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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 21:21:47瀏覽228|回應0|推薦0 | |
記者王貝林/專訪 2013.09.26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 邱文聰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在立院坦承為立法院長王金平涉關說案見過馬英九總統兩次。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邱文聰受訪認為,黃向馬報告關說案情,涉洩密違法;馬隔天要黃再向他補充報告,涉濫權違憲,都是對法律、憲政制度的傷害! 黃世銘另指特偵組考量檢察官林秀濤若因受關說施壓而不上訴,恐涉違反刑法濫權不追訴,所以才予監聽。邱文聰則說,濫權不追訴並非「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可以監聽的類型,若以此為由監聽,無異坦承犯罪,違法事項再添一樁!黃世銘應拿出監聽票證明是合法監聽。 邱文聰表示,不管是行政違失或偵查個案,黃都不應向馬報告,洩漏監聽內容更是職務洩密行為;洩密與偵查不公開是兩回事,偵查不公開是為保全證據,將因職務取得的監聽內容,告知與職務不相干的人,就是洩密,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對於黃世銘取得王金平的通聯紀錄,邱文聰認為,取得通聯紀錄在刑事訴訟法相當於搜索,此舉無異是去搜索立法院!檢察官常一通電話就要電信公司提供通聯紀錄,但這並不符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應先取得法院核發搜索票才行,尤其王金平又是國會議長,要查其通聯紀錄須更為謹慎。邱文聰指出,黃世銘並非憲法機關,行為對憲政上的直接影響不大;但總統身為憲政機關,馬被動聽取黃世銘報告,還可以「事前不知報告內容」推託,但隔天主動叫黃補充報告,在憲法上則有明顯濫用權限的問題。 邱文聰說,憲法雖未明定總統的合理權限,但檢察機關的中立性不容淪為政治工具;馬英九以檢察機關當政治工具,以監聽譯文及通聯紀錄,未經司法判決就認定王金平有罪,意圖以黨紀換掉國會議長,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他說,馬再以「遁入政黨」的方式,指揮以黨紀撤銷王金平黨籍,但馬的總統身分並不因其兼任政黨主席而有片刻消失;馬若只是政黨主席,根本無法指揮黃世銘向他報告,利用總統身分聽取不該聽的報告,就是濫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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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