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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然我觀‧附表四﹝鳳飛飛﹞●
2008/10/25 09:11:56瀏覽1033|回應0|推薦0



若然我觀‧附表四

【二十五】四依四不依

一、依法、不依人

人是有情之假者 法為正修之目標 故 人只是法的表現者而已 假令其人為凡夫外道 而所說所行皆契於法 亦可信受奉行;若果雖現佛身之相 而所言所行皆不契於法 亦當捨而不可依 此即 人與道不分之不正常現象 天理與人情之區別 全靠智慧來判斷

二、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明示中道實相之義者為‧了義經 此即 盲修與精修之分別 金剛經以「無住為體;以離相為宗」從徹悟如是住降為入手 以達無餘涅槃為究竟 此即「依‧了義經」

三、依義、不依言

言‧是真理之形容。 若依言說 不知假言悟道之理時 則必徒增疑惑諍訟
義‧乃中道第一義 非言語所及 學人宜去筌蹄思惟實義 此即 著相與明理之不同 亦即「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之意

四、依智、不依識

 識‧為妄想之心 對於六塵而起 耽迷不覺 故恣識則增長妄惑。 智‧乃本心照明之德 可與法性契合 學人應定止妄識 策發真智 才是上達之道 此即 妄心與實智之謂 亦即「應如是住」→ 生智;「應如是降伏其心」→ 止妄心


【二十六】正信希有之六難

正信者 即對正道起信之謂。華嚴經:「信為萬物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 由信才能生誠 由誠始可契道 對正道真能實信者 其人必有無量千萬佛所種之善根 才能持戒修持 而獲無量福德。既聞大道而能生信心者 絕非等閒之人也 希有者 乃因正法難聞 故曰「正信希有」在佛教方面曾說明正法難聞之原因有六 名之曰「六難」此亦參證了佛教早先之預言

1.遇佛世難 ~ 欲聞正道 必遇荷擔天命之真佛降世 才能得聞正法
2.聞正法難 ~ 雖遇佛降世 又因機緣條件之不同 故實聞正法者仍為不易
3.生善心難 ~ 既聞正法 如不生善心修持 仍不能成果 故善根不至亦不能得聞正法 ( 此中包括 願心與恆心 )
4.生中國難 ~ 大道自達摩東來始 已註定在中國普渡之機 故能生於中國又巧逢機運 實難矣
5.得人身難 ~ 雖遇佛出世及降世中國 然未得人身 終不能聞道也
6.具諸根難 ~ 此之謂 具足善根也 亦即祖德與根基之配合 祖德承擔不起 根基淺者又必不遇 善根不足亦必左右修程之進退耳


【二十七】後五百歲

佛教以佛出世為中心 而立「正法、相法、末法」三個時期

正法期‧是修佛道之教法 為可以果證之時期 亦即 傳遞「正道」之時
相法期‧類似正法 雖有教與行 但並不能證得佛果 亦即 雖無正道 仍流傳「正教」
末法期‧則只有教名之存在 無行無證 更不如相法 此即「正道與正教共泯」之時

以年代來說 有三種不同說法 最普遍的一種是:「正法」「相法」「末法」各一千年 「後‧五百歲」乃出自大集經之「五‧五百歲」或「五‧五百年」之說:即佛滅後、最後一個五百年 此說共分五期 一期各五百年 一期各說一堅固以論佛法之興廢 故知「後五百歲」者 亦即最後一期之五百年 當為二千五百年之「今」時

1.解脫堅固 ~ 第一個五百年 以正法盛 得解脫者多
2.禪定堅固 ~ 第二個五百年 雖無解脫 但禪定者多
3.多聞堅固 ~ 第三個五百年 實行漸衰 唯尚多聞
4.塔寺堅固 ~ 第四個五百年 唯塔寺之建造為盛
5.鬥諍堅固 ~ 第五個五百年 廢三學 ( 戒定慧 ) 唯以鬥諍為能事 為增長邪見之時


【二十八】四橫十豎

法界者 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 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 故名。梵名為達摩馱都 譯為 真如、法界、法性、實相 可分為 就事和就理 二說:就「事」說界 即是分義 謂「隨事分別」故也; 就「理」說界 即是性義 謂「諸法不能變易」故也 華嚴宗為分別圓融無礙之義相而立「四法界」;天台宗為分別塵沙之事相而立「十法界」此二者對配即稱之為「四橫十豎」

四法界

1.事法界 ~ 謂眾生色心等法 一一差別各有分齊 亦即 宇宙間所有千差萬別之事相界
2.理法界 ~ 謂眾生色心等法 雖有差別 而體性同一 亦即 無千差萬別之本體界
3.理事無礙法界 ~ 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 理事互融互相交絡 亦即 一切差別之事相 皆依本體平等之理而起 而平等之理體 又依差別之事相而顯現
4.事事無礙法界 ~ 謂一切分齊事法 以理融事一一融通 一多相即大小互容 亦即 一切差別之事 都作相融相即之世界觀

