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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2 17:45:12瀏覽134|回應0|推薦0 | |
管碧玲今在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因食安風暴,遭受損害的食品下游業者與消費者的權益質詢衛福部長蔣丙煌。管碧玲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即明定消費者可向業者提出損害賠償,但事發至今,政府主管機關卻默不作聲。管碧玲指出衛福部為食管法主管機關,卻從沒想要啟動食管法第56條來幫人民討公道,她要求蔣丙煌應本於權責,在行政院會時主動通報,提醒消保處啟動消費者求償機制;且應通函給各地方政府,行政指導協助民眾各項求償事宜。蔣丙煌表示將會提醒消保處,並會通知各地方政府消保單位處理 管碧玲指出食安風暴發展至今,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食品工業下游業者經濟方面的損失,都完全被忽略,至今沒人幫他們討公道。政府對於黑心廠商可以透過行政罰鍰對業者處罰,但是消費者與下游業者所受到的損害,至今沒有任何一個行政機關幫他們提出賠償訴訟。管碧玲指出根據食管法第56條規定,消費者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亦得請求相當金額之賠償;且消費者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金額時,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每人每一事新台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金額;另外各地方政府應協助消費者求償事宜。 管碧玲指出在上次食管法的修法中,她本來提出每人每一事件可提出是1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的賠償金額,但因為行政部門的保守,在她的爭取下,才由2萬元提高到3萬元的求償金額。更何況在同法第三項中,更明訂各級政府應協助消費者依消保法提出求償事宜,政府更是責無旁貸,她要求身為主管機關的衛福部應主動提醒行政院消保處啟動協助民眾的求償機制,更應通令各地方政府應協助民眾各項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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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