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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通史(23)----- 斯塔夫里阿諾斯
2010/01/01 19:31:04瀏覽516|回應0|推薦1

  基督和大乘怫教的這些特點在古典時代較後幾個世紀裡特別吸引人。在那幾個世紀中,社會動盪、道德混亂,尤其在中心大城市,情況更是如此。城市裡許許多多人感到無家可歸、漂泊無定;對這些人基督和大乘怫教提供了安慰、保護和指導。當彼拉多問道「真理是什麼」、表達出時代的絕望情緒時,它們也給予了回答。因而,最早皈依基督教的都是些地位低殘、無所歸依的人,這並非偶然之事。同樣,大乘佛教的最大勝利是在中國,在漢朝崩潰之後全國處於混亂階段、人世間的一些問題似乎找不到解答時取得的。 
  實際上,基督教和大乘佛教的這些令人滿意、適合時宜的特點,正是應時代的需要而逐漸形成的。在基督教賴以發生的猶太教,或者後來分裂出大乘佛教的原始佛教中,均沒有這些特點。 
  猶太教是約公元前12紀崇泰耶和華為民族之神的猶太人的地方性宗教。「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你應崇拜上帝而不可敬拜別的神」。這是耶和華的《十誡》中的第一條。這一條的原意,不是說耶和華是世界上唯一的神,而是說,他是以色列孩子的唯一的神。這一時期猶太教徒的信仰與其說是神秘的、超俗的,不如說是社會的、注重道德的。用一位猶太先知的話來說,耶和華對儀式和祭品滿不在乎,他關心的只是,人類應該「追求正義、援救被壓迫者,識別生父不明的人、為寡婦辯護」。 
  但是,從公元前6世紀起,猶太教徒在波斯人和其他一些統治者的宗教的影響下,改變了自己的宗教觀念。此外,他們也受到了許多居住在巴勒斯坦以外地方的猶太人的影響,這些猶太人長期受希臘文化的熏陶,試圖用希臘哲學的術語來解釋猶太教。因而,猶太教徒逐漸汲取了有關來世的信仰——順從上帝的意志,就可以升入天堂,獲得永恆的幸福,反之,將墮入地獄,遭到永久的懲罰。 
  不過,基督教在耶穌生前和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不久這段時間裡,仍然是猶太人的宗教信仰。是保羅使基督教廣為傳播。保羅生於小亞細亞的塔爾蘇斯城,是一位希臘化的猶太教徒。他大膽地否認耶穌僅僅是猶太教徒的救世主,認為仁愛的上帝差遣他唯一的兒子耶穌來人間是為了要他替全體人類贖罪。因此,基督教不再是猶太教的一個教派,而發展成為一個新宗教,一個既為猶太人,又為非猶太人的宗教。保羅的做法使基督教從此以後不僅能吸引少數猶太人,而且能吸引整個羅馬帝國千百萬非猶太人 
  因此,儘管這一新宗教遭到官方的迫害,仍穩步發展起來。公元313年,基督教終於因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公佈米蘭敕令而受到寬恕,399年,被羅馬帝國接受為官方國教。羅馬帝國崩潰後,基督教由傳教士在60O80O年期間,傳佈到英格蘭和日耳曼諸民族中;在8001100年期間,傳佈到斯堪的納維亞和斯拉夫諸民族中。以後,隨著歐洲的擴張,又由傳教士和移民傳佈到世界各地。 
  佛教的發展情況同基督教有點相似,正如第九章第二節將要提到的,它是在印度人明顯地反對不公平的種性等級制度和婆羅門祭司階級的剝削的過程中產生的。佛教的創始人喬答摩·悉達多(約公元前563—483年)原屬釋迦族,貴族出身,因苦惱於在自己周圍見到的種種不幸而捨棄優選舒適的家庭,去過四處飄泊的苦行者生活。終於在似乎受到天啟的剎那間,達到了澈悟的境界;從此被稱為佛佗,意即「覺悟者」。 
  佛教的四大真理是:(1)人生是苦的;(2)苦的原因在於慾望;(3)只有消滅一切慾望,才能消滅苦因,斷絕苦果;(4)要做到這一切,只有通過「八正道」。「八正道」包括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以涅槃為終極目的。所謂涅槃,譯意為「無為」、「寂滅」。 
