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原刊載於UDN 聯合新聞網 2008/11/6,其UDN的網址仍在,連結如下: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MAIN_ID=115&f_SUB_ID=609&f_ART_ID=158584,不嫌棄者可自行前往閱讀。
唯本文猶不曾在此處發表過,特此聲明。
當一大堆不特定的多數人,於特定時間內,聚集在某特定場所,圍觀特定人物發起或特定團體號召的公開活動時,基本上即可視之(或被歸類)為一種群眾運動。
此中性(或中立)名詞本身並無任何政治色彩,但因台灣一直處在高度政治動員的狀態,整個社會的權力結構遂顯現出極端失衡的「集中現象」,那就是,政治人物總是佔盡甚至獨享「解釋權」的優勢,並帶頭做了過多的「示範」,導致一般大眾會誤認為,「群眾運動」是專屬於政治對立場域裡習見的示威、遊行等集體抗爭畫面,而忽略了「只要是大規模的戶外表演活動,也是一種另類的群眾運動」此一事實。
而既同屬「群眾運動」,為什麼卡拉列斯的苖栗演唱會可以賓主盡歡,大家離情依依平和落幕,本土職棒的總冠軍賽,卻會讓獅隊球員「大餅」與象迷之間,意外擦撞出衝突的火花呢?
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的美聲何其悠揚,足令多少「現場」聆賞者為之陶醉癡狂;CPBL兩支元老級球隊,再次結伴闖入「台灣大賽」,攜手創造高潮迭起的「戰果」,又教多少「現場」球迷為之發癲起乩,但同樣都是上萬人的大型集會,何故「結局」竟會如此南轅北轍?
難不成,雖然同樣都是感官視聽的激越饗宴,但耳聞仙樂飄飄的繞樑餘韻,就是比目睹劍拔弩張的對決氣氛,更具「淨化心靈」的啟迪作用?
抑或,崇尚藝術「精神美育」的菁英階層,比熱衷運動「肢體美學」的普羅族群,更熟諳何謂「表演」的本質,也更瞭解自己的「角色扮演」其實有其侷限性,斷不至於因過度「入戲」,而訴諸各種不同的手段,主動「介入」舞台上那個非屬自己擅場的另一個專業領域?
還是,長期接受藝術洗禮的文雅之士,在行使自己的「在場權」之餘,也比老是浸淫在「對立性」和「輸贏面」的熱血球迷,更懂得「尊重」表演者被賦予的特別權力,也更明白「理性」與「感性」及「知性」的價值,完全等高殊無二致?
莫非,「迷」身份的建構路徑,亦會因「環境條件」的優劣良窳,而衍生出「大異其趣且社會觀感高低有別」的不同圖譜?跨越藝術門檻,再邁向國際級聲樂巨星獨唱之處的途中,橫陳眼前者,永遠是一條「被媒體簇擁,高分貝禮讚」的康莊大道;反觀,前進球場入口,步往草根味濃烈的選手群起獻技的三叉路上,總是得留神提防黑幫剪徑響馬,冷不防打斜竄出來放個幾槍就跑。
在安全感備受威脅,互信度也嚴重欠缺的困境下,行腳者究該鼓勇完成未竟的旅程,還是乾脆死了心,放棄冒險的慾念,掉頭朝另一個「可以遠離傷心地」的方向走?
因為受騙受辱受傷太多次了,自尊心愈來愈敏感,神經組織卻愈來愈脆弱,經不起任何無謂的外力「侵犯」,所以林岳平忘我的挑「逗」之舉,馬上,激怒「在場權」的擁有者。
這是一個充滿「壓抑」與「被壓抑」的低潮年代,大家都一起見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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