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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2 09:55:07瀏覽178|回應0|推薦3 | |
2016-02-29 林孟皇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隨著第三次政黨輪替的來臨,轉型正義成為最熱門的話題,各種修法提案紛紛出籠。而過去一向是國民黨威權統治「幫兇」的檢調、司法體系,勢必成為檢討、除垢的對象。而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最近發表的「一○四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七、八成左右的民眾不相信法官、檢察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性,似乎可為這樣的除垢行動背書。只是,這種把法官當作社會治安維護者的類似民調,可以反映當前檢警、法官問題的實情? 猶記得第一、二次政黨輪替時,陳水扁、馬英九不僅在黨內聲望如日中天,馬英九更創下歷屆選舉的最高得票數。何以在執政短短八年之後,兩人分別成為民進黨、國民黨重大挫敗的罪魁禍首?前立委林濁水在多年前所寫的《歷史劇場─痛苦執政八年》一書中,已深刻地剖析陳水扁執政失敗的主因,並洞燭機先地預測了馬英九今日的衰敗。他指出:這兩位法律人出身的總統,都是價值的跟隨者而非引導者,使他們同樣地在願景鋪陳、戰略釐定、政策選擇上錯亂百出。蔡總統如果不能記取教訓,在民意如流水的現代社會,相信也會很快地淹沒在歷史的洪流裡。 當前的台灣,國事如麻,兩岸關係、經濟走向、年金制度等等,都要花費很大的工夫整頓。但是,蔡總統是法律人出身,如果連司法領域都做不好(這也是兩位前總統毫無建樹的),尤其司法從事的是斷是非、決生死的大事,而台灣司法長期面臨輿論審判的壓力,更是檢驗您是價值的跟隨者,還是引導者的最好試驗場。 近年來,台灣司法形象被打到趴,以所謂判決不合「國民法律感情」為由,「恐龍法官」、「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成為許多國人給法官們的印記。這次總統大選,司法議題一如既往,成為政策攻防焦點之一,除了眾人一再倡議的淘汰不適任法官外,各位候選人都反對觀審制,而主張陪審或參審,這是許多法官贊成的。因為唯有讓人民握有「斷人生死」的權限,他才會「晚上睡不著覺」地慎重作出決定,而不是「只出一張嘴」。 然而,如此就能解決司法沉痾?您留學英、美,應該知道在美國社會,如果案件有審判遲延,或讓重罪嫌疑人獲判無罪時,人民怪罪的是律師、檢察官,而不會是法官。除了作出決定的人是自己的同胞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英美社會強調程序正義、審檢分立、法官判案要脫離民意。反觀台灣社會,多數人們對法律的功能想像,還停留在傳統中國社會的情理斷案、包青天情結與罪刑禮定等文化。 這種文化現象,不只出現在平民百姓,更是許多知識份子、高官要員的共同思維。這是多數民眾在看待刑事司法時,不是質疑有無違反罪刑法定、無罪推定,而是動輒指摘判決「不合民情」的緣由;更是身為哈佛博士的馬英九總統一手搞起九月政爭、課綱爭議的主因,因為他服膺的始終是儒教尊卑、專制威權等價值觀。 什麼才是值得堅持的價值信念?可能言人人殊,但身為一位治國者,起碼應該服膺憲政民主、自由平等、權力分立、審判獨立、罪刑法定等普世價值,因為這不僅是對內施政的要義,更是我們有別於對岸中國,與中共打交道時所該堅守的底線。 記得在您的司法政見中,特別強調當選後要推動轉型正義,但具體內涵與作法則隻字未提,才會出現貴黨立委將移除國父遺像也列名其中的主因。事實上,這正是檢驗您是否洞悉轉型正義精神、有無魄力推動司改的關鍵所在。司法之所以一直備受詬病,在於沒有善盡人權捍衛者的功能,而是沿襲傳統中國社會「官僚主義」、「官本位」的慣例,時時以捍衛官權、充任權力者的護衛機器為要。尤其部分過去深受「黨化司法」政策薰陶的現職法官、檢察官,並沒有隨著民主轉型而去職,於是才會產生備受詬病的判決歧異、前後見解不一等問題。 第一次政黨輪替期間,因為陳總統沒有推動司法的轉型正義,許多的民進黨要員紛紛遭到追訴,甚至產生您們口中的政治冤案。但我要提醒的是,當檢察官起訴邱義仁、高英茂、陳景峻、謝清志……等民進黨從政人士,而在國人皆曰可殺時,是誰還了他們清白?還不是獨立審判的法官們。可見維護法官判案時不受制於民意,公私兩便。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各法治國家採取審、檢分立。但我國因為法院、檢察體系共用一塊招牌、適用同一套人事法律,許多人搞不清楚法官、檢察官權責各有不同。我在《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一書中,早已指明:因為檢察制度不當,檢察官既是統治者工具,又是權力自走砲,成為輿論審判的最大元凶。上屆總統大選時您也深受其害,而今政權即將移轉,還望您們記取教訓,將制定《檢察署組織法》、《檢察官法》列為「保證不再發生」的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以還檢察官應有的公義代言人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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