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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09:12:13瀏覽274|回應0|推薦2 | |
台灣環保聯盟 2000年4月19日 8.不建核電廠就會缺電嗎?答:台灣不建核電廠並不會造成缺電的危機。事實上,若把興建核電廠的經費用於提升用電效率與節約能源,或興建其他類型的電廠,則台灣的電力一定綽綽有餘。玆說明如下: 1.繼續推展汽電共生:1997年台灣的汽電共生裝置容量為2,652百萬瓦(MW),是當初在規劃核四廠時未曾考慮到的,如今則已可取代核四廠(裝置容量2,700MW)。又據能源委員會預估,至2020年汽電共生裝置容量將可提高為6,360MW。 2.提升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 OECD國家藉由提升能源效率在1973~1985年間的用油量降低了15%,但其國內生產毛額仍提高了21%。在美國加州則推行「負瓦特」的觀念,政府獎勵電力公司補貼消費者改用省能的器具(如省電燈泡或燈管),以節省電力消費,而少蓋電廠。台灣若能藉由能源效率的提升,而提高能源與電力生產力20%,達到OECD的平均水準(還比日本低),則按1997年的尖峰負載22,237MW來推算,至少可節省電力3,700MW,可省下一座核四廠還多出1,000MW。 3.改善產業結構:國內化工、煉鋼、水泥、造紙等四種高耗能產業,在過去17年間所創造的國內生產毛額僅約占全國的7%,但卻用了超過全國1/3的能源與電力。倘若產業結構改善,使這些高耗能產業所佔的比重降低,而提高全國平均電力生產力20%,則可再多節省3,700MW的電力。 4.擴大天然氣發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的資料,IEA會員國未來的發電結構,天然氣發電的比重將由1995年的12.9%增至2005年的19.6%,而核能發電的比重則降低。台灣天然氣發電裝置容量若能如能源委員會在1998年的全國能源會議中所提出的規劃案,由1997年的3,438MW,到2020年提高為20,148MW,即可增加16,710MW,足以省下所有四座核電廠還有餘。 5.積極開發再生能源:太陽能、風能、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再生能源是符合環保的永續能源。全球的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容量在過去十年間呈數倍速的增加。德國在1995年風力發電為17,000億度,足供德國470多萬戶家庭一年的照明用。丹麥預計在2030年底的風力發電量將達總發電量的50%。法國也打算十年後使風力發電容量達到500兆瓦。台灣風力資源相當豐富,海濱及離島都很適合風力發電。此外,台灣在太陽能和生質能方面亦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 6.電力事業自由化:台灣若能完全開放電力事業自由化,讓民間自由興建電廠,且自由輸配電與售電,並建立完善的區域輸電網路,則台灣必無缺電之虞。此由當初政府公布開放第一階段(1997~2002年)民間興建電廠的發電額度為726萬瓩,僅占台電總發電系統的20%,但在1995年已有12家財團提出23個申請案,所申請的發電額度高達台電總發電系統的1.5倍,即可獲得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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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