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法則 打破醫病猜忌的惡性循環 ◎沈政男(醫師、文字志工) 行政院通過醫糾事故補償法草案,箇中創新之處,就是採納了國外近年證實可有效降低醫糾訴訟成本的「道歉法則」。 醫療糾紛之所以日漸增加,主因之一就是醫病的溝通與相互理解不足。當醫療事故發生時,家屬想瞭解處置過程,但醫療人員擔心透露太多,將來訴訟時會成為「呈堂證供」,不僅回應方式被動,甚至連關切、不捨的人之常情都刻意按下不表。 少有醫療人員願意讓病人遭受醫療過失的傷害,意外的產生絕大多數時候,是因醫療行為本身具有複雜、不可預期、時間壓力等特性。同樣的道理,大部分提告的家屬,並不想濫訴,只是因為得不到一個滿意的解釋。 「道歉法則」的精神,就在於成立一個讓醫病雙方可以回到人性化溝通的平台。當醫糾發生,由公正第三者啟動調解機制,在過程中,醫療人員可說明處置,就疏失之處致歉;若無疏失,也可對家屬表達同情、遺憾與撫慰之意。最重要的,調解內容不得作為未來訴訟佐證。 台灣醫糾攀升導致醫病關係惡化,已經到了相互猜疑、彼此防衛的地步,這樣的發展只會讓對立增高,形成惡性循環。這跟醫療行為須建立在信任、授權、代決的基礎之原則,是相互違背的。 「道歉法則」就是破除上述困境之道,國外研究證實可讓醫糾訴訟件數、成本降低四到五成。以誠懇溝通、詳盡說明、同理支持原則來處理醫糾,可促進醫病諒解,避免少數案件傷害整體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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