  佛陀並未打算建立一個新宗教,但佛陀死後,他的弟子們布講他的教義,並建立了一些開始支配宗教信仰的教團。這些教團的理想是通過苦修身心最終達到神秘的涅槃境界。雖然僧侶們對此很滿意,但俗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卻感到難以做到。因而,與「希那衍那」即小乘佛教相對立的「摩訶衍那」即大乘佛教逐漸發展起來。大乘佛教在其包容一切這一意義上說,是「大」了。它兼容並包了更多的佛教以前的印度思想以及人們改信大乘以前的某些宗教思想。它和原先的偏好默禱有點不同,採用了一些較易於領會、奉行的訓條。於是,只要信仰,甚至只要有一個不動腦筋、表示信仰的舉動,如念叨佛陀的名字,靈魂便可得救。涅槃的含義也改變了,至少對那些世故不深的信仰者來說,涅槃僅指天國中的來世,而天國是很有可能進入的,只要樂善好施便行。 
  由於大乘佛教從強調修道生活、苦行主義和默禱改為注重施捨行為、虔誠信仰和靈魂得救,所以,對於非印度民族來說,它比小乘佛教更合口味,儘管兩者在國外都贏得了皈依者。佛教在公元前3世紀時,首先流行於錫蘭和印度西北部的邊遠地區。公元前1世紀時,傳入中亞和中國。其傳入先是通過商人,以後又靠印度傳教士和中國皈依者。中國皈依者最為得力,他們在印度研習佛教,然後回國努力說服國內同胞信奉佛教,他們取得了很大成功,到公元4世紀後期,中國西北部十分之九的居民都信奉佛教,到6世紀時,中國南部的居民也跟著信奉了。接著,佛教又從中國進一步向其他地方傳播:公元4世紀時,傳入朝鮮;6世紀時,傳入日本;以後,又傳入西藏和蒙古。在此期間,分裂為大乘和小乘兩大教派的佛教還流行於東南亞。像上述這種情況,在以前或以後的任何特定階段都未發生過,它體現了這一地區歷時許多世紀的普遍印度化的一個方面。 
  佛教取得這些成功後,在許多國家裡衰落下來。在中國,約700年時,佛教臻於極盛,但此後,由於內部的腐朽和政府的敵視,很快衰歇了。佛教的興盛使寺院擁有大量土地和財富,使眾多的僧尼脫離民族經濟,這一切引起官方的妒恨,從而招致官方的迫害。據官方記載,841855年期間,有寺院4600餘所和祠廟40O00餘個結拆毀,有僧尼26萬餘人被勒令還俗,和寺院奴隸約15萬人一起,重新成為納稅戶。佛教經過這次打擊後,再也沒有復興過,以後,跟道教和儒教一樣,僅僅成為中國信仰諸說融合論者感興趣的「三個宗教」中的一個。同樣,在印度,佛教最終讓位於再度盛行的印度教。所以如今,在佛教發源地,實際上已找不到佛教信徒(見第九章第二節)。不過,在錫蘭和東南亞許多地方,小乘佛教至今仍居支配地位。 
  儘管佛教在其極盛時期以後相對而言衰落了,但在古典時代後期和中世紀初期,仍是亞洲居支配地位的宗教。它廣為流行於除西伯利亞和中東之外的整個大陸,從而,使整個大陸的文化一體化達到空前絕後的程度。它在亞洲起了偉大的文明力量的作用,就跟同時期的基督教在歐洲所起的作用一樣。佛教帶給許多民族的不僅是宗教信仰和一套道德標準,而且還有文學體系、建築式樣以及偉大的印度文化和中國文化的其他一切特徵——這些東西也是由傳教士在傳佈佛教時傳到大陸各地。同樣,在歐亞大陸另一端,基督教傳教士帶給野蠻的日耳曼和斯拉夫諸民族的,除了基督的教義,還有羅馬文化和君士坦丁堡文化。以上所述,就是這些強有力的「文化聯結」對新興的歐亞核心區的影響及其歷史意義。 
  在古代文明的數千年中,中東一直是創始力的中心。正是中東,在那一段時期裡對人類作出了十分重大的貢獻,如發明了農業、冶金術、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帝國組織等。但是,到了古典時代,中東的優勢漸漸消失,只有一個領域除外,那就是宗教。不僅猶太教,而且還有瑣羅亞斯德教,都根源於中東。雖然後者如今只有印度的少數帕爾西人信奉,但過去在波斯帝國處於鼎盛期時,它對中東有過很大影響。而且,由於鎖羅亞斯德教試圖用光明、真理和正義等原則來取代當時盛行的波斯人的粗野習俗和迷信,因而,作為一種崇高的宗教信仰在宗教史上佔有突出的地位。 
  不過,在古典時代,除了這些宗教及其有關的教派外,中東不再是創造發明的重要發源地。有位權威人士寫道,在公元前二千紀後期的入侵浪潮之後,「古代近東的創造力似乎縮小了……大體上,我們看到的,(那時的古代近東)只是在整理和鞏固已獲得的知識。」古典時代時形成的,並在許多情況下一直存留到現在的新思想和新制度,都是原先從歐亞大陸諸邊緣地區發展起來的文明的產物。因此,以下三章主要論述這些地區的文明——希臘和羅馬的文明,印度文明和中國文明。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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