十法界

由界分事相而成 分為:「佛、菩薩、緣覺、聲聞、天、人、阿修羅、畜生、鬼、地獄」...各法界


【二十九】涅槃

舊譯作 ~ 滅度、寂滅、不生、無為、安樂、解脫

「滅」是滅相除妄 外不為六塵勞其形 內不為妄念擾其心 永滅生老病死之大患。「寂」非死寂 而是寂然不動 感而遂通 「度」是復此德性 超度四暴流 ( 一欲。 二有 ~ 色、無色。 三見 ~ 見惑之身見、邊見。 四無明 ~ 修四諦所引之愚痴暗迷 )

新譯作 ~ 圓寂

消滅物形 離迷妄而入真理之境 滅此迷境生死之因果 而歸於法身本來之不生不滅也

涅槃分為二種:

有餘涅槃 ~ 是滅盡生死之因的惑業 但獨存依身之苦果
無餘涅槃 ~ 是連依身之苦果亦不殘存之謂

大、小乘對涅槃之定義 有不同的解說:

小乘 ~ 以生前在修行時曰有餘涅槃; 命終時則現涅槃相 此後便稱作無餘涅槃
大乘 ~ 以了盡變易生死之「因」者曰有餘; 了盡變易生死之「果」者曰無餘

若以大小相對來說:

小乘之涅槃稱作有餘 以猶有變易生死故也; 大乘之涅槃稱作無餘 更無餘之生死故也 總之 涅槃者即是「止住生死」之意。金剛經內所云之無餘涅槃 即指以了盡變易生死之因、果 而達到本來不生不滅之淨土


【三十】忍辱波羅密

生內心之含容謂之忍 遭外境之橫逆謂之辱。 凡遭受拂心逆意之痛苦 而內心不瞋恨煩怨者 謂之忍辱 能外受「辛勞痛苦毀」為‧身忍。 內不生「怨恨惱怒煩」為‧心忍。 身心二忍兼行 才是大乘忍辱波羅密之‧真忍辱 譯曰:常忍辱、始能到彼岸。 又因忍辱能防一切外難 故以甲鎧比喻成「忍辱鎧、忍辱衣」後來便成為「袈裟」之總名

視忍辱「隨機權變」之程度 又有三品的差異:

一、上品忍辱行 ~ 依智慧行忍辱;以自覺覺他、自救救人為目的。此即大乘法之正解和菩提心之真旨 以救劫度惡、化世濟人之覺他行為 本無我相之存在 雖不言忍辱 卻是最上品之忍辱 亦是忍辱之絕對律

二、中品忍辱行 ~ 以忍行行忍辱;以自修獨善、向善止惡為目的。 此乃「以苦了苦」之小乘法 故是等成就尚屬可變之權位

三、下品忍辱行 ~ 乃盲目行忍辱;外見雖有忍辱之行 內中實無忍辱之智。不能隨緣應現以救人 亦不能徹底覺悟以救己 乃忍辱中之誤解者。雖能現一時有限度之忍辱 終不免有養奸助惡之流弊 不能稱作忍辱


【三十一】大乘菩薩戒

在六度中之 持戒、禪定、般若 ( 智慧 ) 可作三學解 此為自覺的基礎; 布施、忍辱、精進 則為覺他的因素 戒‧之目的在遣欲 定‧之目的在為澄心 如能遣欲、澄心「其神自清」; 神清則「天理流行」智慧生矣 故 學者若能守戒 不逐物慾而保其身 自為正人; 由戒入定 澄心清神 自為賢人; 由定生慧 再生發實智 自為聖人矣

在持戒波羅密中 大乘菩薩所應受之戒:曰十重禁戒
此十戒為 ~ 1.戒殺 2.戒盜 3.戒淫 4.戒妄 5.戒酒 6.不說過罪 7.不自贊毀他 8.不摼法財 9.不瞋罫 10.不謗三寶

另有一說為 ~

1.普饒益 ~ 饒益有情、一律平等觀
2.不受 ~ 不受一切供養
3.不住 ~ 不住一切形象
4.無悔恨 ~ 滅‧後悔嗔恨心
5.無遠近 ~ 不遠求清靜地、要在自身求清靜
6.不惱害 ~ 不惱怒、不妨害別人
7.不雜 ~ 無顛倒雜亂‧而專一
8.不貪求 ~ 不貪圖妄相 及 供養
9.無過失 ~ 避免過失、勿忘時時懺悔
10.無毀犯 ~ 無毀謗


【三十二】如來

是梵語 多陀阿迦陀 之譯。「如來」之原意為 乘上真如之道、由因來果 而成正覺也,諸佛都是見此道而成 另有一説:乘上真如之道 來向三界化導眾生之覺者也。此和「如去」相等 如去者 即如過去之諸佛 離此生死之境 而去證涅槃 故名‧如去 此又是「如來」之別名

總之 來成正覺之如來 是‧真身如來。 來三界乘化之如來 是應身如來、此之謂二如來。 又有煩惱繫縛者 曰‧在纏如來。 出煩惱繫縛者 曰‧出纏如來。 此亦謂之二種如來。

如來既是眾生之自性清境心 ( 佛性 ) 但為煩惱所隱覆 故乃名曰「如來藏」 此即眾生心 除此隱覆 達佛陀之果體 便是法身。 故於眾生之煩惱中 本藏有如來 一切淨、染之法 悉為如來之性所藏 即如來識 ( 真如 )

換言之 「真如」攝一切法 、「如來」藏一切法 。 真如在煩惱中 含攝如來一切果地之功德 即「明性復初」達至涅槃之意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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