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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09:43:23瀏覽4658|回應6|推薦10 | |
太平島當然是島 --- 聯合國國際法庭的判例打臉南海仲裁庭 歷時三年半的“南海仲裁案”終於在7月12日出爐了,正如各界事先的推測,仲裁法庭做出對大陸不利的判決,而且是一超出各界事先的預期,菲律賓百分之百全贏的判決。大陸從一開始就堅持不接受、不參與的嚴正立場,並明確指出仲裁庭對該案明顯沒有管轄權,但我們台灣從一開始並沒有打預防針,這一結果對台灣人民可說是一嚴重打擊,尤其是被那視為台灣保護神的 “盟邦” 出賣,這種感受並不好過。 事實上,這整個事件就是由某些有心國家所主導的假借法律之名的政治事件。這一結果證明了國際政治的險惡,及國家的自身利益遠超過公理正義,同時也再次驗證了中國流傳千年的古彥 --- 有錢能使鬼推磨。根據菲律賓的報導, 菲律賓在仲裁案共花了3000萬美元,其中律師淨收取了700萬美元,又根據英文版新華網的報導,PCA共收了316萬美元(285萬歐元) ,其中包括五位仲裁員的報酬及PCA提供秘書服務的費用,[PCA提供秘書服務收取了2,000歐元(2,218美元)的註冊費,辦公室及設備日租金1750歐元(1,940美元),聽證會的房間日租金1000歐元(1109美元),兩次聼證會共舉行了七天] 。 由此看來,仲裁員的報酬是蠻優渥的,然而菲方共花了3000萬美元,剩下的近2000萬又花到那兒去了? 當然,菲律賓聘請所謂的 “專家證人” 出庭作證是要花錢的。 這位出庭作證證明太平島是礁的所謂 “專家證人”是 Clive H. Schofield, University of Wollongong, Australia, 過去在其著作中指南沙至少有12個島 --- 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北子島、南子島、南威島、鴻庥島、馬歡島、敦謙沙洲、南鑰島、景宏島及安波沙洲應歸類於島嶼,並可擁有經濟海域及大陸棚,但在仲裁庭作證時確說南沙沒有一個是 “島”。演雙簧當然也得事先套好劇本,仲裁庭當然會問他為何改變立場,他當然否認他改變了立場,他在仲裁庭的陳述是說之前的判斷是根據不全面的資料得出,事實上他在庭上的證詞根本不合邏輯, 過去以有限 (不完全) 的資料就可認定為島,現在有更多的資料,照理說只能更完善他先前的看法,但他卻改認定為 “礁” ,這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過去的資料是錯的,另一是他的觀點改變了,他不承認過去的論述是錯誤的, 也不承認他的觀點改變了, 而海洋公約也沒變, 這在邏輯上是不通的。 依據筆者對他證詞的分析, 事實上在字裏行間, 他已承認他的觀點改變了, 他在聽證會第四天的證詞第51頁21~ 26行說 海洋公約對島嶼的定義如下: Article 121 Regime of islands 1. An island is a naturally formed area of land, surrounded by water, which is above water at high tide. 2. Except as provided for in paragraph 3, the territorial sea, the contiguous zone, 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nd the continental shelf of an island ar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vention applicable to other land territory.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筆者認為依據公約,對島 “island”的定義是 “a naturally formed area of land” ,而字典對land的解釋是指 “擁有土壤可以耕作,有植物覆蓋的土地”,這也是許多學者都主張南沙群島至少有12個島的主要理由。因為上述這12個島都有天然植物覆蓋,其他如楊信沙洲、雙黃沙洲、染青沙洲也是常年出水,但因沒有植物覆蓋所以並沒有被認為是島。 事實上聯合國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2012年在尼加拉瓜與哥倫比亞(NICARAGUA v. COLOMBIA) 海洋劃界案的判例中,就是對 “島” 採取這較寬鬆的認定,在該案例中哥倫比亞擁有的Alburquerque Cays, East‑Southeast Cays, Roncador, Serrana, 都被國際法庭認為是 “島”。雖然判決書中並沒有文字直接陳述上述各沙洲為 “島”,僅含蓄的在判決書第180 節中述說, “決定這些小島的準確地位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它們可能產生的領海之外的相關水域會與San Andrés, Providencia and Santa Catalina 三個島所產生的經濟海域及大陸棚重疊” (it is not necessary to determine the precise status of the smaller islands, since any entitlement to maritime spaces which they might generate within the relevant area (outside the territorial sea) would entirely overlap with the entitlement to a continental shelf and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generated by the islands of San Andrés, Providencia and Santa Catalina.) 。 但國際法庭在決定海洋劃界時卻將Alburquerque Cays的兩個小沙洲定為海洋劃界的基點,這就明確承認該沙洲是擁有經濟海域及大陸棚的 “島” 。 海洋劃界時必須採行公平原則,一般都會採用加權作法,而加權的基準是看 “相關海岸線的長度” (lengths of the relevant coasts) 。在本案例中國際法庭認定尼加拉瓜的相關海岸線長度為531 km,而哥倫比亞相關海岸線長度為65 km,其比例大約為1:8.2,國際法庭也因此作出1:3的加權比例來決定最終的海洋劃界。