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民營非除弊之道
2011/04/03 10:59:25瀏覽824|回應1|推薦9
引用文章署醫民營 掃除公家保護的弊案 
引用文章直言集/管好醫院 長庚能,衛署不能?


當一位學會的秘書長,防疫先鋒,醫學院的教授寫了這麼一篇民營解決所有問題的文章,你會心悅誠服地相信他所說的一切嗎?大部分的人可能會,但是躲在巨塔裡的鯊魚,大概是因為住在不同的塔裡,就沒有辦法完全接受。

這位「先生」舉了買鮮奶不用自己養牛的例子,證明只要有制度,現在都是民營醫院當作這些XX醫療網的主幹,事情一樣辦完,所以,他會質疑為何政府仍然堅持要搞署立醫院來發生弊案。他說得頭頭是道,真是如此?
其實,告訴大家,他自己在文章裡漏餡了......
其實署立醫院在設立之時,都占了極佳的地利,如果能夠全面開放民營,一定會賺錢的。只要在營運合約上加註,必須配合國家公衛政策的條文,一個兩全其美的署立醫院政策便已成型。也能一舉掃除在公家保護之下,屢屢冒出的弊案。


「先生」其實你錯了。
首先,有關鮮奶的比喻,其實不倫不類。住在城裡,要喝鮮奶的確沒有辦法養乳牛,透過商業手段,也的確不必養乳牛,就可以喝到。但是,若是有天賣鮮奶的罷工了,那麼家裡沒有乳牛的,就沒有鮮奶可以喝,而家裡居然有條乳牛的,可以繼續喝鮮奶。SARS的經驗告訴大家什麼血的教訓?那就是以營利為宗旨的醫院(不論公營民營),到了大難臨頭的時候,他們還是繼續成本考量,業務考量,絕對不會主動扛起責任,除非你拿出各種奇怪近乎迫害的手段,否則絕對不會就範。那一年,台北的大大小小醫院,哪一個主動看發燒的?發燒的病人哪一個不往公立醫院急診就診?一直搞到台大急診到處都是SARS病毒,李源德院長無奈地宣布關閉急診進行清理,大家才因為事態嚴重,而且衛生署署長加上疾管局局長狠狠地幹譙,配合度高那麼一點點。最後,負責隔離治療的,還是只能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軍醫院來負擔責任。然後,南部某民營醫學中心,還在SARS流行的末期,發生了醫師在無預警缺乏防護的狀態下,感染SARS的悲劇。有過這個經歷,就能理解,從前皇帝為何要養御林軍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因此,政府自行控制一批醫院,在動員的時候,可以直接以行政命令動員,不必道德勸說,也不必怕有人毀約,對於防疫或是災難應變,絕對有利。以鮮奶的比喻來說,鯊魚認為政府本來就該自己養一批乳牛,以保證在出了異常狀態時,還是有鮮奶可喝。
另外有關於採購弊案的問題,改成民營以後是不是就不會發生呢?的確不會發生,因為改成民營之後,要怎麼買隨便你,只要老闆高興,什麼採購法都不用管,而且管事的人,下從組員上到院長,無一人是公務員,那麼若是有紅包之類的問題,那也不過是企業的內部問題,頂多是背信詐欺一類的問題,而絕對不是必須提起公訴的貪污罪。假如,是因為這樣除去弊案,其實跟掩耳盜鈴無異。
因為,以營利為目的的民營醫院,尤其精於成本計算,在追求低成本當中,會不會採到地雷?當然是會的啦!前陣子爆發的某公司「黑心無菌手套」事件。該公司的手套產品,以低價傾銷全台灣各大醫學中心,大家都以為撿到便宜,殊不知該公司雖有經銷醫材衛材的執照,但是手套生產工廠並無合格執照,想來是競爭者在公立醫院的競標中慘敗,心有不甘,所以檢舉該公司的行為,才讓調查單位查到。本案件中,某企業化經營,工業化生產之民營醫學中心集團也赫然在受害者之列,證明了民營不會比公營在弊案的防杜上,更來得高明。而且,若是民營的經營者,為降低成本犧牲醫療品質,並且巧妙地利用醫療專業掩護,老實說,除了「深喉嚨」知道,大概沒有人會曉得。
請大家自己將該文作者的名字輸入Google Search ,查一下此位醫師的工作崗位,這個資訊會提供一些線索,讓讀者明白作者的思維。在台灣有幾家醫學中心在開辦假日門診衝業績,他們很需要「好的開業地點」,你看懂了沒?

鯊魚昨日半夜寫完,今天早上又看到了直言集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盲目以為民營就是王道的譁眾取寵文章,懶得再多寫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teelshark&aid=5042820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二次醫改
2011/04/03 12:28

醫院民營,或許非除弊之道,

把國營的衛生署民營化,絕對是除弊之道!

二次醫改,這將是繼二次金改之後的又一大革新。


塔頂的鋼鐵鯊魚(steelshark) 於 2011-04-03 18:05 回覆:
很可惜,您的說法不正確。
衛生署不是事業單位,這個單位不能民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