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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傾斜的舞台 迷思的司改
2015/12/09 17:28:00瀏覽167|回應0|推薦0

2015-11-23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

有人高貴到可以把別人當人渣,更何況「就算是人渣也應該受到公平審判!」司法如果做不到這點,就不只是法治水準低落而已,而是連「文明」都稱不上。反過來問:司法改革自身呢?該不該以追求公平審判為目標?抑或在追求過程的「非常時期」,可以例外忽視公平審判、祭出一些正常法治國家絕不容許的「非常手段」呢?

以民間為標題,曾經承載人民對司法改革期待的民間司改會,廿歲了,但司法信任仍未見起色(一直都是非常時期啊!)。今年度募款餐會前,司改會動作頻頻:先是不顧質疑聲浪,和立委聯手逼迫司法院讓步,通過逕行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的修法,而司法院也在「連加密配套措施都沒有」的條件下就讓了,令人錯愕。進而,司改會召開法庭十大酸言酸語的「放榜」記者會(這已是年度例行儀式),惹來訾議。日前,又因架設「司法陽光網」,破天荒讓十幾年不合作的審檢,群情激憤、聯手出擊,司改會強硬反擊,戰到不可開交。

公平審判 置於何地?

該說的、不該說的,該酸的、不該酸的,幾天來也差不多快滿檔了。但我不想談什麼技術改進問題,諸如:陽光網內容如何更豐富(最重要的判決書連結呢?)、資訊如何更正確(指鹿為馬、張冠李戴的,也太多了吧!)、互動如何更活絡(還沒開放留言板,鄉民只好改到批踢踢去公審)。我關心的是司法改革的方向、公平審判的原則問題。

簡言之,司改的能量與資源,被投注在這些連環暴走,不但把台灣司改的「格局做小、格調做低」,最嚴重的是「司改方向也走偏了」:更加偏離公平審判,也更難建立司法威信!

首先,光碟事件使得本來就沒有選擇的法庭證人(人民有作證義務),其人格權和隱私權更無保障,他(她)在法庭陳述的影音電子檔,不知道被存在哪個律師的哪台電腦、不知道將來會不會被流傳到哪個網路或社群(抱歉,沒有事先植入可供追溯洩漏者的加密識別碼!),或出現在哪場宣稱要監督司法的記者會。試問:證人有被當成「人」來尊重嗎?抑或只是個「以司改之名」,隨時可被犧牲的「客體」而已?

其次,酸言記者會不只是格局、格調的問題而已,不但最關鍵的語境都被「去脈絡化」(孫健智法官:http://goo.gl/AbbDg0),更致命的偏差是顛覆了評鑑程序的中立性、公正性!什麼是評鑑?說白話些,評鑑就是一種對言行舉止疑有不當的法官、檢察官所進行的「準審判」程序。盜亦有道,遑論準審判!然而,律師(友)們,先開「未審先判」的記者會、再移送評鑑、又擔任評鑑委員的三部(步)曲,早已是台灣「丑化式」的司改SOP。先不談台下哄堂訕笑的記者會本身適不適當,至少該「文明」一點:要移送就不該先開記者會、一移送就不該再擔任評鑑委員。一旦結合三步中的「任兩步」,結果就被「有罪預斷」了,準審判的評鑑程序,也就失去了最起碼的「公平審判的印記」,比中世紀的糾問制度還不如—遑論還三步都來!若說台灣兄弟獨創的司改招數睥睨全球,應是當之無愧!

丑化司法 動搖信賴

標榜「揭開司法神秘面紗」的陽光網,同樣有丑角化的疑慮。不提那些未經查證的八卦連結(但讓人有「經過司改會認證」的印象吧?),就舉個「比較正經」的法官獎懲紀錄來說,被告會怎麼看待「審判他的法官曾被懲戒」這件事呢?為什麼別人是被「辦案績效優良」的法官審判?法官難道不會猜疑被告怎麼想?該不該掏心掏肺主動報告當事人們:「其實我是因為婚外性被懲戒,但這種懲戒理由本來只會發生在極端政教合一的落後國家—請相信我,我是個適任的法官…。」該嗎?難不成審判還沒開始,法官已先當起「準被告」了?然後,最後敗訴的一方會怎麼「回想」呢?坐實「皇后貞操」的猜疑,抑或更加信任司法?

在「丑化司法」的氛圍底下,法庭上搭起的是「(向某種利益)傾斜的舞台」:包含指揮訴訟的法官在內,台上演員都要先奮力維持身體的平衡,才能扮演自己的角色。正式(準)審判還沒起跑,司法信任就已經動搖,人性尊嚴也已經掃地!

試問:傾斜舞台之上,會有公平審判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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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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