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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0 22:59:51瀏覽9632|回應17|推薦287 | |
許久未在UDN園地PO文,實在是園內每天的貼文精彩,光在裡面逛就花不少時間,所以荒廢自己的小園地了。 只是這件事不得不說! 大過年的,沒啥好避諱的,只因家中晚輩大學由他玩四年,畢業當兵回來,無一技之長,找工作要有周休,收入要能買車、買房、娶妻、生子ㄧ步到位自然不易, 所以就被賣生前契約的吸金公司給吸走了,網路上的負面評價敵不過吸金公司的洗腦,簽了約還要家裡長輩認同。 他轉述了去上課的片段: 台灣老齡化社會越來越嚴重,通貨膨脹也會越來越嚴重,先買了生前契約,以後就不會收通膨影響,免得有的子孫還要借貸才辦得起喪事,這是大家都需要、以後都用得到的。 生前契約在美國、日本都以有相當高的市場率,台灣這一塊還算新興產業(是嗎?騙我們跟你ㄧ樣是白紙嗎?) 我們公司在各地都有申請合法執照(是嗎?我去北市殯葬處的官網上就找不到!) 百分之七十五的錢都交由銀行信託,誰都不能隨便提領。 我們公司用的都是ㄧ手花,不像別家如果一天要辦三場,同樣的花圈只換名子而已。(這不是很環保嗎?) ……….. WW: 團圓飯,你媽興致勃勃的夾菜給你吃,你卻利用這難得的家人聚會,向我們介紹生前期約和你欣賞的公司給你帶來第一桶金的願景,聽了你講的話,讓我一夜未好睡。 以前曾有人說:錢是圓的,會滾來滾去。人只有兩隻腳,要追錢是追不上的,只有等錢自己來。 寧願你直接去從事殯葬服務業,付出了辛苦與代價,作出了口碑,生意自然會上門,賣生前契約自然不成問題。而你不想沾那一塊,只想靠賣生前契約賺錢,那是本末倒置的事。 我就知道有個年輕人,因為家窮,家中長輩往生,無錢請葬儀公司處理,自己從頭學起,替長輩辦了場莊嚴簡約的後事。在親朋中傳開來,以後只要有誰家裡需要,第一個就想到找他幫忙,他也都義不容辭,像替自己家長輩辦的一樣用心,漸漸次數多了,大家包給他的紅包勝過平常的收入,他就開始去進修取得合法執照,把原來的工作辭掉,以更專業的方式幫大家作人生最後的服務,在二殯旁邊租一間小屋掛牌,收費比那些大規模的葬儀公司便宜許多,錢一樣賺不完,是原來收入的幾十倍,哪有經濟不景氣的問題? 要吃陽春麵,還是滿漢全席,各有不同的消費層。 而且誰規定人死後一定要有花圈、輓聯或莊嚴的禮堂,參加市府每周舉辦的聯合公祭,豈不更莊嚴,更環保,鮮花素果一樣擺滿堂,還有大官來獻花上香。 人死後誰會去在意那是一手花還是二手花,其實都是死花。還不如生前自己買些盆栽好好欣賞來的雅致。 頭七,尾七固然重要,但還不如自己身體健康神智清醒時多念一些經,迴向給家人與國家社會要有意義的多。 我相信未來的殯葬趨勢只會越來越簡單,不會越搞越複雜,只有害怕面對的人,才會讓傻傻的子孫被不肖的殯葬業者牽著鼻子走。 像馬英九家、宋楚瑜家辦的喪事,簡單過於一般平民老百姓,大家不是有目共睹嗎?那有不莊嚴嗎?(具我記憶ㄧ個只辦家祭,ㄧ個是在醫院裡往生室的小禮堂辦的) 我們不是捨不得錢,而是覺得照生前契約的殯葬儀式走有意義嗎?也許有人愛,至少我不愛,我相信你媽也不會愛,而且我們也不會替阿婆這樣辦,生前對他好,勝過死後鋪張。 孔夫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棺材裡躺的是死人,不見得是老人。這些話你都有聽過吧!生前好好過日子,勝於一切。 我也不避諱大過年的,我就直接到二殯的官網上查看相關訊息, 在消費者專區看到慶雲不在臺北市殯葬禮儀服務業許可備查名冊裡,也不在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一定規模」且交付信託之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名單中,其中還有ㄧ項注意事項:購買生前契約,應視自身之需求審慎購買,生前契約不宜作為投資標的。 http://mso.gov.taipei/np.asp?ctNode=72120&mp=107011 並在消費警訊裡看到有關慶雲的消費糾紛位列第一條,而且是2015.2.17才PO上去的,還很新鮮。 http://mso.gov.taipei/lp.asp?ctNode=72497&CtUnit=189&BaseDSD=7&mp=107011 這些資料僅供參考! 不信邪的阿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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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