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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04:54:45瀏覽1191|回應4|推薦19 | |
離婚、再婚 , 蔭影下的孩子 二十年前基於諸多原因離婚,帶著兩個孩子蠟燭兩頭燒,惶惶不可終日,等我在經濟上站穩腳步,對於第二春,為了孩子考慮再三 ; 爾後再婚對象也是離過婚有三個孩子,如何將孩子心理傷害降到最低,彼此溶為一家,真是費盡心血,一些心得與大家分享. 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今,女人同樣受教育、同樣工作、也同樣擁有經濟自主能力,自古以來「男尊女卑」的傳統已經逐漸崩潰 ;「男女平等」意識已形成常態,女人不再忍受小媳婦般的委屈,無論是實質上、精神上的虐待,或者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最終就是離婚. 當離婚後再婚的比率,在今日社會習以為常,但是,在第一次婚姻中的兒童,有很多成為破裂家庭的犧牲品,甚至於不負責任的踢皮球,或者丟給年邁的老祖父母,這種自私者根本不配為人父母. 女人再婚,也不再是當初一男一女相愛,兩情相悅組個小家庭那麼單純,自己事先就必需作好心理建設,尤其甚者,若再婚的雙方都原有孩子,現在兩家溶為一家,共同生活、再組新家庭,如何得到對方孩子的認同 ? 怎麼樣避免兩方孩子爭寵或吵架之類的糾紛. 自己站穩平衡點,公平的對待每個孩子,環境改變常讓孩子沒有安全感,日常生活遇上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火山爆發,毀滅幸福的憧憬,這些或許是妳決定再婚時,就要有的心理準備. 祖父母過份溺愛,或是基於補償心態,也可能無意中的言談,對尚幼小的孩子,灌輸晚娘會偏愛親生兒女的錯誤觀念,這個除了自己行的正,也要當爸爸的出面開誠佈公,全家一起討論,別讓懷疑藏在心底,日積月累成無法解決的沉痛. 夫妻縱使有不同意見,千萬別在孩子面前大小聲,因為無形中勾起孩子對妳上一段婚姻中,曾經有過的掙執,那埋藏在孩子心靈的創傷與恐懼,常常會出忽你意料之外. 決不在孩子面前批評前夫、前妻的不是,無論如何,那個人總歸是孩子的至親;翻舊帳、炒冷飯於事無補,嘮叨、批評惹人生厭,緊抓著哀怨不放,結了疤還再撕裂是自虐,只會讓自己一而再的痛苦,也加深孩子的惡夢,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專心於未來才是重點. 離婚,是為了脫離無法解決的夢魘,再婚,是為了追求幸福;當妳遇到孩子的問題,別再自怨自艾,躲起來哭哭啼啼又能怎麼樣 ? 勇敢的提出來,找出煩惱的掙結點,相關的人共同研究解決,請可信任的長輩幫忙,出面仲裁或打圓場,再不行就找專家了. 失敗的婚姻,受傷害最嚴重的,其實是無辜的孩子,敞開妳的心胸,以誠懇、愛心面對,還有什麼無法解決 ? 孩子心理上也必得要注意,如果沒能好好實在的照顧,等到輪落為問題兒童或人格偏差,自己痛心疾首,除了後悔莫及,也造成社會問題. PS : 這篇文章原本一年前投稿中國時報家庭版,佼幸錄取卻遲遲未通知刊登日期,但不知改版還是主編換人,總之半年多以後又通知退稿,想想還是很不捨,所以再貼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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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