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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5 14:16:59瀏覽1183|回應0|推薦1 | |
學校是教育園地,希望讓學生快樂學習,但學生來自不同家庭,背景差異、個性不同,同學間相處難免有磨擦與衝突;近來,校園安全與事故漸漸受到各界與媒體重視,其中霸凌事件更是關注的重點。 媒體指出,教育部2010年5月針對全國的國中生進行「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結果超過3%的學生表示當學期被同學毆打,按比例推估有3萬名以上學生;教育部另一項調查也顯示,有一成的國高中職生曾用肢體或言語方式霸凌同學。 這條新聞引發連續幾天相關新聞的報導,以及讀者來信投書,在在說明霸凌不限於所謂的壞學生,連模範生也會欺負班上同學,而且學校記過之後沒有後續輔導,同學持續被害,只好轉學。 未成年學生身心未發展成熟,年輕氣盛,克制力不足,比較衝動,對於不喜歡、有意見或稍有磨擦的同學,容易毆打欺負;另也有動機不良,想對家庭富有、零用金充裕的同學巧取豪奪;被霸凌的同學通常身心受創,有壓力,唸不好書,不願上學,氣得家長要提告。 校園與日常生活存有許多危險因子,常見危險因子之一是體型:在校園暴力事件中,體型高大健壯者,較少受害,而體型弱小或常單獨一人,常被作弄取笑,成為霸凌勒索的好對象。 第二是消費習性:熱情多禮、「阿沙力」、慷慨大方、甚至揮霍無度,容易使人多金、好說話、有錢可期待等印象,固然這種學生容易交朋友,但無形中讓自己暴露在危險情境。 第三是不當接觸:同學間正常互動,不致於發生霸凌事件,但接觸到犯罪習性、犯罪傾向等人,在特定時空出現,就容易有被害的危險,跟這樣的人往來,會誘發被害的方便性。 校園的霸凌行為,分為幾種:(一)人際關係的霸凌:如排擠、分化、獨占友誼關係;(二)言語的霸凌:如嘲笑、戲弄、威脅、恐嚇;(三)肢體的霸凌:如拳打腳踢、施暴攻擊、群體暴力;(四)性霸凌:性騷擾、性調戲、性侵害;(五)財物霸凌:如勒索、奪取、明要、強分財物等。 霸凌行為大部分發生在校園,有時在校外,常在下課、午休或翹課時進行;地點通常是廁所、偏避處、空教室或無人經過的地方,身材比較壯的同學就出手欺負個子小的,也常見二人以上共同欺凌一個。 從赫胥的社會控制理論來看,學生與學校的關連鍵越強,自制力越好,相對不會欺凌同學,所以老師要預防霸凌事件發生,應充分了解學生是否喜愛學校、在乎老師印象、重視自己功課好壞以及對教育目標、學校的認同程度。 就學生本身要自我保護,除了對容易發生霸凌的時空環境提高警覺外,平日也要注意同學的言行表現,有的同學不會考慮別人想法,我行我素,喜歡表現自我風格,對人不友善,較可能會欺凌人;自我要求不高,定性不夠,不尊重他人,心中無客觀的價值觀,也缺乏高自制力,以及對自己信心不足,無人生目標,不會顧及社會約制力量,也都會欺負同學。 因此,同學對於接觸對象、互動模式、相處機制及生活事務應有風險概念,選擇危險性最低的方式生活,盡量防避自己變成加害者容易鎖定的目標。 在校園霸凌事件中,有的學生會一再被害,成為重覆被害人,老師與家長應瞭解原因,是否因為個性衝動、表達能力又不佳,所以成為同學作弄對象,就要告誡他們減少與其他同學接近或衝突;常被勒索錢財的同學,則提醒家長不要給太多零用錢;弱智但發育較成熟的女生,容易被性騷擾,師長應協調同學結伴同行,減少危險情境。(施茂林口述.徐谷楨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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