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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10:17:46瀏覽797|回應0|推薦0 | |
瑞典人每年繳的稅,占其國內生產毛額(GDP)的52%(賦稅負擔率),排行全世界最高。我們傳統上認為政輕刑簡、輕稅薄賦,是好政府的標竿,然則瑞典就是壞政府?非也。人人都認為瑞典是好政府的典範,光是它的諾貝爾獎就夠振奮人心的了,名車Volvo也是無人不曉。每人年所得23000美元,是著名的『由搖籃到墳墓』都由國家照顧的社會福利國家,政府預算高達1252億美元,占其國內生產毛額1970億美元之64%,所以需由高額稅收來支持。 賦稅負擔排名於次的,分別是丹麥(占GDP50%)、比利時、芬蘭、其餘如法國、挪威、義大利、奧地利、冰島在40~44%之間,荷蘭、德國、西班牙、英國、紐西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愛爾蘭、瑞士在30~39%之間,日本和美國為26%。這些經濟和政治發達國家,國力雄厚,但賦稅卻不輕。人民對納稅的認真守法,已經是道德和習慣的一部份。 台灣的賦稅負擔率為12.3%,已經找不到比我們更低的國家。好的方面來說,是理想的小政府。差的方面來說,則是稅收困難,國用不足,教育、衛生、福利、經濟的預算,都感緊俏,羅掘俱盡,捉襟見肘,政府債臺高築。況且,我們還有遠比他國沈重的國際負擔,須瓜分已極為有限的公共資源,國防支出佔政府支出的10%,而瑞典只有3%,大敵在側的芬蘭,更只有1.2%。 我們需認真思考賦稅負擔的提高,畢竟所有其他國家的經驗,都證明這樣下去是行不通的。我國近年來租稅負擔率為何?與其他國家比較起來又如何? 租稅負擔率通常以賦稅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之比例來表示,1990年我國租稅負擔率曾高達20%,之後逐年下滑,2003年甚低至11.7%;後因景氣復甦、防堵捐地節稅及實施最低稅負制等多項改革措施,稅收呈現成長,2006、2007及2008年租稅負擔率上升為13.1%、13.4%及13.9%;但2008年第4季後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2009、2010年租稅負擔率再降為12.3%及11.9%。 以2010年為例,我國租稅負擔率為11.9%,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24.8%、英國35.0%、新加坡13.1%、韓國25.1%、德國36.3%、法國42.9%(除我國及新加坡外,其餘均含社會安全捐),相較於其他國家,我國租稅負擔率明顯較低。(作者係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 附錄1:賦稅統計 指政府依法向人民(包括對人及對物)徵課賦稅及其相關之統計。 1. 賦稅收入 指政府為達成公共目標,所需之財源依法律向人民(包括對人與對物)徵課之部分所得收入。其性質具強制性、無對價、及不須償還。其方式不限於稅捐稽征機關直接徵課或委託代徵者,亦包括政府企業專賣售價中所含專賣利益,故賦稅收入分為稅捐與公賣利益兩大類。預算科目上分別稱為稅課收入、獨占及專賣收入。 2. 直接稅 直接稅在經濟學上一般指賦稅負擔不能轉嫁者之稅目,能轉嫁者為間接稅,在國民會計上對於已計入產業成本之賦稅均屬間接稅。故我國現行國民會計,直接稅僅包括所得稅、遺產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四項及其附徵之教育捐、臨時捐,其餘各稅為間接稅。另在稅務行政上,認為直接稅係向投資所得、商業或職業行為所得稅課者,一般係按納稅人名冊來課徵者;而間接稅係向私人消費及財產移轉所得課徵者,係於某種特定行為發生時予以課徵。故賦稅統計中之直接稅計包括所得稅、土地稅(含田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房屋稅、遺產及贈與稅、證券交易稅、礦區稅、契稅等及附徵之教育捐、臨時捐,其餘各稅為間接稅。 3. 賦稅負擔率 指賦稅收入對國民生產毛額或國民所得之比率,一般用以衡量一國國民租稅負擔輕重之標準。 附錄2:預算赤字(Budget Deficit) 定義:政府的預算總收入低於總支出。 預算:也就是一國政府的收支狀況。預算赤字是預算支出大於預算收入而形成的差額,由於會計核算中用紅字處理,所以稱為預算赤字。預算赤字是預算收支未能實現平衡的一種表現,是一種世界性的預算現象。 解讀: 一國之所以會出現預算赤字,有許多原因。有的是為了刺激經濟發展而降低稅率或增加政府歲出,有的則是政府管理不當引超大量的逃稅或過分浪費。 當一個國家累積過高的預算赤字,就好象一間公司積欠了過多的債務一樣,對國家的長期經濟體質而言,並不是一件好事,對於該國貨幣亦屬長期的利空,且日後為了要解決預算赤字只有靠減少政府支出或增加稅收。這兩項措施,對於經濟或社會的穩定都有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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