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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行工會:退休金13%優存變動 應勞資協商
2017/02/21 16:19:25瀏覽490|回應0|推薦0

公股銀行工會:退休金13%優存變動 應勞資協商

2017-02-21 15:49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天下午針對年金改革,召開勞工權益座談會。針對公股銀行員工退休金13%優存的改革,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工會發表聯合聲明強調,13%屬銀行員工的勞動條件,變更應經勞資雙方合意,故應由財政部、銀行與工會三方共同制定新的合理方案才妥適。

包括台銀、土銀、輸銀等九家公股銀行工會理事長在聯合聲明中指出,財政部自94年9月開始邀集國營銀行共同研商,95年2月報行政院退休金13%優存上限額度為600萬元,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建議降至500萬元,退休人員仍可存行員優惠儲蓄存款。

聲明中指出,後經行政院96年11月函及立法院臨時會決議,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優存改進方案,國營銀行現職員工退休金由退休金13%、500萬元,把利率降為3年定存機動利率加3%(現約為4.165%),且該項優存如經員工提領即不得再行存入。

聲明中指出,自97年實施迄今,國營銀行退員工所領利息已大幅減少。另外,銀行業自86年5月1日納入勞基法,目前所訂各項退休撫卹規定視同勞動條件,因此勞動條件變更更需與工會協商。

聲明強調,公股銀行員經國家考試合格錄用,沒有月退休金,所以享有500萬13%優惠存款利率代替,且國營銀行職員退休金是有法源依據,並非僅有行政命令。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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