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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10:02:00瀏覽1634|回應1|推薦11 | |
引用文章醫團痛批:健保新制圖利保險業 鯊魚對於同儕們的才智,真的是敬佩得不得了。說實在,大概是水族箱呆太久,腦筋不靈活,這種DRG會嘉惠保險公司的道理,鯊魚怎麼想也想不到,想到的人,大概家裡有保險業務,或是自己的親人有類似的遭遇。 這個DRG制度,是從美國那裡搞來的。在那個醫療費用是台灣十倍以上的「天堂」,醫療費用高得驚人,所以,醫療保險公司就推動這種DRG制度,也就是經過精算以後,壓低某些疾病的給付額,但是,還是讓醫師有能力付得起高額的醫療責任險。正因為醫療費用高得不得了,所以,砍了幾百美元,也許只少了1%的收入,因此醫師們也能勉強接受。 這個DRG制度被引進台灣,著眼點就是進一步刪減健保的支出。但是,「橘越淮為枳」,台灣的醫療支出不但僅僅只有美國醫療支出的十分之一不到,而且,因為這些年健保制度以及財團醫院的努力,台灣的醫療費用已經到了「增一分絕對不會胖,少一分就瘦到行將就木」的地步,這樣子用DRG制度下來,大概也可以省個幾百元「新台幣」(注意!不是美金,若是美金計價只省數十元)。所以,這個制度在省錢的功效有限。 請問病人有合乎DRG的診斷,一定要用DRG嗎?其實,不一定要用DRG。只是,不用DRG就會面對核刪,所以,在醫管人員的精算之下,應該是得到DRG賺得還是比較多的結論。 其實,鯊魚真的覺得這些同行是詞窮了嗎?當醫師的,管人家保險公司有沒有少付錢幹什麼?你真的相信,不能使用自費醫材是嚴重影響病人權益嗎?病人有醫療保險沒有用,真的肥了保險業多少呢? 看看最近這幾年的新聞,有幾件事情很清楚 1. 自費項目對於注重經營績效的醫院,是個不可多得的好收入。 2.不停地有新的醫療器材被引進,健保通常在引進之後幾年才會核准給付。 3.使用新型器材的好處,通常不是「全有全無」的狀況,而是較健保給付的器材,有一點好處。 4.偶而,某些廠商會給予使用自費醫療器材的案例,一些「協助」 老實講,DRG的給付,有合理的利潤,但是假如能夠使用自費器材,那麼還有額外的收入。加上前面的分析,因為DRG以致不能使用自費醫療器材,權益受到最大影響的單位是誰?不言可喻。 誠如這篇題目所標示的,鯊魚要提出個「何不食肉糜」的意見,那就是「走不必DRG的科」「開自費醫療就不受限」。譬如,腫瘤,重症....只要看的病人有重大傷病,一概不必DRG,要不要自費藥物器材任君選擇,當然就不必再為DRG傷腦筋,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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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