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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安倍為再武裝無所不用其極
朝鮮日報 (2013.08.29 14:25)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本月初任命的內閣法制局長官小松一郎最近接受採訪時表示:“行使集體自衛權相當於正當防衛。是否修改憲法解釋(允許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應由內閣最終決定。”這等於是推翻了日本政府一向主張的不修憲日本就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官方立場。
受《聯合國憲章》保障的集體自衛權是指同盟國受到第三國攻擊時將其視為對本國的攻擊並發起反擊。例如,與日本結成安保同盟的美國如果受到其他國家攻擊,日本可以立即向挑釁國家發起軍事攻擊。日本是聯合國成員國,有這個權利。但日本《憲法》明確規定:“日本放棄戰爭和動用武力作為解決紛爭的手段,也不擁有交戰權。” 對於《聯合國憲章》和日本《憲法》在集體自衛權問題上存在的衝突,日本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日本擁有集體自衛權,但不能行使”。日本內閣負責憲法解釋業務的法制局半個多世紀以來一直堅持“日本若想行使集體自衛權必須修憲”的立場。因此,安倍本月初將小松一郎任命為法制局長官,因為他主張“不修憲日本也能行使集體自衛權”。 安倍和日本右派絕不會放棄通過修憲實現再武裝的企圖。他們只是因為修憲需要很長時間和很多努力,所以才暫時改變策略,想要修改憲法解釋。可以說,這就是副首相麻生太郎上月提到的“神不知鬼不覺修改憲法的‘納粹式手法’”。 日本准航母最近舉行了下水儀式,現在又急於創建海軍陸戰隊,連日來不斷實施大規模實彈演習。麻生太郎27日表示:“如果美國顧不上,日本就要為東北亞和平與穩定承擔應有的責任。”日本此舉是針對“軍事大國中國”。日本右派每次強調集體自衛權時都會提到“韓半島發生狀況時美軍支援”的問題。也就是說,日本介入韓半島要有依據。面對日本和中國的動向,韓國應該重新審視自己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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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