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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酒駕累犯須嚴懲更需治療(報紙採用)
2011/10/06 21:07:35瀏覽352|回應0|推薦0

酒駕致使消防員被截肢,修法重懲的呼聲四起,但除了祭出刑罰以外,減少酒駕的對策還有施以治療一途。 

台灣的酒駕罰則不能算輕,何以這幾年相關事故發生率依然居高不下,無法嚇阻那些「頑固的」酒駕者?其實是因為他們生病了,難以自控飲酒行為,當癮頭一犯,心思被杯中物佔滿,早就把嚴刑峻法拋諸腦後。研究顯示,高達三成的酒駕是累犯所為,而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有酒癮疾患。 

目前部份司法單位對於初次酒駕者施以教輔,也有少數累犯被勒令接受酒癮戒治,但在國外,所有被查獲者都須接受心理評估,若符合酒精濫用或依賴之診斷,須自費治療,必要時甚至得住進全日型戒酒村。政府應思考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酒駕者接受評估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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