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4.2.9
在物流公司工作的林姓派遣工,前年十月上完大夜班騎車返家途中,因疲勞出車禍死亡,人力派遣公司與物流業者都推責。
林的雙親打官司求償,桃園地院法官認定是通勤職災,人力派遣公司與林有僱傭關係,判定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七十四萬元。
法官指出,派遣工已成為近年勞動市場常見的勞動型態,工作雖不固定,但和人力資源公司間存在僱傭關係,享有與正職勞工相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