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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07:02:58瀏覽2398|回應0|推薦0 | |
老人互助會早年與農業社會有關,因此多集中在台灣中南部,都市化程度較高、人際互動較疏遠的北部極少出現類似組織。但有一家「喬安網路平台」最近仿照民間老人互助會,推出互助金概念的組織。該公司金融處長陳昶華說,喬安互助網的,而且超過八成都在大台北地區,可見北部的民眾也有此需求。 互助金方式倒會和人頭標會的風險很大,為何還有人願意參加? 表示在貧富差距非常嚴重的底端基層,無論是自繳或代繳(http://blog.udn.com/teddy5422/6132061 ),針對家中有7、80歲以上的長者,的確有此需求,掙個10-30萬元,來作喪葬費的補貼。這就是市場功能,此所以很多打著關懷老人福利的團體,甚至鄉鎮市的老人會,一個接一個地發起老人「往生互助會」。 因為老人會是立案團體,民眾感覺如同有政府「背書」,參加人數如滾雪球般增加,這些團體打著「往生互助會」名義,標榜老人身後可以領到互助金,大肆招攬入會,老人們趨之若鶩;不少的社團如賽鴿協會、宗教團體也都跟進,儼然成為新興的地下吸金活動;目前,兼營「往生互助會」而有立案的民間社團,約有5、60個。 內政部審核章程中有「往生互助會」性質的民間社團,幾乎均予以補正或退件,故兼營「往生互助會」而有立案的民間社團,其實是沒有政府的「背書」,有去立案只是個幌子,增加經營者的話術而已,其本質還是回歸到「私法自治」的民事契約來處理,有點類似「合會」,但掺入保險、儲蓄、生前契約的某些概念而已。 但掛著關懷、公益的招牌,記得掛羊頭,也要賣羊肉哦!不然,就有使用詐術誆騙入會之嫌,實已觸犯刑法339條的詐欺罪,慎之!戒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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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