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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激增 飆破13萬人
2014/02/16 22:20:50瀏覽79|回應0|推薦0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2014.2.16

行政院近日將指派社福政委馮燕,主審爭議12年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根據主計總處去年底公布的工商普查報告,國內企業平均每月使用派遣勞工總數約131,296名,較2006年多出4,000多人,其中又以大型企業、製造業最愛雇用。

曾在日本創下高收視的日劇「派遣女王」,深刻演出日本百萬派遣族的辛酸與無奈。依主計總處去年底公布五年一度工商大調查顯示,在2011年時,由私部門聘雇的派遣族約13.1萬人,較2006年調查時增加一成五,顯示國內派遣族人數有上升趨勢。

在公部門部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根據去年第3季最新統計,行政院所屬單位的公部門派遣人數為1.1萬人。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派遣不同於外包,派遣是指派遣公司員工到用人單位,接受指揮管理運用,以便完成工作任務。最近一次大調查顯示,國內約有7,428家企業雇有派遣工,全年支出的派遣費用高達351億元,較2006年增加35.05%

其中,國內最愛用派遣族的企業以大型企業為主,製造業多於服務業。目前國內有超過兩成的大型企業都雇用了派遣勞工,平均每月使用8.6萬人,較2006年增加25.38%,且其占雇用員工比率達3.11%

一般說來,國內企業愛用派遣族的原因在於,派遣員工薪資僅約正式員工的七成薪,且亦無須支付勞保、獎金、資遣費或退休金等。不過,一旦企業「派遣成性」,猶如在國內勞動市場創造愈來愈多的「次等公民」,不僅拉低薪資,也讓國內青年面臨更險峻的工作選擇。

根據勞委會最新呈報行政院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未來派遣工將與正職勞工「同工同酬」,且企業派遣人力的運用上限,不得超過僱用總人數3%。派遣勞工在要派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將有權要求與公司簽正式勞動契約。

此外,包括醫事、保全、航空、漁船以外的船員(如遊艇、動力小船駕駛)、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採礦等七行業,不得使用派遣工。

派遣適用勞基法 別讓權益睡著了

官方統計顯示,國內約有14萬派遣族長期在政府或私部門貢獻心力。國內人力專家指出,派遣員工同樣適用勞基法、勞退等規定,派遣公司必須提供勞健保及提撥6%新制退休金,派遣族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所謂人力派遣,指的是派遣公司與要派企業(或稱用人企業)訂定要派契約,約定由派遣公司招募並雇用員工後,派遣至要派企業上班。該派遣員工將在要派企業指揮下工作,派遣員工的法定雇主為派遣公司,工作地點則在要派企業。

國內人力專家指出,派遣員工的薪資、勞健保與退休金等,都由派遣公司支付與處理。派遣員工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規,無論是勞動條件與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延長工時、休假、例假、請假、產假、職災補償等,多與正職工作相同。

此外,派遣公司也不得藉各種理由向派遣員工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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