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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指項,管理法律風險
2014/07/03 16:43:14瀏覽859|回應0|推薦2

企業經營指項,管理法律風險

    經由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邵副院長辛勤規劃下,2014兩岸企業經營與法律風險管理研討會,順利於2014628日上午在工大政法學院召開,共有兩岸學者專家450名參加,激起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新熱潮。

 

    施教授於四年前參訪廣州時,曾邀約廣東律師、法學教授成立法律風險研究單位,廣東省法學會終於今年三月成立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會,本次也由會長劉恆教授、副會長兼秘書長徐武律師代表參加,廣東省法學會薛曉光副秘書長、研究部鄭桂瓊主任及嘉應政法學院副校長蔡國芹、廣東金融法律系陳微微教授、吳國平系主任及君達、合邦、踔厲律師事務所等皆派員參加,君厚律師事務所劉濤律師推崇本次活動很有意義,對法律人有諸多啟示。

 

    開幕式由工大政法學院謝迪斌院長致詞,謝院長強調企業與風險有重大關聯,不能有所忽略,本次研討會環繞企業與法律風險主題,經學者專家多方探討,必有助此研究課題更為深化。

 

    施教授說明兩岸對法律風險管理之研究越來越重視,有不同發展方向,本次研討會將兩岸學者專家聚集研究,必能有更好的視角觀點,以及研究成果。

 

    廣東工業大學與本會共同設立粵台法律風險管理中心後,以台商法律風險為主軸,由廣東工業大學積極調研,從2013年起至20146月對廣東台商實地調查及座談訪問,並收到69份書面調查,深入瞭解研究,將其成果在本次研討會提出,由譚麗教授主談:「在粵台商企業投資環境的描述統計 ─ 來自廣東台資企業的調查問卷」,譚教授報告指出台商年齡50才以上占70%,顯示人生經驗豐富,再分析受訪企業主教育程度普遍為高、專業能力強,有關台商企業投資時間在10年以上者占33%,五年占56%,在市場占有率上,中小企業比較多,大企業有相當多有名品牌,而選擇大陸投資,經濟因素占85%,勞動力、物流、市場占有率為其中重要因素,與外資比較,以文化認同為多,語言是重要因素,又法制認同以政治穩定、法制治安狀況良好、優惠措施為主,台商企業在調查公訴中,可看出與法律風險因素,有對法律熟悉度、接觸、運用法律機會,對法律風險認知等,有關法律風險認同越高,對法制要求越大,對法律顧問之作用相當認同,又調研中也發現技術型高,對法律風險認同越高,規模大,對法律風險認同越高,成立時間長,對法律風險認同越高,由於對法制認同高,在總結中提出台資企業對社會承擔意識強,願意從事公益活動,企業轉型、技術提升對法律風險要求更高,也要求大陸執法希更公開化、透明化,期待本調研對行政、司法環境打造與執行有所貢獻。同時,譚麗另簡報,在粵台資企業法律風險與社會認同狀況調查報告中,對實體法持肯定態度,對程序處理較有意見,兩份調研報告,相互參據,提醒台商對法制認同之重要性。

 

    施教授分析,從台灣諸多企業因忽略法律風險以致風險實現,帶來嚴重責任,也提起反托拉斯法致台灣上市公司遭受美國及歐盟之高額裁罰,影響企業利基,強調企業應正視法律風險之評估預測,做好控管措施,才能創造企業利潤,廣東省法學會法律風險管理研究會劉恆會長從微觀角度說明企業風險與危害性,也推崇他口述報告及論文可供大陸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借鏡。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業曉華律師從施教授介紹的個案認為足以道出企業忽略法律風險之後果,強調法律不應只停留在遵法不違法,重要是法律在創造企業價值,管理法律風險即可增強企業價值。

 

    葉曉華律師本日也發表專題報告,在其演講:「企業結構性法律風險分析」中,將企業法律風險區分為結構性與非結構性法律風險,前者是靜態存在,與公司治理有關,財務指標法律預測是觀察企業經營之基本法門,而實證性分析可解析風險可能性,在管理風險時,需考量法律風險成本,當風險管理越得當,競爭力必更強。

 

    博達案在台灣引起重大風波,也影響會計師業務,責任與人力資源之調配,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系陳竣熙主任特別演講:「博達案對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本之影響兼論會計事務所人力風險調控」,廣東工大法律系王曉先主任報告:「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合作對國家認同的影響推動對策」。又亞洲大學李琪珍教授、張庭彰教授分別報告:「從消防事故談風險意識」、「探討網站核心與復原服務品質對顧客再購意願之影響」,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趙嵐律師則探討:「巧用企業破產法的制度為企業合法減債」,每篇報告均言簡意賅,重點提示研究重點,讓大家對法律與風險有更深層體會。

 

    最後由邵俊武副院長總結,說明參加本次研討會的學者專家背景、專長,充分顯示廣州法律界對法律風險議題之重視,而久未報告及六篇論文分別闡明企業經營與法律風險之精義,對研究有諸多啟發,相信未來在大家努力之下,法律風險與管理學勢必更有發展之空間與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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