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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17:33:11瀏覽332|回應0|推薦0 | |
法院支付命令原是簡化債權人聲請及法定裁定程序,但程序簡單效果強大的特色,被不肖人士利用。曾有詐騙集團以假文件向法院申請核發支付命令,民眾以為不理會就沒事,殊不知未在20天內提出異議,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詐騙集團以支付命令拍賣受害民眾的房子。 支付命令核發寬鬆,平均每年核發超過40萬件,優點是息訟止紛,缺點是遭濫用變成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無救濟管道,再審成功率是百萬分之五。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提出修法,新增法官事後審查機制,設計兩年過渡規定,還受害者公道,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尤美女表示,最快下周排入立院委員會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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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