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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5 08:45:13瀏覽398|回應0|推薦0 | |
2016-04-24 記者黃欣柏/專題報導 在蔡英文提出的司改政策中,最直接影響人民對司法信任感的,莫過於司法官任用、監督機制的全面檢討。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造成國內「濫訴檢察官」、「奶嘴法官」層出不窮的原因,就是任用管道單一及缺乏有效監督,唯有此環先解,司改才有機會脫離口號。 考上司法官 應先任檢察官再任法官 目前我國進用司法官仍以司法官考試為主,但據考選部統計,近三年錄取者平均年齡不到廿六歲,其中甚至有四分之一是應屆畢業生。新科立委、律師顧立雄坦言,一群未經社會歷練的大孩子突然變成定生死、論罪責的判官,因缺乏對社會百態的體悟與同理心,獨立判斷力也不足,確實容易做出背離社會認知的決定。 顧立雄指出,現行配套是讓律師或學者轉任法官,過去律師待遇普遍優渥,轉任者的質、量都差強人意,近年律師環境不若以往,轉任狀況已有改善,但離考試員額歸零的目標仍有一段路。讓考試錄取者先任檢察官、再任法官,或許是有效減少爭議判決的作法,其他包括推動《法官法》修正草案等,也都是選項之一。 檢討任用、監督機制 至於監督機制,目前體制內僅有走評鑑委員會一途,但光是委員會組成就有不少爭議,在委員會十一名成員中,合考合訓、情同兄弟的檢察官與法官就佔了四人,再加上司法院長或法務部長遴聘的四名代表,已經實質過半,非官方代表的影響力相對式微。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直言,現行制度是官方主導下的產物,就連評鑑受理方式,也從民間建議的「每年全面考核」,被閹割成需民眾主動申訴,與外界期待有一段落差。就以檢評會來看,近兩年總共受理卅件評鑑案,最後卻僅移送三件,移送率正好一成,成效有待商榷。 但若提高律師比例,也可能衍生其他問題,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就憂心,若由律師主導評鑑權,恐會讓律師成為「球員兼裁判的裁判」,法官判決時可能會有所忌憚,進而影響其超然獨立的純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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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