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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5 08:19:34瀏覽648|回應0|推薦1 | |
壹、前言 戰後以來的台灣,由於民主化的推動,人民開始有機會將一個外鑠的國家(state),經由民主選舉的程序,重建為一個內在化於本土社會的國家。透過民主選舉,這個正在進行中的、新的、內在化於社會的國家建構,大體上已解決了合法性的問題;但關於這個國家的正當性問題,卻處在分歧的狀態----國家作為「我群」的政治建構,尚未得到成員一致認同定位。也就是說,就法政的技術而言,台灣國家的邊界大體上有內部公認的確定:以台澎金馬的四周為邊界(1),但族界卻在中華民族認同和台灣民族認同之間擺盪。 本文企圖發掘,由於這種族界的擺盪,客家族群,尤其是台灣客家族群,作為一個國家╱社會中的少數者,如何界定自己在國族中的位置和自我的意義?而這樣的界定行動回饋給國族運動的效果又是什麼?本文所謂「民族工程學」,乃泛指中華民族或台灣民族建構的諸論述,特別地是指把不同族群整編到國族中的族群論述。而所謂「客家論述」則是關於(中國或台灣的)客家族群自我定位的描述、探討,包括學術著作,一般書籍或成形的與論走向。其中關於台灣一九八○年代末期以來客家運動的相關論述,迄今由於缺乏相關系統性論述出現,討論時往往必須以個人運動經驗為基礎。 近代以來關於客家的論述中,對客家族群自我定位最早而有決定性影響的,可說是羅香林的客家學。根據羅氏的工作,中國客家族群完成了他在中華民族建構過程中的自我定位,簡單地說,客家人把自己定位成漢族中的正統,而漢族則又是中華民族的正統。這樣的定位一直延續或擴張到戰後的台灣,以陳運棟的客家研究及世界客屬總會、苗栗《中原週刊》(及其相關叢書)的出版發行為主要的、具有社會擴散效果的繼承人。 但隨著一九八○年代以來日益蓬勃的台灣反對運動,客家族群面臨「本土化」浪潮的衝擊,而台灣民族主義亦方興未艾,昔日的族群自我定位隨之進入尷尬狀態,本文認為國╱族(nation ╱nation state)邊界的移動,對作為少數者的客家族群的自我定位,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由此,本文也企圖指出台灣客家族群的這種歷史經驗,對台灣形成多元文化主義的新國家可能有的貢獻是什麼? 貳、從「客」到「客家」:中華民族工程學與羅香林的客家學 關於族群(ethnic group)或民族(nation)的定義或辨識,人類學家愈來愈重視族群或民族成員的主觀認同或主觀界定(2),從這個方法上的立場出發,我們可以將客家人所主張的客家論述,視為客家族群的自我界定,而不必定去探討這些論述所謂的客觀性,或其論據的有效性。比如,客家學中關於客家來源及「客家」族稱之來歷有種種的考據與論辨,企圖追尋出最後的實像出來;本文不但不打算參加這場持續幾乎整個世紀的冗長論戰(3),反而要將這些討論本身即視作近代以來,客家族群的自我辨識、界定活動,認為正是這些活動在建構著客家族群的族(群)界。 近代以來客家論述的發生,幾乎都和族群衝突、矛盾脫離不了關係。十九世紀末期的「太平天國」革命,可能是引發中外人士對客家民系注目的起點,而清末廣東中西部及廣西地區發生激烈的客家移民與在地住民械鬥衝突,在華南地區開始興起關於對客家族群的討論,並引起旅華西方人士對客家人進行人類學探討的興趣。其中一部份的說法,認為客家人並非漢人,而屬於南方蠻族的一支,甚至廣東《新會縣誌》更以「犬客」或「犬乞」稱之。類似的討論一直綿延至本世紀初的前三十年,期間曾發生過客家人以組織化社會運動反抗被歸類為非漢族類的事件(4)。可以說,客家人和非客家人的客家論述,乃是以族群衝突、矛盾為起點,甚至客家人的客家論述即是「反污蔑客家運動」的產物。羅香林的客家學即誕生在這樣的族群關係歷史背景之下。 作為客家人的客家學典範(5),羅香林建構了近代客家族群自我辨識或認同的原型。《客家研究導論》(1933)、《客家源流考》(1950)、《客家史料彙編》(1965)是羅氏客家學工作核心的成果。