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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4 00:08:35瀏覽1270|回應5|推薦42 | |
也來湊一腿,搭上Dr. Composting的順風車<< 回洪蘭教授與吳清基部長:我也愛在課堂吃東西 >>,談談課堂上的禮儀。看倌若不健忘,想必還記得我在<<
不三不四愛地球>>那篇裡,幫單身女教授友人MusicD拿拙筆塗鴨了一篇特寫仕女圖。即使MusicD穿上牛仔褲,就藝術經營策略去訪問畫廊老闆,經常被誤認為大學生,其青春洋溢的氣息,可謂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她仍跟我抱怨有時被課堂上台下嘰嘰喳喳的大小麻雀,吵到恨不得掐死最吵的那幾隻,每次她一停下來,嘰喳聲隨之立刻音量轉小,目前的法子,也只能警告講話最大聲的學生,再講下去,請他當小老師到台上講課。 插播: Quote 週末 (11/14) 午后搭便車跟台大教授G到信義區小敘,她略述其對洪蘭批評台大醫科生上課禮儀的感想,她認為師生關係畢竟不同於營利組織服務業務客戶的關係,老師固然需要針對學生就其授課方式與教材難易度的意見,做適度的調整,但上課時可否吃泡麵,就不能說交學費出錢的是大爺,讓學生投票自訂上課的遊戲規則,雖然她自己已經相當開明,開學先約法三章,讓學生上課時可喝飲料 吃三明治 甚至睡覺,但不行攜帶像洋芋片等咬出聲,或泡麵咖哩等味道飄溢而干擾到上課情緒的食物進教室。Unquote 這些〔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學堂場景,勾起我大學時有一兩分相似的回憶。記得大一上〔三民主義〕通識課,偌大的一樓普通教室擠了三分之二滿的新鮮人,上課鐘響早過了十幾分鐘,班上北一女畢業高挑嫵媚的高材生ModelDJ,扭著柳腰,擺出走上伸展台的抬頭挺胸姿態,大步從前門踏進教室,選了離門較遠第一排靠窗邊的座位坐下,剛坐定,她一舉手投足,一下就把全班的目光從古板的教書老先生身上,如三秒強力膠黏吸過去。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倒不是因為她身穿奇裝異服或薄涼養眼,主要是她像準備登上舞台的名伶,熟練地拿出粉妝盒,俐落起出眉筆 眼線筆 唇筆 腮紅筆,對著盒蓋背面的小鏡子,端詳自己的眉山目水,稍微低著頭,仔細地畫著原來該正對黑板前方的臉紙。棕梠葉在窗外唏嗦應和著微風,老先生的低語也一樣雲淡風輕,后座其實一點都沒有嘰嘰喳喳;然而,ModelDJ那隻纖手悄然無聲地在嘰嘰喳喳著同窗聽眾的耳畔,昔日那幾根揮動畫筆的手指,威力如同今天課堂上幾十名麻雀草莓族。完全無意嘲諷我的同學ModelDJ,她真的是另類北一女畢業生,平常說兩三句話就冒出問候人家爸媽的三字經,但我挺欣賞她的,因為她沒甚麼心機,說話做事都敢作敢當。 噢,對了,這次課堂禮儀的爭議,另外勾起今年三月底所謂〔紫晶〕在聯網上遭圓真格主點名的回憶。今天(11/20)下午生平第一次上地方法院,報到時右邊響起輕聲細語,稍為側過頭瞄了一下,直覺上猜測是案主,但想實在不宜自我介紹,否則場面很尷尬,案主由一名紳士和青少年陪同 (後來介紹得知乃摯愛她的丈夫與兒子), 案主隨後從我眼前一陣風似地飄過,看得出蜂腰窈窕,養顏有道。在庭外排隊等候列席時,對面一名婦女笑容可掬,問她是陪親友出庭嗎?她說女兒告男友欺騙感情,我提到前一兩天新聞報導已婚男欺騙適婚年齡女友會娶她,此耽誤青春的代價是賠款四十萬,她則老神在在,還很熱心地介紹我當地風景名勝,聊到這裡,她跟先生遭傳喚入庭作證。 這半日遊令人莞爾的小插曲迭起,搭計程車趕赴法院時,司機問我是律師幫客戶出庭嗎?途中自告奮勇,當起臨時導遊,指著林立高樓上的招牌說,看到法律事務所密集區,就知道法院近了;雖問不出我出差的名堂,依然忍不住告誡一番說,法院這種地方還是少來為妙。其實算是小事一樁,雙方為隔空小筆戰當庭接受檢察官偵詢,女檢察官溫婉優雅,柔美的氣質稱得上林志玲等級,她奉勸我們各退一步,既然皆曾在網誌發言,惹對方不快,各賠不是之後,收兵卸甲,一笑泯恩仇,好讓他們這些刑法守門人把有限的時間精力轉用去偵辦 〔真正的犯罪行為〕。圓真和我很稱職地各自表述,說明何以並無惡意寫出招致對方提告的文字內容,也善納檢察官的建議,當場和解。今天會多事多人累,右眼有點不適,日記暫時告一段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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