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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樂活坊】晚輩一定要「讓座」嗎?
2011/01/18 10:37:35瀏覽350|回應0|推薦4
案例整理/編輯室
法律顧問/洪嘉鴻律師

生活案例

芊芊是正值青春期的高一生,某日經期來潮,四肢發軟,身體非常不舒服,好不容易熬到放學,她蹣跚地走向站牌,搭上返家的公車,因為是尖峰時段,公車一如往常地擁擠,沒有任何空位。不久後芊芊身旁的乘客下車,她馬上坐下來,痛苦地縮起身子,期盼可以趕快到家休息。
  
沒想到幾站後,一位中年婦人提著大包小包的行李上車,見到年輕的芊芊絲毫沒有讓座的意思,十分不悅,便出手推了芊芊一把,然後說:「妳懂不懂禮貌?沒看到長輩上車嗎?」芊芊錯愕地回答:「可是我身體不舒服。」那位婦人非但沒有同情芊芊,反而大聲嚷嚷著:「不要找藉口!年輕人能有多大的病痛?不懂得禮讓長輩的孩子就是沒教養!」說罷便強行將她拉下座位,跌坐在地上的芊芊此時也火大了,兩個人便妳一言我一語的爭吵了起來,車上其他的乘客冷眼旁觀,連司機也假裝沒看到⋯⋯

芊芊回到家後愈想愈覺得委屈,便向剛下班的爸爸哭訴,沒想到爸爸一聽暴跳如雷,認為該名婦人的囂張行徑不應被縱容,公車司機理應出面制止,於是打電話到公車總站去投訴。  
難道晚輩就一定要讓座嗎?而該名自稱長輩的中年婦人,對芊芊採取激烈的言詞與手段逼其讓位,是否合法?


法律解析
本案例所述之事實應先釐清二個部分,一是在法律上,晚輩(芊芊)有無讓座之義務;二是而長輩(婦人)是否有請求讓座之權利。

1 公車雖有博愛座之設置,但一般而言,博愛座僅是基於公民道德,禮讓老弱婦孺優先使用之座位,並非專用。此從公車車票並無對號,亦無博愛座專用票,得可觀之;一般座位亦應如此解釋。故就法律而言,乘客彼此間均享有同等之權利,並不因年紀或身分,得以擁有要求他人讓座之權利。

2 依照公車乘客之習慣(可視為社會上的潛在規則),有無座位應以上車先後為認定,如他人業已坐定,後上車之人即無驅趕或要求讓座之權利,有座位之人是否要讓座給無座位之人,應本於自由意願、社會禮儀及公民與道德之修養,自行評定。

3 案例中,婦人強制將芊芊拉開,占用座位,有構成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之嫌(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因長輩並無要求晚輩讓座之權利。

4 在無特殊情況下,年輕人不主動讓座給老弱婦孺,甚或占用博愛座,雖目前似無法律得以規範,但顯見該名年輕人在家庭及學校之道德教育失敗,應受嚴厲之輿論譴責。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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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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