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這樣的親情呀...令人嘆息!!
2011/04/21 01:56:45瀏覽1769|回應17|推薦57

一直以來,因為家庭+工作的忙碌,我家的電視除了老爺半夜看電影之外,其餘時間是幾乎不開機的...連我最愛的棒球,今年才看過幾場比賽而已,根本不會去看新聞節目或是其他戲劇綜藝,因此,也很少會對什麼新聞做出評論或是探討。

但是今天偶然瀏覽網路新聞標題,看到一則『父親罵兒子「敗類」遭判拘役』,當下好奇點進去看一下,看完後實在是覺得....唉~~~

爸爸罵兒子,也會觸犯法令!新北市一位70歲的高老先生,因為房屋產權問題,和兒子對簿公堂,結果他在法庭上,罵兒子一句「敗類」,被兒子以公然侮辱罪提告,法官認為,高老先生的兒子早已成年,管教權應該縮減,因此判高老先生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70歲的高老太太,一想到丈夫和兒子,為了透天厝的產權對簿公堂,眼淚就停不住,而高老先生也一樣無奈,因為他在法庭上罵了兒子一句話,結果被兒子以公然侮辱罪嫌提告。

法官認為,高老先生的兒子早已成年,父母管教權相對縮減,不管打還罵,都會觸法,但高老先生氣不過,他說兒子不僅爭透天厝的產權,當初他過戶給兒子的另外一間新房子,也被賣掉,父子越吵越僵,甚至鬧進派出所。

新房子已經賣掉,蓋到一半的舊房子,也因為產權官司無法貸款,高老先生夫妻倆只好窩在毛胚屋裡,繼續和兒子打官司。(註)

首先,我要說,我從不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事實是,很多長輩年紀大了之後,的確行為言語有時會讓小輩很抓狂~~ 只是,抓狂到對簿公堂,是不是太誇張了呢??

前半段「因為房屋產權問題,和兒子對簿公堂」,因為不了解事情原委,所以我也就不評論了,我好奇的是,父子間有這麼嚴重嗎?? 一句「敗類」就可以讓兒子控告老爸?? 如果老先生無法或不願繳交易科罰金,難道做兒子的,就眼睜睜看爸爸去吃20天的牢飯嗎??

另外,我對法官的理由也覺得很怪異,我好奇,真的罵人"敗類",就是公然侮辱成立嗎?? 怎麼我覺得常常很多新聞評論人員,用字遣詞都比這兩個字更加誇張及過份呢?? 也沒看到他們吃上什麼官司呀。我想強調的是:如果敗類一詞,的確構成公然侮辱,那麼也不關父子之間管教權的事!! 如果不成立,也跟父子角色沒有關係了,就是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問題而已。法官認為:「兒子早已成年,管教權應該縮減」,這樣好像是說:如果兒子還沒成年,你罵他敗類就沒關係,但是成年了,就不能罵了!!  哎,怪怪的~~

再來,我想到老先生都已經70歲了,兒子應該也已經40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第三代了!! 做兒子的真該想想,如果30年後,你的小孩也這樣對待你,你會做何感想呢??  身教!! 言教呀!!

天底下絕對有不是的父母,你可以氣,你可以埋怨,但如果父母的行為,還不是誇張過份到難以忍受,做子女的,好歹看在當年父母含辛茹苦,拉拔培養的情份上,多容忍一些吧!!  (弟弟、妹妹,這段話是寫給你們30年後看的~~ 切記切記哦!!)

把新聞轉給老爺看了,他看完的結論居然是:「所以我們要罵要趁早哦,等他們長大,我們講話就要小心點了~~  」  哼~~最好你捨得對你那兩個心肝寶貝出一聲重口氣啦~~  你別把他們倆寵上天就好了呢!!~~

(註:新聞來源為Yahoo新聞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0/11/2q5kb.html )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intin2&aid=511904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SAMANTH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當初的小心肝!
2011/05/06 18:01

當初的小心肝!  哪個娃娃不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呢?

到今日現在還是小心肝~  老父母要小心把肝給氣壞囉!  當然過程中事出必有因!

