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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17:13:53瀏覽677|回應1|推薦2 | |
醫院管理要有風險意識 案例 病人丙子宮頸癌0期,住院檢查中,某日被推至手術室切除子宮頸,事後發現要開刀者為隔壁病床之病人,推車人員弄錯對象,乃控訴主治醫師及院長醫療過失,偵查中,檢察官與院長有如下訊問內容與回答重點: Q(檢察官):你是快好醫院院長? A(院長):是。 Q:丙是你主治的? A:不是。 Q:0期子宮頸癌需要手術嗎? A:由主治醫師判定。 Q:丙指訴只是住院觀察,為何會開刀? A:我不清楚。 Q:丙還說開刀的不是她的主治醫師? A:是,開刀的是那天排定手術的醫師。 Q:丙有排在手術名單上? A:沒有。 Q:為何為手術? A:丙與同室另位病患姓名相近,工作人員看錯人,將丙推入手術室,以致被手術。 Q:姓名是怎樣相近? A:丙姓名為林淑真,另名叫林淑貞。 Q:送至開刀時,是否要核對人名? A:要。 Q:何以還弄錯? A:工作人員一般會核對,送到開刀房,護理人員也會核對,可能是姓名太接近了。 Q:你看何處出差錯? A:我們醫院同仁都很認真,也很盡力。 Q:你自認有沒過錯? A:病患不是我治療的,也沒參與或提供意見,沒有過錯。 Q:這次推錯的人是誰? A:工友。 Q:如何選用推去手術室之工作人員? A:有上網徵才,有同事介紹,或有認識的人介紹。 Q:有無考試?考幾科? A:只有簡單口試,因不必太多醫療知能。 Q:他們有無醫療背景或教育? A:一般沒有。 Q:進用後有無教育訓練? A:我們跟別的醫院一樣,沒有職前訓練。 Q:有無服務課程? A:沒有。 Q:推車類人員的工作與病患醫療事務是否有關連? A:一般都有。 Q:勞力類工作人員會涉及哪些醫療事務? A:搬運病床,調整病床,送餐點,清洗地板浴室,輔佐病人上、下床、行走等。 Q:他們先天就知道怎麼照護或服務病人嗎? A:還好。 Q:我們問過工友,她說不太識字,兩個字很接近,當時兩個病患都在睡覺,問姓名時,丙有回應,看她神色不好,就推她去開刀,有何意見? A:這些只是巧合。 Q:每個工友教育程度不高,你看弄錯機會大或不大? A:(未答) Q:本件工友自稱識字不多,怎麼敢放心讓他推病人? A:這要怪護士沒跟著去核對。 Q:平常有如此要求嗎? A:她們應該知道。 Q:病患告你有過失責任,你有何補充? A:我未參與醫療,沒有過失問題。 從上面對話中,不禁浮現數個問題:(1)醫院管理是否出問題?(2)醫療糾紛是否僅限醫療行為本身?(3)醫院聯繫系統,如何做到無縫接軌?(4)醫療教育訓練,是否以醫護人員為重?(5)行政督導,應延伸到何層級?(6)醫院管理上,須具備何項風險?(7)法律風險管理在醫院管上之運用如何推展? 另外上述案例也提醒醫院行政與管理必需面面兼顧,層層督導,穿透貫穿所有事務,因此在類別上固可分為:(一)醫療業務,如院部科、內外婦兒五官皮膚科、護理檢驗職能等業務。(二)醫療行政,如人事管理、行政管理、事務管理。(三)醫療後勤設備,如院舍、設備、藥物、總務。(四)醫療訓練,如教育、訓練等,但需有整體性、一致性與完整性,管理階層更需要有強烈之風險意識,評量風險,認識法律風險,做好預防與控管工作,防範醫療風險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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