羅氏自述在一九二八年開始蒐集客家文獻,三○年冬於廣東各報章刊登啟事徵求客家史料,其實徵求對象即以各氏譜乘為主(羅香林,1965:3)而自其本人所謂「客家問題哄動學界」的四個分期來看,一九二○年及一九三○年中國國內兩次關於以客家為野蠻部族的公開出版事件,卻是羅氏客家學問題意識的直接根源(羅香林,1993)。而間接地來說,清末以來,非客家人的客家論述,曾再三以「匪」、「犬客」、「犬乞」、「落後部族」、「語言啁啾,不甚開化」、「為百越之一支」種種,皆足以構成同時代客家人的反彈,並發為諸多論述,羅氏客家學可以說是這個「集體抗辯」的產物。 所以,對客家人而言,客家學自始即是族群自我建構的實踐或策略。對這個實踐或策略,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是反駁污蔑、建立族群正面形象的性格。但是,這個初步的自我建構的行動,除了進行客家╱非客家的劃分之外,又更積極地把自己建立為漢族中的最正統,認為「客家乃是中華民族裡的精華」(6)。這個「南蠻→漢人一支→中華民族精華」是如何完成聯繫的呢?有兩層路徑,一層是以譜牒研究為基礎,建立客家作為漢族中血統純正一支的地位;再一層則是包括羅香林在內,當時中國民族學(或人類學)學界以族群源流溯源方法,將中國境內各民族納入以漢族為中心的中華民族系譜。最後,羅香林完成了中國客家族群自我建構的一項重大工程:漢族為中華民族最正統,而客家又為漢族最正統(楊長鎮, 【注釋】 1.戰後台灣反對運動(含民進黨政治運動)對國界的確固然是清楚的,但即使是執政黨和新黨在法政上的國界主張,實質上也走到「以台灣為主體」的這條路上。國民黨主導的 憲法增修條文,事實上產生劃定憲政活動範圍的效果,在「治權不及中國大陸」的法理基礎上明確界定了台灣民主政治的邊界。而強調「捍衛中華民國」的新黨,在這一方面雖一直採含混政策,但新黨政策白皮書和在九六年保釣行動中的官方說法,也對北京╱台北的平行關係有了明確的主張。 2.如謝世忠在《溙泐----西雙版納的族群現象》中,即以田野經驗指出西雙版納(Sipso- ng Panna)泐(Lue)的自我認同與中國官方民族辨認體系各行其是的現象,並進而提出他在民族史方法論上的見解,認為國家霸權建立的知識體系不應侵犯到族群主體性的自我辨識(謝世忠,1993)。 又如王明珂的〈民族史的邊緣研究:一個史學與人類學的中介點〉提出〈邊緣研究〉的方法:「在民族史的邊緣研究中,我們以人群的主觀認同為界定民族的標準,這種主觀認同表現在人群的共同自我稱號,共同的起源信仰上,並在必要時強調某些文化特徵,以劃分族群邊界,維護共同資源。」(王明珂,1993) 3.嘉慶十三年徐旭曾《豐湖雜記》已載客家源流事,僅千餘言,但所述從族群源流到文化特徵,幾皆至今仍為客家人自我刻板印象再三重複,如徙自中原、耕讀傳家、習武講學 云云。(羅香林,1993:2,125;1965:297-299) 4.如光緒年間《中國地輿誌》謂「廣東種族有曰客家、福老二族,非粵種,亦非漢種」,引發「客家源流研究會」、「客族源流調查會」之組織,並以發傳單方式反駁。有一九二○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烏耳葛德(R.O. Wolcott)編《世界地理》(Geography of the World)有謂「(廣東)其山地多野蠻的部落、退化的人民,如客家等等便是。」,引發「客系大同會」之組織,客屬人士在上海集會抗議,商務印書館最後聲明錯誤,並停止發行該書。一九三○年廣東官方的《建設週報》一篇短文謂「吾粵客人,各屬皆有,分大種小種二類:大種語言啁啾,不甚開化;小種則語言文化,取法本地人。」更引發各地客家團體激憤,並與官方交涉(羅香林,1993)。 5.如鍾肇政及陳運棟皆持此看法。一般客家人論及客家學,以多半以羅氏著作為最重要的根據(陳運棟,1978;鍾肇政,1991;梁南靖,1994)。 6.這個說法為大部分客家籍客家學研究者所指稱。羅香林在《客家源流考》序論轉述韓廷敦(Ellsworth Huntington)此一說法,並繼續強調之(羅香林,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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