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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15:45:38瀏覽1505|回應0|推薦15 | |
這是我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上法庭作證的經驗,而且是在美國.... . 在之前發生車禍的兩個月後,我接到了Dearborn法院寄來的出庭通知,要求我以witness的身分出庭。真想不到我這輩子第一次上法庭竟然是到了美國之後,而且還是因為個人的交通事故出庭。於是我事前跟公司請了半天公假,(我發現美國人真是講理,真是重視人權,連個人事故應法院要求出庭都可以請公假。) 在出庭當天,提前三十分鐘到達法院。 進了Dearborn Court House 後,先接受危險物品安檢,接著到報到處排隊。我發現這裡的法院真是熱鬧,人山人海的,光辦理一般事件報到排隊的人龍就已經排到三排了,仔細觀察排隊的人群,裡面有不少是青少年,渾身上下掛滿了發光的金屬片,而有刺青及奇裝異服的中年人也不在少數。雖然知道美國社會是很包容及尊重個人自由的,你無論打扮的再奇怪,一般人也少投以異樣眼光,但是頭一回劉姥姥逛大觀園,看了還是覺得有點怵目驚心。由於美國法院的一般事故判決是可以跟法官negotiation的,我猜應該有不少人是來喬不要繳罰金或少繳一些的。 完成報到手續後,進了法庭,我跟其他人一起坐在旁聽席等待,也看到了撞我車子的那位中東婦女跟她的先生。第一回親身進法庭的感覺很新鮮,法庭的佈置很氣派,就跟一般美國電視影集裡看到的一樣,有法官席,書記官席,被告席,證人席以及陪審團席等,前面豎立著一面巨幅星條旗跟州旗,以及布希總統的肖像。
我原本以為我待會應該會站在證人席上接受法官詢問,就跟在洛城法網影集裡演的一樣,而且應該還會有陪審團。結果當一位法警從旁邊的小房間裡走出來,開始唱名要求出庭者進去小房間應訊時,我還很狀況外地問了一下法警,為什麼不是在外頭很氣派的大法庭進行,結果那位法警說了一句 '' It's just a minor civil case. '' .....我可以看到那位法警聽到我的dumb question後額頭浮現的三條線.... 進了那個小房間後,那是間小巧的會議室,法官就坐在小桌子的對面,而我和肇事者則分別坐在兩旁。既沒有我想像期待的陪審團,也沒有旁觀席。
法官是一位和藹的中年人,有點肯德基爺爺的形象,他首先分別確認了我們的身分,同時要我們舉起右手宣誓,'' Do you affirm that whatever you say is the absolute truth? '' '' Yes, I do ! '' 我們則一一舉手承諾。 接下來,法官便要我們分別陳述事實的經過,我先敘述了當天傍晚在下班途中,遇到紅燈跟著車陣完全停下來後,正在等綠燈時,過了十分鐘,突然這位女士從我後面撞了上來,造成我的後行李箱跟車門破壞。法官接著問我,'' Did you get hurt ? '' ,'' No. '' 我很老實的回答。 然後換那位肇事的中東婦女陳述,這時她的丈夫回答,說她是新移民,英文不流暢,因此請求代她答覆。取得法官同意後,他便開始描述當天的狀況,只是他描述的狀況有點與事實不符,避重就輕,這讓我有點詫異,因為大家才剛剛舉手宣誓會誠實答辯而已。他把事故歸咎於當天天候造成視線不佳,再加上我緊急煞車,(事實上我當時已經完全停止十分鐘了),才造成這次事故。不過,最後他也坦承,'' I didn't keep a safety distance away. It's my fault, no excuse. '' 我聽了當下有些生氣,看來他是想設法減輕一些責任。
法官聽了雙方陳述後,最後問了我是否有哪些損失,'' I have no loss. '' ,'' Why no loss? '' 法官又問,'' Because I have full insurance coverage. '' 我很誠實地回答,雖然之前就聽說過這兒有許多人會藉機要求一堆損失賠償以及精神補償。'' This gentleman is very kind. '' 法官最後判決,對方罰款$500並記點,法官同時很高興地說,這次雙方兩造都有出席法庭,非常尊重司法制度,這是很難得的。( 因為美國人通常不大出席這種小交通事故的判決。) 最令我驚訝的是,法官判決 : 因為我的出席,我可以得到$20的車馬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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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