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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祖詒見證的政壇祕聞 ─東北淪日俄戰場 雅爾達密約(之11)
2012/11/10 20:06:20瀏覽438|回應0|推薦0

張祖詒見證的政壇祕聞 ─(之11)

東北淪日俄戰場 雅爾達密約

最諷刺的是,中國自「九一八事變」對日本14年抗戰,最後勝利竟得到如此的苦果。

中國從1842年和英國簽訂《江寧條約》開始,之後60多年間,清廷積弱敗政,接連和列強簽下很多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列強勢力陸續進入中國沿海口岸和內陸各地。但東北地區情形較為特殊,除了1858年(咸豐八年)中英《天津條約》增闢牛莊為通商口岸之外,其他東北各港無一被指定對外開放商港,東北各大城市也無任何列強租界,直到1835年的《馬關條約》,中國把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引起俄、德、法各國干涉,促成歸還遼東半島,但中國因此多付3千萬兩賠款給日本。由於俄國感到威脅,竟於1896年5月壓迫清廷簽了一份密約,中國同意俄國在黑龍江、吉林兩省境內建造鐵路,直通海參威。

自此以後,我東北成了日、俄兩國競逐勢力的圍場,構成如蔣氏所說「遠東無國際勢力的均衡」一種特殊形勢。後來日、俄兩國意圖劃分勢力範圍,從1903年8月兩國開始談判,但是談了6個月,談判破裂,於是日、俄戰爭在中國境內爆發,結果俄軍戰敗,在1905年簽訂了《樸次茅斯條約》,日本在東北的權利遂有一面倒之勢。再到1931年九一八事變,東北成為日本的禁臠。

東北淪日俄戰場

九一八事變的成因相當複雜。《獨立評論》在1932年九一八事變一周年紀念的十八號期刊上,載有〈慘痛的回憶與反省〉一文。這篇文章非常重要,在其起首一段的文字就這樣說:「九一八事件不是孤立的,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意外的。它不過是五六十年的歷史原因造成的一個危險局面的一個爆發點。這座火山的爆發已不只一次了。第一次的大爆發在38年前的中日戰爭(1834年),第二次在35年前(1897年)的俄國占據旅順、大連,第三次在庚子拳亂期間俄國進兵東三省(1900年),第四次在28年前的日俄戰爭(1904年),第五次在17年前的二十一條交涉(1915年),去年1931年的九一八之役,就是第6次的大爆發。」從這篇文章的分析,可以看出九一八事變乃是積五六十年歷史原因所形成的危局。而其間所指六次爆發點,竟無一不與日俄兩國有關。

換言之,在那個時間中國所發生的危局,都脫離不開日俄侵華競爭引發衝突的關係。尤其是1904年日俄兩國在中國的土地和領海上交戰,而以犧牲中國作為勝敗的代價。九一八事件只是再一次加深了中國的傷害,造成東亞國際勢力更大的失衡,也為十年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埋下了火種。

其實,蔣中正先生早在九一八事變後的第四天,他就在日記中寫下了這樣的話:

「日人侵略暴行,世界第二次大戰於是開始矣!不知各國人士見及此否?」可謂先見之明。

以上簡單敘述了九一八事變的前因,其次再談它的後果。最重大的一件事,便是《雅爾達密約》(涉及有關遠東部分)。

《雅爾達密約》的內容及其過程,在我的另一篇譯文中有詳細介紹,這裡總括說明幾個重點:

1940年代,二次大戰前後數年間,美國政府、國會及新聞媒體已被左傾分子或共黨同路人潛伏滲透,導致一切以俄國利益為先的政策偏差。

羅斯福總統的顧問群中有親蘇傾向者居大多數,時時影響羅的思維。加上羅斯福總統本人健康衰退,在1945年初舉行雅爾達會議時,他的記憶力和意志力明顯薄弱,致被史達林乘虛而入,做了錯誤的決定。

中國在完全不知情狀況下被強權國家出賣,以犧牲中國領土主權完整為條件,換取蘇俄參加、實際上並無必要、而且勝利已經在望的太平洋對日戰爭,把1943年美、英、中三國領袖在開羅會議中所作東北三省應在戰後歸還中國的承諾,完全拋棄。

日本在1945年8月10日表示願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而蘇俄就在日本願意投降前一日宣布參戰,並立即出兵東北,以勝利者角色在東北接受日軍和偽滿軍投降。因之,蘇軍不費一兵一卒的傷亡,輕易取回了帝俄時代喪失的各項特權和利益。

附件授蘇聯特權

中國被迫屈從《雅爾達密約》對本身極為不利的條款,其中有一段極為重要的文字:「美
國總統將按史達林元帥通知採取措施」。這段文字的解讀是:「羅斯福總統將迫使蔣介石接受協議,儘力完成中蘇兩國簽訂條約,實踐蘇俄在雅爾達會議的條件。」

中國與蘇俄於1945年8月14日所簽《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是中國經過多年奮鬥廢除了百年來與列強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之後,唯一的一個新的不平等條約。那是《雅爾達密約》衍生的產物。最諷刺的是,中國自九一八事變對日本14年抗戰,最後勝利竟得到如此的苦果。

現在試看那份「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有些什麼規定:條約本文只有8條,加上前言和尾語,總共千把個字,全屬外交辭令,如互相尊重等官樣文章,看不出有何不平等的條款文字。

但在同日雙方另外簽立了兩件換文和4項協定作為條約附件,而與條約本身具有同等效力。在那幾項附件中,卻把外蒙古獨立、旅順租借、大連自由港特權、長春鐵路共同管理權,以及蘇軍在我東北境內行動逕由蘇方管轄等,一一詳細規定,授予蘇俄種種優遇和特殊權益。

(待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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