產生了眼前令人遺憾的社會現象,法官的症狀應該也是見怪不怪了吧!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5-06 23:34 回覆:

莎莎這句話也很有道理呢~~

看來,我現在這兩位小心肝,以後要小心不要讓我爆肝啦~~~~


筱 蒨-Lucif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我是老爸
2011/05/04 18:44

我一定會上訴。

身為兒子為了老家產權對簿公堂,還告老爸,這種行為一點中華傳統孝悌精神都沒有,不是敗類是甚麼?這是針對事實狀況的陳述,非人身攻擊。

不過法律不是我們這樣硬坳可以,基本上如果老爸沒有前科,直接認錯道歉,說是情緒過於激動,對兒子的行為過於氣憤才脫口而出,希望庭上體諒老人家年老還得面臨跟兒子對簿公堂的精神壓力,給予寬容,我想法院會給予緩刑,少付那兩萬元。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5-05 02:24 回覆:

哎,這種跟法院相關的事,真的還是筱蒨最了解的...看你最後一段寫的,你真可以去當人家的開庭指導了!!

社會上胡亂告來告去的人已經夠多了,對這種親人也可以法庭上見的案子,真是格外感觸呀!!


珮珮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果真是敗類
2011/04/27 10:48

這種兒子,說他是敗類不過是陳述事實而已。我這可是對事不對人哦,我不知道那個被稱爲敗類的是誰,應該不構成被判拘役的原因吧?

敗類可以判二十天,有些政壇上的人真的該被捉去關了。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9 01:06 回覆:

就是呀...我真的很傻眼一句敗類要被關20天...

那有些出口成"髒"的政治人物...怎麼還沒被判刑呀???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有教無類(新解)
2011/04/25 22:21

我相信這老爸當初若有教,就不會有今天的敗類.

自作自受,有教無類!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5 23:41 回覆:

哇,蜂鳥這新解真的太讚了!!!

要記下來...下次跟別的朋友分享~~~

孔夫子地下有知,一定也會笑到不行!! 原來這句還能這樣用耶!!!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可憐!七十歲了
2011/04/25 19:45
兒子敗家,罵句敗累都罵不得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5 23:35 回覆:

可不是嗎?? 當年辛苦二十載(猜想),換得牢房20天...唉...仍是嘆息呀!!

感謝莫大來訪,祝您新書大賣哦!!!


li l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心寒
2011/04/25 14:13
這則新聞看了讓人心寒
難怪西方人士以自己為主
年滿十八歲不愛唸書
就逐出門外自立更生
他們的孩子還懂得感謝
一點點的生日禮物
和聖誕節禮物
都表達心意和濃厚的愛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5 23:20 回覆:

這大概就是中西方在親子關係上最大的不同了~~ 在西方如果成年後還跟家人住,似乎是挺奇怪的事!!

但我覺得沒有那一方是比較好的啦~~ 其實我還蠻害怕那種長大就飛出去,只有逢年過節才看的到一二次的關係...

前題是,親子之間一定要有愛才行呀!!!


悅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哎...........
2011/04/23 07:01
上到法庭﹐ 真是不孝﹐ 但有些家長口不擇言﹐ 也真的很不像話。 哎﹐ 上樑不正下樑歪啊。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5 23:13 回覆:

唉...悅己說的是呀...

所以才說,雖然是一則小新聞,但是看了真的只能搖頭嘆息呀!! 有問題的點實在是太多了!!


史爹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寫的
2011/04/22 11:54

好有道理...看起來,老爸罵得有理。

法官判的無厘頭。如果天下的法官都如此,那偶....... 大概就只能吃一輩的牢飯。我也是那種脾氣來了,口不擇言的老爸。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3 01:50 回覆:

史爹放心....貴公子尚未成年吧??  (我忘了加拿大成年是幾歲...中華民國民法好像是20歲)

要罵....趁現在~~

不然還有另一個方法...真的回國參選總統!! 我支持您當選後針對父母管教權來修法!!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1/04/22 10:54

這樣的人生

不會太悲哀了吧

現在的人 變的很愛告

很多人都說 是為了自己權利跟公理

講句白話

還不是想要對方的錢

說來說去都是錢

還有人 為了錢 認祖歸宗

請問喔 那往生的老人若是窮鬼老頭

要認嗎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3 01:48 回覆:

是呀,人生是有太多的無奈跟悲哀!!

所以我一向認為,活的快樂比一切都重要!!

有兩句話也是常在我心頭的: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真的,有些事情,退一步看就好了!! 人呀,別太計較了!!!


blue phoenix和新冠同行的旅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太誇張了吧
2011/04/22 08:46

如此一句就被判刑

如果我是老先生

我會請律師

告兒子

不願撫養兩老

反而爭財產


blue phoenix

Tintin.C(tintin2) 於 2011-04-23 01:40 回覆:

唉...雖然也很為老先生不值啦...養大兒子換來的是牢獄之災...

可是如果是我,大概不會採用藍鳳凰的方法耶....

請律師,告兒子...輸了是徒然花一筆訴訟費用,就是贏了又如何呢??

家,不是爭輸贏的地方呀!!!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