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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燈人(七)
2010/12/09 23:48:46瀏覽837|回應0|推薦6

那天下午四點,我一樣準備好要上燈塔值四點到半夜十二點的班,才剛打開房門就看到外面鬧哄哄的,除了有即將下班的長春伯外,還有澎湖管區警察和幾個海巡隊的隊員,這樣的陣仗讓我心中有不祥的感覺。

在我還來不及轉身回房間,這時其中一個管區警察一個箭步向前搶在我前面堵住房門,雙眼直看進我眼中。

「陳渭能,你是這裡的燈塔管理員吧?」

「我是,請問有什麼事嗎?」

「那你上個月有沒有看到任何大陸偷渡客到目斗嶼嗎?」

「沒有啊!」

「可是我們在前面海岸邊看到有女孩子的衣服,研判她應該是在這裡游上岸的,其他兩位管理員當時都放年假回家了,這裡只有你一個人,你沒看到的話就奇怪了。」

「有什麼好奇怪的,我每天忙著守燈塔,怎麼會注意到有沒有偷渡客呢?」雖然心中知道紙包不住火,我仍強要辯解著。

「可是其他的偷渡客都陸續被我們抓到了,她們告訴我們說還有一個女孩子沒找到,而海岸邊尋獲的東西就是那個女孩子的,她不可能憑空失蹤,我們連澎湖本島都翻遍了,就剩下你們這裡了。」說話的警察看來已經沒有什麼耐心了。

還不等我反應,警察和海巡隊員直接打開我的宿舍房門,當下我像洩了氣的皮球似地靠在門邊,因為眼前已不容我否認地小丹正站在房門後,我是確確實實被抓到了。

當天我也不用上燈塔值勤了,直接連同小丹被帶到警察局,雙雙被扣上手銬留置看守所中,她的罪名是偷渡,而我則是窩藏罪及妨害自由罪。

接著下來就是目斗嶼燈塔的主任管理員長春伯把我的事情照實往上呈報,家裡的人也趕到我被留置的司法機關,大家又是氣又是罵我怎麼會做出這種糊塗事,但眼前再多的責罵也挽不回我已然犯下的罪證事實,面對司法制裁是必然的結果了。

那天的天空好藍、陽光好強,但是少了澎湖的海風,我的心好像靜止不動地平靜著,我順從地被銬上手銬、坐上運囚車,他們正準備把我帶到法院聽候法官的審判。

每一步有如一年那麼漫長,我知道我就是踏錯上一步,所以我接下來要用更多的路來彌補踏錯的第一步,只是越靠近法庭我就越不敢向前,雖然心中確知這後果是必然得接受的。

法警推開法庭大門,旁廳席上我看到長春伯、爸爸、媽媽和幾個朋友,我不敢抬頭看他們,我是一個做錯事的小孩。

庭上的法官針對我所犯的罪行一一詢問,我也如實回答,只希望這個惡夢早日過去,該受的、該罰的,我早有心理準備了。

「陳渭能,針對以上犯行,你坦誠不諱,念在你是初犯、配合度高且有心悔改,法官會酌量減刑,但是我再問你最後一個問題。你身為一個公務人員,而且還是為大家指引光亮的燈塔管理員,怎麼會如此糊塗地犯下罪行呢?」

為什麼?我每天晨昏定時工作,我每日一成不變地點燈、關燈,我提供給海上的民眾明亮的指引,那燈光是照向遠方的海面,而身在燈塔內的我呢?

「報告法官,請問您知道燈塔的光線是怎麼發射出去的嗎?它是往前向著遠方發散出去的,照亮附近的海域、也提供給附近航行的船隻光亮與安心的感覺,但是身在燈塔內的人是不被燈塔的光線所照到的,因為燈塔的光不會往內照,就算燈塔底下都是光亮區域之外。就好像每個人看得到別人心中的惡,不一定看得到自己內心的惡。」

法庭內一陣嘩然,燈塔管理員這樣一個備受尊重的職業卻在我的形容下受到質疑,是這樣嗎?

法官敲了敲議事槌示意大家安靜,我繼續回答著法官剛剛的問題。

「每個人都看得到別人的壞而對其指責糾正與不齒,但是人們卻不一定看得到自己內心的惡魔。我承認,我在那天風雨夜看到李小丹因為被人蛇集團丟置海裡而上岸求援的可憐模樣,一時迷失了心智做出不該做的錯事,是我自己沒有點亮自己內心的那盞燈,我讓黑暗佔據我的內心。但是我很高興我能夠曾經身為燈塔管理員,因為它讓我體認到,為別人提供光亮與希望,同時也要照亮自己的內心。我以身為燈塔管理員為榮,也很抱歉我個人的行為污辱了這個神聖的職業,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庭上的每個人都安靜了,包括手拿議事槌判人對錯的法官,因為相較於燈塔管理員,他不僅是給人光亮更是判人生死的職業。

未幾,法官宣判我的判刑結果,耳朵聽著法官的宣判,我有種輕鬆的感覺。最後法警再度幫我銬上手銬,我知道我將從海與天的超大卻自由的牢籠進到另外一個更只有灰暗不見天日的監獄牢籠,只因我沒有點起自己心中的那盞燈。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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