗;一年後的前天,這個「幸福」又「快樂」才被這個福福找回來的馬爾濟斯給有個美好的ending。 為什麼要取名樂樂?當初我要福福幸福快樂,不再被遺棄;而且福福的屁股圓嘟嘟的,很有福態的樣子。我常跟朋友介紹,福福是幸福的福,而且是雙倍的幸福。現在的樂樂,也是要他幸福快樂不再被遺棄。有鄰居和社區的福福迷,都問這個福福的新朋友,我除了不厭其煩地說那天的奇遇外,還跟他們說他是快樂的樂,而且是雙倍的快樂。再者,我很懷念小時候吃的福樂冰淇淋和福樂牛奶。取名福福與樂樂,有雙重意義。 有些常遇見的社區福福迷點頭稱道,說我很會取名字,還說很有道理,先有幸福才會有快樂。我們人類也是一樣! 樂樂是前天(8月25日)晚上我帶福福散完步回到家門口時遇到的,那時他跟著一位手提公事包的男士從巷底出現,當時我還以為他是那位男士的狗狗,結果那位男士繼續往前走,而樂樂停駐在家門前和福福兩個相互聞氣味,很友善地打招呼,並且就不想走了。我開了門進到院子,福福跟著進來了,樂樂站在門口張望,那個樣子真讓我無法拒絕,於日我呼喚他,招手要他進到院子來。 他進來後,我立刻給牠清水喝,想必小小的他一定又渴又餓又累。他看起來,不知在外流浪多久了,毛又長又髒又打結,指甲長到彎起來了。然後我又拿了福福的素食飼料給他,他聞了聞沒有吃。倒是福福一口氣又把它快吃完了! 於是,我試著跟他溝通,問他爸爸媽媽在哪裡?是被爸爸或媽媽遺棄的嗎?我想幫助他回家,要他相信我不會害他,我要帶他去看醫生叔叔掃晶片。我拿福福的胸背帶試著想要套著他,這樣才好帶他去動物醫院。不過,他一看到背帶就生氣。我只好放棄,試著再跟他溝通,我開始撫摸他,他的身體很放鬆,我想他信任我了,我問他可以抱他嗎?我接收到他願意的訊息,於是我抱起他,牽著福福往動物醫院走去。 他沒有晶片,我當場立刻決定讓他住宿,留待明日請美容師大美容和體外驅蟲,並且做四合一檢驗--當時我想自己養或找人認養,都需要乾乾淨淨、健健康康地才行。前晚要離開醫院前,福福還一直不願意離開,趴在地上守候著住宿房間的方向,我對福福說,醫生叔叔會好好照顧他的動物朋友,請他放心,明天我們再來看他。福福這才立刻起身跟我回家。 次日,也就是昨晚,看到他整身毛髮被踢光光,整個身體到處都是被蟲咬傷的痕跡,而且很瘦,簡直就是皮包骨,看了真是心疼!他真的比福福當初來的時候還更慘!我想,他不知在外流浪多久了? 還好四合一檢驗呈陽性反應,沒有中標,真是不幸中的大幸!於是,我決定先安排結紮,並注射八合一和萊姆病預防針。又讓他在醫院留住一宿,等待次日的手術。 昨晚和福福去看他的時候,我幫樂樂買了一條水藍色的細頸牽繩,先帶他到醫院外面上廁所,結果,福福竟然怕我走掉了,一直很緊張地往我這頭望。福福還和樂樂相互爭寵戶嗆,我對樂樂說,不要吃醋,福福是老大。樂樂聽後果真一直到今天都不會再嗆福福了。 而福福我也這麼對他說,樂樂是他帶回家的,就不要生他的氣,況且他好可憐;我也要福福不要忘記他是老大,媽媽永遠最愛的他,要善待樂樂,兩個要好好相處。結果,果真福福也聽話得很,我們去接樂樂回家的時候,福福和樂樂兩個再次見面,真的就成為好兄弟,牽著他們返家的途中,他們還會相互等對方呢! 我想,福福一定很高興,終於有伴了!以後媽媽去上班,他就不再獨自在家那麼長的時間,我的福福啊!媽媽真的很感欣慰呢! 對於樂樂,我比較要注意的是他被蟲咬傷的皮膚的後續處理,希望不要再有什麼需要花大錢或療程較長治療的皮膚病。看他返家後一直在舔被蟲咬傷的傷口,也在舔結紮的傷口,看著真是心疼極了! 我想,等他傷口長好,皮膚也好了,毛髮也長長了,定可變成可愛動人的迷人模樣! [後記] 樂樂的腳趾甲很長,末端還有紅色指甲油殘留,醫生叔叔研判很有可能是走失的,我想他的媽媽應該很愛他,才會喜歡把他打扮的很漂亮--我已經在想像流浪前的他是何等漂亮時髦的狗狗。我想他的媽媽應該會很著急地在找他吧?! 樂樂初步發現的資料: 1)公的馬爾濟斯,年約五歲或以上(獸醫師說的) 2)發現地點:關渡知行路某巷某號(是我家門口,為隱私之故,不方便留詳細資料) 3)發現時未結紮並未植入晶片,目前我已幫他植入晶片和結紮。 4)特徵:指甲很長,末端還有殘留紅色指甲油痕跡。發現時指甲已長到彎起來,也不能一下子剪短,大美容後指甲還是很長,才看到那指甲油的痕跡。 5)尾巴未剪短。 所以,我想若有人走失這樣的馬爾濟斯請跟我聯絡! 我的聯絡方式:手機0929225560/Email: treschahwang@pchome.com.tw (2010/8/29) |
|
( 心情隨筆|寵物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