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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哪一位要負責來面對家屬?
2011/04/18 00:50:20瀏覽3851|回應4|推薦19
引用文章無效醫療改革 邱文達:罕病癌症先討論
引用文章壞人你做,經費我省

前幾天健保局的蔡姓組長,竟然發言認為只要健保局把檢傷分類第五級的給付改成門診等級,就能夠遏止非重症病人濫用急診資源。當然,很多人都知道,這只是一種看起來有作為,實際上推卸責任的作法。所以,鯊魚就寫了「壞人你做,經費我省」。不料,又過一兩週,在監察委員召開的「第三波健保改革研討會─醫療資源分配正義的探討」,又來談「無效醫療」的議題,然後,與會的衛生署署長就要研議檢討「罕見疾病與癌症」的「無效醫療」。

鯊魚十分厭惡「無效醫療」這個名詞,因為,這個名詞充滿著主觀的價值判斷,有很大的偏見。光是要定義「無效」,就沒有標準答案。以街邊發生的猝死為例,一個人突然昏死過去,沒有心跳,沒有意識,假如開始進行體外心臟按摩以及人工呼吸,大部分的受害者,通常不會活回來,大家會覺得這樣子急救是「有效」醫療,還是「無效」醫療?
以結果看來,死亡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大部分的急救也無法扭轉這個趨勢,所以,應該是無效。既然是無效,把這個醫療歸類為「無效醫療」,應該合理吧!
但是,遇到人猝死,因為急救是「無效醫療」,所以,不該急救!請問大家覺得如何?
大家會覺得噁心極了!一般而言,若是家人發生如此變故,在可能永遠失去至愛家屬的當下,醫師很無比莊嚴又誠懇,親切又諂媚的語氣告訴他們,急救他們的家人是「無效醫療」,所以,不要急救,讓病人死得其所,才是對生命的尊重。請問會發生什麼事情?鯊魚絕對不敢親自試驗這個作法,因為誰敢這樣搞,就是打算明天不要看到朝陽了,因為病人家屬一旦發現你找了個理由,放棄了求生的一點點機會,除了告官,告媒體,暴力相脅與巨額賠償來安撫家屬的心情,也是必然的。
當然,也千萬不要把這個推理講給急診重症專科醫師聽,他們要是聽完這樣的推理,除非剛下班,否則一定會抄起手裡的醫療器械,讓器械掉到您身上,或是當場問候別人的媽媽。因為,就是有人因為急救得宜,得以死而復生,安然出院,所以,這樣看來,雖然大部分的人沒有效,但是某些人還是有效,所以,急救看起來不是那麼「無效」。怎可說是「無效醫療」?
光是上面的論述看來,要定義「無效醫療」,沒有辦法很客觀。尤其在需要醫療救助的時候,端看做決定的人站在哪一方,以及當時個人的情緒,還有,接受醫療者的社會經濟地位以及興訟能力。
其次,跟著定義而來的,是這項醫療實際的效率,多低的成功機率,會被認為是無效呢?10%?  1%? 0.1%?
有個寓言故事,講到一個小孩遇到財神,財神寓言他這輩子會很有錢,家財萬貫,幸福又美滿。於是這孩子從此就等著天降橫財,不料,一等就是60年,非但沒有家財萬貫,而且孤苦伶仃,這時,他又遇到財神,他很生氣地質問財神,為何說謊。財神臉色也不好看,狠狠地斥責這個人:「我都準備好了,那怕只是個小生意,我都讓你發大財,可是你從來不努力,我也使不上力!」
所以回到醫療的成功機率來看,假如不拼,機會是O,無庸置疑。但是本來有機會的,也沒有機會了。假如拼,若是拼到那個機會,人被救活回來,對病人而言就是100%,世界也會改觀。那麼,我們誰有權利決定他不可以擁有那微小的機會?至少鯊魚不敢!

鯊魚老實不客氣地指出,「無效醫療」概念根本是個「節省醫療支出」的議題,而不是「尊重生而為人」的高尚情操。尤其當署長大人打算從「罕病」「癌症」下手,更是突顯出鯊魚的擔憂。假如尊重「人權」,就不該把「有限資源」之類的專業道德難題,拿來變成口號來喊。每次一說到責任,馬上就是「社會賢達」「醫療專家」開會討論。好像這樣子就可以行之久遠,天下太平。
鯊魚敢問一件事,到底誰要負責任?官僚?大老?清流?愛台人士?等到有事的時候,這些人通通都躲得遠遠的,被敲腦袋,被刀砍,被言語霸凌,跟這些人都沒有關係,更不要提因為這個概念在某些情況下,完全違背人情世故,帶來的法律災難。假如又不幸來個恐龍仇醫法官,那麼第一線醫師的一生都毀在這個「制止無效醫療」的「高尚行為」上。

那些在那裡唱「無效醫療概念」的「大人」,你們心裡很清楚,這些無效醫療,是治療家屬用的,也是第一線醫師,在這個環境裡,用來保護自己以及一家大小生活用的。而且你們更清楚,當你們需要這類處置時,你們絕對生得出理由來做,而一般小老百姓只能怨嘆自己命如草芥。假如,諸位有辦法讓大家奉個XX的名,都接受「無效醫療」的概念,然後,欣然就義,死而無憾,那麼就來做。否則,衛生署署長大人,除非你親自上火線,接下進行無效醫療勸說的工作,第一線的醫師們才會安心去實現諸位的理想。當然,這個工作一定是一週七日,每天24小時,半夜也要接電話。基於管理原則,以及績效考察,鯊魚建議以「勸說成功率」,作為品管目標,並且每個月到立法院去會報。而且請署長立下軍令狀,勸說成功10%,拿10%薪水,假如,一件都沒有成功,我們要你交罰款。交不出罰款,麻煩跟鯊魚一起下班後,帶個碗,一起去台北車站找地方站,這樣子斷無不成之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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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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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溢血
2011/05/15 00:57

有些時候某些腦溢血是不能開刀的. (譬如腦幹的出血)

如果醫師開了, 反而是有違倫理.

所以樓下所舉的例子並不能討論.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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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場景
2011/05/12 09:34
 如果樓下讀友親人突發腦溢血的地方是在台灣 ,
向親屬拒決動手術開刀的一個黃皮膚黑頭髮的台灣人醫師時,
我很懷疑家屬會親然接受....

Shadows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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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願意簽保證書自費就救
2011/04/18 19:59
問題可以很單純
把球丟給家屬就行
要不要救人你們自己決定
不過要救就不能要健保付費 
塔頂的鋼鐵鯊魚(steelshark) 於 2011-04-18 20:47 回覆:
有這麼簡單嗎?
當健保給付無所不能的時候,誰都想讓健保給付。
所以,鯊魚才需要衛生署署長親自接電話!

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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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例子
2011/04/18 19:46

我阿姨到德國旅遊時腦溢血,雖在家屬的要求之下,德國當地的醫生還是不動手術,理由就是救回來的機會很小。

在最重視人權,前一陣子還置喙台灣執行死刑的德國,在醫療上都有這種堅持,難道德國人都是沒有親情的人嗎?

塔頂的鋼鐵鯊魚(steelshark) 於 2011-04-18 20:49 回覆:
謝謝您的回應,很高興德國人對於外國人的醫療有如此的堅持,當然,德國醫師與一個外國人士應該沒有親情的繫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