在判決書第152 節中明確指出,哥倫比亞相關海岸線長度65 km中,包含Alburquerque Cays, East‑Southeast Cays, Roncador and Serrana (The Court also considers that the coasts of Alburquerque Cays, East‑Southeast Cays, Roncador and Serrana must be considered part of the relevant coast. Taken together, these add a further 7 km to the relevant Colombian coast, giving a total length of approximately 65 km.) 。這就更明確的認定這四個沙洲是擁有經濟海域及大陸棚的 “島” ,因為在判決書第150節中明確指出,一海岸要被認定為海洋劃界時的相關海岸,該海岸 “必須產生投射區域且該投射區域與另一國相關海岸產生的投射區域相重疊” (in order for a coast to be regarded as relevant for the purpose of a delimitation, it “must generate projections which overlap with projections from the coast of the other Party”) 。此一原則已在2009年羅馬尼亞與烏克蘭黑海洋劃界案中就確立了 (Maritime Delimitation in the Black Sea (Romania v. Ukraine), Judgment, I.C.J. Reports 2009, p. 97, para. 99) 。 尼加拉瓜與哥倫比亞海洋劃界相關海域簡圖
尼加拉瓜主張的海洋劃界簡圖
哥倫比亞主張的海洋劃界簡圖 尼加拉瓜主張的相關海岸線及相關海域
哥倫比亞主張的相關海岸線及相關海域
國際法庭認定的相關海岸線
國際法庭認定的相關海域
國際法庭訂定的海域中線
國際法庭訂定加權後的海域界線
國際法庭訂定簡化後的海域界線
國際法庭裁定的經濟海域界線
尼加拉瓜與哥倫比亞海洋劃界案相關島嶼位置圖
Alburquerque Cays 衛星照片 Alburquerque Cays 是由南北兩個沙洲所組成,中間相隔約386 公尺,北沙洲 (North Cay) 南北長350公尺,東西寬125公尺,沙洲上駐有30名哥國海岸巡防隊員,南沙洲 (South Cay) 比較小,大約180公尺x 70公尺,上面有一住民。 Alburquerque Cays照片
San Andrés衛星照片
San Andrés面積26平方公里,人口大約有70,000人。 Providencia and Santa Catalina衛星照片
Providencia and Santa Catalina面積17.5平方公里,人口大約有5,000人,Providencia北方的小島就是Santa Catalina。 Roncador Bank衛星照片 Roncado Cay是一400公尺x150 公尺的小沙洲。 East‑Southeast Cays衛星照片
Serrana Bank衛星照片
Serrana Bank一共有六個小沙洲,Southwest Cay是當中最大的一個,大約500公尺x 200公尺。 這幾個小沙洲都比太平島小很多,但國際法庭在該案例中認定這幾個小沙洲為 “島” ,可擁有經濟海域及大陸棚。 Quitasueno Bank衛星照片
在本案中Quitasueno Bank是否可被視作海洋劃界的基點也被提出討論。國際法庭最終裁定,該淺灘只有一處常年出水,且面積非常小,大約只有1平方公尺,其他五處都是 “低潮高地”,明顯只是一 “ Rock ” , 且五處 “低潮高地” 中也只有兩處位於該 “ Rock ”的12海浬範圍內,該二 “低潮高地” 依法可作為該 “ Rock ” 的領海基點。 Corn Islands衛星照片
Great Corn Island面積9.6平方公里,Little Corn Island面積3平方公里,兩個島上共有人口大約7,400人,這兩個島距尼加拉瓜本土大約26海浬。 Roca Tyra衛星照片
Roca Tyra是一非常小的島,距尼加拉瓜本土大約9海浬,在其12海浬領海範圍內,所以也可以當作尼加拉瓜的海洋劃界的基點。 Miskitos Cays衛星照片
Miskitos Cays的面積相當大,大約有12平方公里,距尼加拉瓜本土大約20海浬,為一自然保護區,衛星照片顯示上面有一些像似度假別墅的高腳屋。
近期照片顯示上面的高腳屋似乎比先前增加了。 Edinburgh Reef衛星照片
Edinburgh Reef距尼加拉瓜本土超過20海浬,衛星照片上看不到任何建築物,也沒有任何人煙的跡像,國際法庭應該是將其認定為 “島”,否則理論上不應該被認定為海洋劃界的基點。 本案例共有法官15人,其中13人為國際法庭所任命,他們是領聯合國的薪水,剩下兩位是由訴訟方所指派的訴訟方代表,很巧的這兩位代表Thomas A. Mensah 和Jean-Pierre Cot也正式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員,他們應當知道這麼小的沙洲都被認定為 “島”,然而卻在南海仲裁案中否定太平島是 “島”,這真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帶,更可笑的是他們兩位在尼加拉瓜與哥倫比亞海洋劃界案中分別代表敵對的雙方,然而卻在 “不同意見書” 中對本案表達一相同的 “不同意見” ,他們都認為加勒比海周邊國家眾多,情勢覆雜,本案的判決將可能影響周邊第三國的利益。在南海仲裁案中,他們怎麼不想他們的裁定會影響周邊第三國甚至南海以外他國的利益。 另外還可一提的就是南海仲裁案的五位仲裁員中有兩位Jean-Pierre Cot和Alfred H.A. Soons,在其發表的學術著作中主張 “島嶼的地位與主權” 是不可分割的。他們認為島嶼本身並沒有領海、經濟海域及大陸棚,擁有領海、經濟海域及大陸棚的是島嶼的擁有者,這就如同刀械本身不會傷人,會傷人的是刀械的擁有者,如果不提刀械的擁有者,只討論刀械是否為兇器,這是沒有義意的。但是在南海仲裁案中,他們卻主張 “島嶼與主權” 可以分開討論,可以不看主權,只看島嶼的地位。這又是一個換了位置就換了腦帶,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例子。這些仲裁員及“專家證人” ,在南海仲裁案中會改變其先前的學術立場,這一點是很值得玩味及推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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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