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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天理何在
2014/11/20 21:57:36瀏覽152|回應0|推薦2

20141120 中時電子報 本報訊

  一個惡狼長年性侵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兒達517次,當少女終於鼓起勇氣提告後,這名惡狼竟然冷血絞殺少女滅口。這種行為已可謂人神共憤、天理不容,但是高等法院法官竟然改判他免死,看到這種判決,你還相信司法是在維護社會正義嗎?

  517次的性侵,對少女來說,曾經是多麼痛苦的噩夢?可是如今因為她本人已經遭到殺害,檢方舉證不足,接著對高院認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部分沒有提出上訴,以致於性侵部分變成無罪。

  更離譜的是,在殺人部分,更一審則以凶手與少女曾經「情如父女」為由,把原本的死刑判決改為無期徒刑,讓這樣一個犯下令人髮指殘忍罪行的惡狼逃過一死,納稅人還要請他吃免費飯,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回顧少女短短的一生,真是活得痛苦、死得冤枉。從13歲起,她就遭到性侵凌虐,想要為自己討公道讓惡人繩之以法,卻被活生生絞死,殞命時才18歲。而且惡狼不但滅口,還布置成自殺狀,居心實在有夠狠毒。

  一條青春如花的生命,就被這麼踐踏摧殘至死,而且還換不到一點公道,殺人者仍然可以逍遙過活。

  法官在判決書中講了一番理由,說凶手曾將少女視為親生骨肉、撫育十餘年,兩人情同父女,而且「並非無教化可能」。這些理由完全服不了人,要是真把少女視為己出,就更不該下手性侵殺人了。不知道,作這種判決的法官,敢站到少女靈前,把自己的判決理由念出來嗎?

 短評-一個女孩的死亡

20141124 中時電子報 本報訊

一個失去監護權的蔡姓母親, 5年來完全無法聯絡上女兒,多次向警方及社政單位投訴,但因為母親沒有監護權,陳情案屢遭擱置,母親轉向媒體投訴,警方積極協尋,才找到失聯多時的父親江文吉。有前科紀錄的男子江文吉坦承,因為經濟情況不好、養不起女兒,早在7年前就將女兒殺害棄屍山間。苦等多年的蔡女情緒崩潰,後悔把監護權給了前夫,也對相關單位的消極、拖延,感到悲憤。

狠心殺女的江文吉當然可惡可恨,但在蔡女急切尋找幼女的過程中,不斷以她沒有監護權為由,不透露任何調查進度,甚至令人懷疑,相關人等很可能根本沒有認真參與尋找,否則怎麼會近2年來都沒有進展,但是當蔡女不得已訴諸媒體,警方才快速找到江文吉,查獲女孩早已遇害。

蔡女會擔心女兒的下落,一方面是因為多年來始終聯絡不上女兒,另一方面是教育單位向她詢問,已過就學年齡的女兒為什麼沒有就學紀錄,蔡女擔心女兒遭到不測,不斷向相關單位陳情,得到的卻是敷衍搪塞。如果警方因為蔡女沒有監護權就消極以對,也未免太荒謬,這個政府也太矛盾了,為什麼教育單位找不到女童的就學紀錄,會去詢問蔡女,但是蔡女找不到女兒尋求幫助時,相關部門卻竟以她沒有監護權所以不願幫忙?

法律不外人情,當蔡女三番兩次向警方與社工單位求助時,這些執法者看到的究竟是一位「焦慮、恐慌的母親」,還是一個「沒有女兒監護權的離婚婦人」呢?這樁悲劇的背後,透露出執法者缺乏同理心的冷酷與殘忍,讓人非常痛心,監察院應該介入調查。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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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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