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則徐,終身不履米土 河壩巡 amisgin
廢死才是進步思潮 ◎沈政男(醫師、文字志工) 法務部於今晚(12/21)再度執行死刑,槍決六名死刑犯。 這是違反世界潮流、人類文明進展的作法。 死刑的存在,法律上無法遏阻重大刑案,倫理上無助於實現社會正義,心理上更不能帶給家屬真正的平和。 廢除死刑,跟婦女投票權、國民教育、社會保險一樣,都是當代的進步思潮。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統計,2009 年全世界已經有 139 個國家廢除及不使用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只有 58 個國家。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為完全民主自由的經濟高度發展的地區,但仍維持死刑的,只有日本、美國跟台灣。(維基百科) 但台灣甚至有七成以上民意反對廢死,對於死刑存廢,都還抱持著以牙還牙、一命還一命的部落式思考。 歐盟已宣示,用盡一切可能的外交手段,在 2015 年達成全球廢死。 連馬笨伯都知道要支持廢死,只是不敢說。 台灣還能自外於世界潮流多久? 還要蒙昧多久?
支持您!死刑與治安的好壞不能夠成正比!
『亂世用重典』的往往變成統治者除殺異己的工具與藉口,
我們難道從228/白色恐怖還沒有走出來!
聽到不相關的人在一旁說『給他死!』真的很難過!
任何人都不該死,死只能是由上帝決定的!
我們的政府與台灣的多數人民該思考的是,
當『死刑』不是一個選擇項目的時候,
我們該如何保護賠償受害人與他們的家屬,如何抑制犯罪,如何保證大家有一個免於恐懼的生活等其他層面來著手探討並解決問題......絕對不是『處決』!
您說的對!要求死囚捐器官更是道德上的嚴重矛盾!
廢除死刑的主張,並非是什麼西方進步的、高尚的人道主張,中國古已有之。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唐堯虞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也就是說:犯了死刑的人連坐牢都免了,這輩子只穿赤色去緣的衣服,宣示自己是犯過死罪的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荀子反對堯舜時代廢死的仁慈做法。
荀子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不祥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