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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別進傷兵名單!(下)
2010/01/19 09:56:46瀏覽687|回應0|推薦0

言:

本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 2008/11/6,其UDN的網址仍在,連結如下: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MAIN_ID=115&f_SUB_ID=609&f_ART_ID=158585,不嫌棄者可自行前往閱讀。

唯本文猶不曾在此處發表過,特此聲明。                               

「大餅」釋放他奮戰後為球隊艱辛守成的情緒,其無心插柳柳成蔭的肢體語言,為死氣沈沈至奄奄一息的職棒景況,適時注入些許活水,創造了無價的話題,其即興式脫稿演出的「戰功」何其大,卻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包括後來欲語還休而再度獲罪被圍剿的所謂的「硬拗說」。

但象迷又何過之有?他們本來就有權利「經由消費行為,宣洩苦悶情緒」,不是嗎?然而,「迷」身份的道德基礎是否神聖到絲毫不允許被挑戰,且非得全盤依附「衣食父母,不容冒犯」此看似顛撲不破卻暗藏爭議的世俗價值不可?

為了鞏固「在場權」的精神利益,而不惜膨脹「狹隘的道德意識」,致道德論述的底部無限上綱至「非我即敵,其心可誅」憤懣地步,雖有利於往後獅象對戰組合的可看性之經營與操作,但會否因此錯失了另一個「更宏觀、更進化的理性論辯空間」之開展契機呢?

「大餅」盡了一個表演者的義務,兄弟球員及時激情回應,反主為客搭配演出,讓戲劇張力在那一瞬間急遽加溫,為之升高不少,堪稱最佳男配角,又壓迫多少「在場」及「不在場」的「迷」身份之認同者,加速分泌腎上腺素,滿足彼等欲罷不能的觀「戲」樂趣,不也功不可沒嗎?

所有的人似乎都沒有錯,大家也好像統統都是對的,那問題出在哪?又要怪誰窮攪局,吹皺一池春水,讓大家皆怒氣沖天,再也憋不住了,不得不藉題發揮呢?

怪不景氣的大環境,因為它讓你我都很洩氣?可是在那麼多動了氣的球迷當中,又有誰有能耐幫大家紓解這股怨氣?

怪不爭氣的「部份」球團和沒骨氣的聯盟,因為愈來愈沒氣的他們,讓不少有見地也有脾氣的球迷們,個個愈想就愈生氣?但該說的「改革建言」全都說了,一再老生常談也了無新意,一直不斷狗吠火車,形同自尋晦氣,有人不嫌膩,有人可厭煩透了,倒不如放任不知不覺的他們自生自滅吧。

怪不吭氣的政府,此乃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但球團又不是國營企業,聯盟亦非政府機關,球員也不是公務員,球迷更只佔納稅義務人口的一部份,何忍動用全民資源,為其個別需求埋單?

怪不講江湖義氣,願賭卻不服氣的黑道大哥和小弟?但哪一個國家沒有地下社會犯罪集團?放眼全球,又有哪一個超級大有為政府,有通天本領可以成就「斬草除根,完全肅黑」的不可能任務?又是誰和什麼樣的文化基因,誘使「沈默」的台灣黑道,遺傳「脅迫球員做假」的不治之症,直如沾染賭癮般,永難勒戒成功?

但氣歸氣,千萬別忘了,再怎麼氣,「迷」身份的XY軸座標數字,也就只有票價和看台上的席次編號這兩碼而已,它既不在「大餅」施展身體專業的「場內」,自有其定著位置,此乃「看」與「被看」兩極之間,本即存有的不對稱關係,何須越界撈取不應收割的「不當得利」?

除非,大家都各自走出球場,到了眾生皆平等的「場外」,屆時「大餅」也不過跟你我一樣,就是尋常的路人甲乙罷了,他何德何能又何敢向著不相干的陌生人,恣意拉自己的弓,忘情割別人的喉呢?

很難想像,不過一年光景,林岳平已從六十天傷兵名單(依據大聯盟的定義和標準,就是整季報銷「撿角」了)上復活了,他大概萬萬沒想到,只由於他隨興掌握住一個「秀出自己職業級表演身段」的機會,卻引爆「充斥諸多前因後果」的紛紛擾擾火種。

但在為他輕嘆一聲長氣時,又有多少人願替他抱屈說:林岳平都已經脫離傷兵名單了,球迷何妨拿吃苦當吃補,也一起從「大餅熱」的DL上儘速復出吧,不僅別賴在裡面,也要趕快鑽出來,因為抱持健康的心態,欣賞健康的球員繼續為大家熱情表演,永遠是球迷所該擁有的最甜蜜的幸福,不是嗎?

前往→→球迷,別進傷兵名單!(上):http://blog.udn.com/toponepen/367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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